网站首页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网站地图 电子杂志
2013-07-11 星期四 农历六月初四 繁体版

中国财资管理网

您所在的位置:中国财资管理网 >> 风险管理 >> 正文

金融观察: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不应“厚此薄彼”

发布时间:2012-11-03 20:01:27  来源:中国金融网  作者:钟少岚
新闻导读:近几年来我国银行业先后爆出一系列金融大案要案。近年来,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公布了《操作风险管理和监管稳健原则》以及银监会发布了《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从某种程度上来讲,操作风险正成为商业银行中不可估量的风险之一。

  近几年来我国银行业先后爆出一系列金融大案要案。比如,齐鲁银行涉嫌伪造金融票证案、中国银行“高山案”、烟台银行4.3亿承兑汇票案、邮政储蓄银行行长被“双规”等等。这些金融大案不仅给银行敲响了风控漏洞的警钟,也引起人们对商业银行的风险拷问。

  何为商业银行风险?商业银行如何做好风险防控?依据巴塞尔协议,银行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以及操作风险三大类。信用风险指债务人未来不能按期还本付息的可能性;市场风险则是指因为利率、汇率等市场因素波动而引起的金融产品价值或收益的不确定性导致的风险;而操作风险则是指由于人员因素、流程因素、系统因素以及外部事件引起的风险。比如,人员的操作失误、银行内外勾结、流程设计不合理、流程执行不严格、系统失灵、系统漏洞、外部欺诈、突发外部事件以及经营环境的不利变化等。

  反观近几年来我国商业银行发生的金融大案大多和银行的操作风险息息相关。如,日前某客户在银行大厅购买理财产品,手续未出现异常资金却没有进入银行,而是落入客户经理的腰包。这位客户经理利用自身职权关系将客户的资金用于放高利贷。还有近期温州农村合作银行副行长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6771万元等等。

  看到这一系列类似的诈骗案、非法揽储案例,人们不禁心生疑惑。为什么类似的案件会一而再再而三的出现?

  归根结底,除了监管力度不够以外,更深层次的原因还在于银行业本身。在我国很长一段时间以来,银行业一直把信用风险摆在风险管理的首要位置,却将古老的、商业银行诞生伊始就存在的操作风险“遗弃在外”。只有当金融诈骗案件爆发之后,操作风险才引起银行业的重视。

  事实上,操作风险在商业银行中占据着举足重轻的位置。它不仅能给银行造成巨额的财产损失,更可能带来不可估量的影响。如早期英国的外汇交易员里森违规操作导致霸林银行破产,澳大利亚最大的国民银行因为4个交易员私自操作在3个月内导致1.4亿美元损失等,这些典型的案例足以证明了操作风险对银行业的重要性。

  同时近年来,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公布了《操作风险管理和监管稳健原则》以及银监会发布了《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从某种程度上来讲,操作风险正成为商业银行中不可估量的风险之一。

  所以当前银行业应该注重各类风险,而不是一味的将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摆在首要位置,更多的是权衡三大风险的关系,根据各大银行的实际情况,尽快构筑全面的风险管理体系。

  在这方面,西安银行和华兴银行的做法值得借鉴。据悉,西安银行为了加快推进满足巴塞尔Ⅲ新资本协议要求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项目规划与建设,该行聘请了国际专业机构开展项目咨询,按照巴塞尔Ⅲ及银监会的监管要求进行全方位差距分析,并根据该行的实际情况,从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资产负债管理、其他风险、资本管理、数据与信息系统项目群建设等方面进行蓝图规划。

  而华兴银行则是参照国内外银行风险管理的最佳实践,建立了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涵盖了信用风险管控、流动性风险管理、市场风险管理和“全过程</a>”操作风险管理。截至9月末,华兴银行贷款余额约80亿元,较年初增长42亿元,增幅达110%,不良贷款率为0,较好的平衡了业务发展与风险控制之间的关系。

上一篇:基层央行风险管理的几点思考 下一篇:企业风险管理师成为高级...
想快速阅读本站最新新闻资讯吗?点击右侧RSS订阅本站相关栏目新闻 打印 R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