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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虚拟货币地下交易禁而不绝

发布时间:2013-04-15 14:34:55  来源:证券时报  作者:张伟霖
新闻导读:编者按:这一轮比特币疯狂,带来的是少数人的暴富,留下更多的,当是比特之鉴。近期在网购市场风光无限的比特币(bitcoin),令活跃于地下交易市场的国内虚拟货币重新纳入业界视野。

 

翟超/制图

  编者按:这一轮比特币疯狂,带来的是少数人的暴富,留下更多的,当是比特之鉴。投机者的入场,让比特币从极客的玩具变成了巨大赌场。2个月时间,比特币的单价从2月19日的23美元,疯涨到4月10日的260美元。不过,4月11日价格却忽然崩盘,从260美元跌至140美元,近乎腰斩。较之比特币的疯狂,国内虚拟货币市场该关注的问题有哪些?

  近期在网购市场风光无限的比特币(bitcoin),令活跃于地下交易市场的国内虚拟货币重新纳入业界视野。

  近年来,国内虚拟货币市场的违法活动频发,部分金融人士建议,应尽快建立虚拟货币监督管理系统,将其纳入金融监管体系之内。

  国内虚拟货币逐年增长

  先是在短短两个月时间内,单位价格从23美元飙升到不可思议的260美元;接着是4月11日,以最高60%的跌幅上演大崩盘,接下来再坐“过山车”,价格回升到175美元如此离奇的价格走势曲线,即使是在部分脱离实体经济独立运行的金融衍生品领域也堪称神话。

  这让比特币成为全球金融市场关注焦点的同时,也让这种虚拟货币在互联网上的交易与兑付趋向火热。美国科技博客Business Insider更是列出了多种比特币可用于购买的实物商品,这当中包括食物、汽车等日常用品,甚至还包括枪支、毒品等违禁品。

  但在对资本市场开放、衍生品开发都极其慎重的中国,完全符号化的虚拟货币面临着不同的监管环境和发展路径,不可能复制直接以虚拟货币购物的商业模式。

  据信息技术(IT)人士叶诗文介绍,以Q币为代表的虚拟货币也曾大量用于网购活动,与网络销售的实物进行相应兑换,并在市场上自发产生了腾讯官方标价之外的Q币兑人民币的“汇率”。但自2008年开始,监管部门就开始了对以Q币、游戏币为代表的虚拟货币市场的一系列整顿。

  2009年6月,央行、文化部与商务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网络虚拟货币仅限于发行企业自身提供的虚拟服务,不得用以购买其它企业的任何产品和服务。

  2010年6月22日,文化部也发布了《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对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种类、价格、总量等情况报送备案。

  叶诗文表示,现在大型的虚拟货币发行商如腾讯、网易、新浪都制定了相对严格的管理体系,一般来说,这些虚拟货币的持有人无法直接进行虚拟货币的实物消费和现实货币兑换。

  从机构调研情况看,虚拟货币的增长率虽有放缓趋势,但一直都在增长。根据诺达咨询对用户市场的调研以及对厂商的访谈,虚拟货币市场的增速在2010年和2011年分别为41.8%和36.2%。

  地下交易禁而不绝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国内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管政策从总体上限制了虚拟货币在网购上的蔓延,但在实际操作中,以买游戏装备、游戏币为主的地下交易市场依然火热。当中更是有相当部分虚拟货币发行平台违规操作,放开游戏币与现实货币的兑换,甚至利用虚拟货币从事赌博等违法活动。

  据温州警方去年查获的一单涉嫌开办网络赌场的案件显示,一家名为瓯乐棋牌网站在短短一年多时间内用此形式获利达7.56亿元,涉案资金约28亿元。

  从披露的公开信息看,该网站正是充分利用旗下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牟利。先是以虚拟货币为赌博注码,再通过私下操控“银子商”以现实货币回收网络虚拟货币,从而将网站变身成为公开赌场。

  而据媒体采访,温州警方曾表示,此类网站国内为数不少。鉴于虚拟货币地下交易难以禁绝,有不少金融界人士据此也提出,目前的虚拟货币在一定程度上显现黑市货币性质,有必要对虚拟货币的危害性进行再认识。

  央行西安分行王庆民认为,目前虚拟货币的流通正从单向流通向双向流通过渡,用户可以很容易地将虚拟货币变为人民币。而且由于虚拟货币交易是网络时代派生的经营行为,至今还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规范,工商部门注册上也没有关于虚拟物品交易的项目。

  因此,对于目前网络游戏中所出现的虚拟金币、虚拟装备虚拟财产,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加以规范,目前虚拟财产交易盈利明确,已显示其具有了经营的性质,将引发市场秩序和税收征管等方面的问题。如此助长的是现实黑市交易日渐庞大,而许多“黑钱”也逐渐通过这种虚实兑换漂白。由于缺乏监管,运营商可以利用虚拟货币逃税或者虚造收入洗钱。

  应纳入金融监管体系

  对网络虚拟货币应该采取何种监管,国际上有两种不同的思路:一种以部分欧洲国家为代表,主张在虚拟货币发展的初期就应建立监管机制;另一种以美国为代表,认为应该为虚拟货币的发行者提供一个宽松的环境,只有在确有必要时,才制定监管措施。

  王庆民则认为,目前国内的虚拟货币事实存在能与人民币互相“兑换”的怪现象,并仍在冲击我国金融秩序。因此他建议要尽快建立虚拟货币监督管理系统,央行应对网络虚拟货币发行权进行备案,并对网络虚拟货币发行额度及其与人民币间的互换进行监督。

  此外,也要尽快制定规范虚拟货币的相关法规。明确界定虚拟货币概念,明确虚拟货币主管部门及监管机制,规范网络虚拟货币的发行、回兑、使用以及充值资金的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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