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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国际金融中心与票据市场创新发展

发布时间:2013-12-30 10:26:20  来源: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作者:
新闻导读:上世纪80年代中期,在新中国票据业务恢复办理中,上海成为第一笔同城票据贴现业务和第一笔跨区域票据转贴现业务的诞生地。目前,上海正处在“十二五”时期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关键阶段,上海票据市场应紧抓机遇,加快创新发展,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上世纪80年代中期,在新中国票据业务恢复办理中,上海成为第一笔同城票据贴现业务和第一笔跨区域票据转贴现业务的诞生地。

  经过上世纪80-90年代票据业务推广应用和新世纪以来票据业务快速发展两个阶段之后,上海票据市场已成为最具影响力的区域票据市场,为上海金融中心建设和区域经济发展发挥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目前,上海正处在“十二五”时期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关键阶段,上海票据市场应紧抓机遇,加快创新发展,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肖小和 邹江 汪办兴

  票据市场创新发展面临历史机遇

  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式印发《“十二五”时期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提出了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举措。从《规划》内容看,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将为企业票据融资和金融机构票据业务发展提供更多的有利条件,上海票据市场的创新发展也将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作出积极贡献。

  1.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有助于增强票据市场发展动力

  从经济增长和金融发展的相互作用的关系看,我国宏观经济长期保持平稳可持续增长是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发展基础,尤其长三角区域经济加快发展成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重要依托。

  同时,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将进一步增强金融资源市场配置效率,从而推动区域经济健康发展。因此,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在推动区域经济金融协调发展的同时,也必将提升长三角区域经济在全国的地位,提高区域经济在国内乃至国际的竞争力,从而增强了区域经济活力,有利于跨国企业、公司总部和创新型企业以及金融机构向区域集聚。

  经济活力的增强必将推动区域经济往来和贸易的活跃以及金融业创新发展,将加大区域内和跨区域资金频繁流动,为票据结算、融资和交易需求,为金融机构票据业务发展提供了业务良机。

  2.完善金融市场体系有利于进一步提升上海票据市场影响力

  目前,上海已基本建成了以金融市场为特征的国内金融中心,通过市场配置金融资源的金融体系基本形成。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将进一步增强各类型金融机构的集聚效应,金融机构人民币资金业务将获得巨大的发展空间,为建立国内乃至国际人民币资金业务定价主导权积累更加雄厚的基础。

  票据业务作为重要的人民币资金业务,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将推动金融机构更加重视发展票据业务,有利于促进区域内票据专营机构发展壮大,从而进一步活跃区域和跨区域票据市场交易,从而使得区域内票据交易价格、资金动向和业务政策对区域外票据市场的影响力日益凸显。

  3.促进金融生态环境完善有助于票据业务创新发展

  根据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规划要求,今后一段时期,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将重点,加快完善以拓展金融市场广度和深度为重点的多元化金融市场体系,以吸引和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的金融机构为重点的金融机构体系,以建设人民币跨境支付清算中心为重点的现代化金融基础设施体系。

  同时,以金融制度建设为重点,着力营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金融发展环境,从而必将明显改善金融市场的生态环境。这将有利于金融市场改革创新深化金融改革,支持和鼓励金融创新,形成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金融市场和金融企业为主体的金融创新机制,不断提升金融机构票据业务创新发展的能力。《规划》从大力发展财富与资产管理业务、航运金融、贸易融资、消费金融等11个方面提出了任务和措施,为金融机构跨市场票据业务创新提供了平台。

  票据市场创新发展存在哪些问题

  1.票据市场发展滞后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发展水平

  与金融市场发达国家相比,我国货币市场的发展不够成熟,主要表现为货币市场工具种类偏少,交易活跃度有待增强。其中的重要原因在于票据市场创新发展相对滞后,票据交易总量偏少。同时,票据市场交易品种和参与主体单一,限制了市场发展。

  首先,中国票据市场流通的只有交易性票据,且95 %以上为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占比不足5 %,并局限在少数大中城市的少数国有大中型企业。而脱离具体交易行为、单纯发挥融资功能的融资性商业汇票尚未被法律认可,使得票据市场缺乏足额的交易工具。

  其次,中国票据市场参与主体仍主要局限于商业银行、信用社和财务公司三类银行类金融机构,而在货币市场中日趋活跃的证券、保险、基金、金融租赁等金融公司还未成为票据市场参与主体。

  2.上海票据市场波动性和非均衡性显著

  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将进一步增强大型金融机构的集聚,使得区域内和跨区域资金流动更加频繁且规模巨大。上海金融市场相对发达的特征使得上海票据市场更易受到货币信贷等相关政策影响,主要有两个方面。

  第一,货币政策调整中上海票据融资规模运行的波动性更加明显,削弱了票据业务支持上海区域经济发展的作用。在现有票据制度下,其信贷业务和资金业务上双重属性的特点使得票据贴现在信贷调控“熨平”经济周期中充当信贷调节器,呈现出发展的从属性和较强的波动性。尤其是在央行分别于2009年进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和2011年进行稳健的货币政策调整期间,上海金融机构票据融资规模运行波动幅度明显增加,并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从各月票据融资和各项贷款环比变动情况看,期间,上海票据融资规模环比变动的最大振幅达到45%,各项贷款环比变动的最大振幅不超过5%;票据融资规模环比变动月平均振幅为12.3%,各项贷款环比变动月平均振幅仅为2.1%(见图1)。同期,全国票据融资规模环比变动的最大振幅为30%,月平均振幅6.3%。

  第二,上海金融机构票据承兑和贴现业务发展的非均衡性更加突出,对区域货币政策传导产生不利影响。受多种因素影响,新世纪以来上海金融机构的票据承兑与贴现业务的发展呈现出显著性的差异性特征。

  具体表现为,上海金融机构票据承兑量增速明显高于同期货币信贷和票据融资增速,表明票据融资在上海经济较快增长的带动下具有强烈的内在发展需求,但在从紧的货币政策调控下,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扩张在货币信贷调控趋紧周期难以得到贴现资金。

  在上海金融创新意识较为强烈的环境下,部分已承兑票据被转换成理财产品或形成“票据脱媒”现象,使得真实票据融资总量难以被统计监测,从而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货币政策对区域经济运行的调控效果。

  3.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中票据业务支持实体经济的作用有待进一步提升

  上海作为工业和商业发达城市,制造业和批发、零售业等行业以及相关行业中小企业存在着大量的票据业务需求。但从实际情况看,上海票据业务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还存在着以下两个方面的不足:

  (1)上海票据融资支持制造业和批发、零售业的作用尚未完全发挥。从长三角的上海、浙江和江苏三省市票据融资与制造业增加值和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销售额数据对比中可以看出,2011年上海GDP分别为江苏省和浙江省GDP的39%和59.4%,上海制造业增加值分别为江苏和浙江省制造业增加值的30.5%和62.5%,上海限额批发零售销售总额分别为江苏和浙江省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销售总额的78.5%和1.52倍,但上海票据累计承兑量6761亿元仅相当于浙江票据承兑量2.33万亿元的29%和江苏票据累计承兑量2.26万亿元的30%(见表1)。

  在票据承兑业务支持制造业和批发、零售行业发展的数据对比中,上海与浙江和江苏均具有较大差距,反映出上海票据业务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2)上海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发展与票据市场地位不相称。自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投产应用以来至2012年6月末,上海电子商业汇票累计承兑量为2615亿元,占全国电子商业汇票累计承兑量不到9%,落后于广州、济南,略高于武汉和杭州,且电子票据承兑总量仅相当于广州的59%,与其在全国经济总量和金融市场中的地位不相称。

  当前,上海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应用主要集中在银行等金融机构,企业主要是部分大型企业集团财务公司,而众多中小型制造业和批发、零售业企业仍停留在纸质票据业务办理模式。中小企业电子商务环境还较为薄弱,相当多数的中小企业尚不熟悉企业网银等电子银行服务,也难以接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办理票据业务,从而制约了上海电子票据业务在中小企业中的推广应用。

  4.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中票据市场创新发展的制约因素

  整体上看,当前上海票据业务创新发展在基础设施建设、市场形态和信用环境等诸多方面还存在着制约因素。

  (1)票据业务制度等市场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于市场创新发展需要。从整体上看,我国票据市场基础设施还难以适应票据业务创新发展的客观需求。

  一是票据法规制度滞后。主要表现在:《票据法》中“真实贸易背景”的限定,把融资性商业汇票排除在外;对于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票据经营机构和做市商,当前票据法律制度尚属空白;现行票据法律制度关于“书面形式”的规定滞后于电子票据发展的要求。票据法律制度缺陷限制了票据市场的发展空间;金融统计制度规定票据贴现纳入信贷统计口径,使得货币信贷调控对票据业务影响巨大。

  二是电子票据发展滞后。当前,电子商业汇票系统(ECDS)还存在系统安全隐患,跨银行开展电子票据转贴现业务还存在系统缺陷,电子票据尚处于起步发展阶段,纸质票据电子化置换业务尚未有效开展,票据的签发、承兑、背书转让等仍主要采用实物券形式和原始的手工交易方式。

  (2)票据市场仍处于区域分割状况,缺少有形票据交易市场。目前,票据市场局部性、区域性特征较为明显,商业票据交易主要集中于上海、广州、北京等中心城市,中小城市的票据市场不活跃;中西部地区票据市场发展缓慢。尽管票据业务出现明显的集中化趋势,但整体来看仍属于分散基础上的集中,承兑和贴现业务目前还是分散在商业银行的各级经营网点。

  同时,票据市场缺少一个类似全国同业拆借中心、债券交易所和中国债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等机构的全国统一的组织机构,尚未形成全国一体化的有形票据市场。票据市场分散割裂发展和实物票据柜台式交易的特点突出,从而使得上海票据市场创新发展的引领和示范效应难以充分传导。上海仍只是相对发达的区域性票据交易中心,虽然先后建成“中国票据网”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ECDS)”并在全国推广应用,但尚未建立一个类似全国同业拆借中心、债券交易所和中国债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等机构的全国统一的组织机构,制约其发展成为全国性票据交易中心,是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中面临的一个须要重点解决的短板问题。

  截至2012年,全国和上海票据交易总量在货币市场整体交易中的占比分别不到40%和15%,严重制约了上海货币市场整体功能的发挥,从而影响了票据市场在全国范围内的资源配置和交易效率的提升,由此对实体经济的支持作用未能充分发挥。

  (3)缺乏票据信用评估和交易做市商制度,业务运作机制尚不完善。当前,中国企业信用环境尚不健全,票据市场缺乏专业的票据授信评估机制。这使得票据发行市场的参与主体主要是大型企业,众多中小企业被排除在票据发行市场之外,从而不利于票据市场的深化发展。

  同时,我国票据市场还缺乏独立性的票据公司,票据专营机构的数量较少和经营范围也受到较大的限制,相应的票据市场做市商制度也就缺乏主体。从成熟金融市场国家的发展经验看,建立做市商制度,对于推动全国性票据市场的形成发展将发挥如下益处。

  一是做市商可以提供连续的双向报价和即时交易,可提高投资者市场参与度,增强市场效率。二是做市商专业化信息发布机制可以提高票据市场信息透明度。三是有利于消除票据市场利率地区和系统差异,形成一致的票据交易利率。与同属于货币市场的同业拆借和债券回购市场相比,票据市场缺乏一个有形交易市场尚未建立起全国统一的票据交易中心和清算中心等机构。

  加快票据市场创新发展的对策

  1.立足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创建全国一体化票据市场

  当前,票据市场分散割裂的区域性特征已不适应全国市场经济体制完善发展对票据业务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要求。未来,我国需要加快全国性票据市场建设进程以促进以票据为载体的资金流在全国范围内优化配置。而上海作为我国经济、金融中心,金融市场竞争优势相对明显,应抓住建设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战略发展契机,创建全国一体化票据市场。

  一是借鉴国际发达票据市场发展经验,创建上海票据交易所,设立全国一体化票据市场的组织机构和交易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统一的市场准入机制和业务规范标准。

  二是以创建上海票据交易所为契机,设立为全国一体化票据市场服务的票据托管中心、交易清算中心、信息登记中心,资信评估中心及其先关系统,提升票据市场运作效率。

  三是加快全国电子票据市场建设力度,拓展电子票据应用范围,推进纸质票据电子化置换业务的开展,提升电子票据签发、贴现、转贴现和托收及票据信息发布等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功能,提高票据市场运作效率和市场透明度及降低票据风险,进而提升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作用。

  四是培育票据专营机构加快创新发展,引导更多票据市场机构投资者参与票据业务经营,建立并推进票据市场交易做市场制度,提高票据业务市场化运作效能。

  2.完善票据市场加快发展的法规政策框架

  金融机构票据业务管理制度不尽完善影响到当前票据融资对实体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必须给予重视和加以健全改进。

  一是金融机构票据业务管理制度应按照票据融资业务属性特征进行合理调整,应将全国金融机构商业票据承兑纳入社会信用总量控制管理,同时把贴现(转贴现、回购)业务列为金融机构资金业务进行制度设计,从而理顺票据承兑、贴现业务在金融机构经营管理中的业务定位。

  二是应尽快修订完善《票据法》,确立融资性票据、电子票据的法律地位,加强监管类规则的制定和执行,使票据市场在更为合理完善的法律框架下健康发展。

  三是由央行、银监部门和最高法院等修订相应的票据运行规则,消除不同部门法规制定实施中的抵触和矛盾现象。构建更有利于电子票据业务开展的电子商务法律环境。

  3.对接上海自由贸易区建设,推动商业汇票业务发展

  首先,推动商业承兑汇票业务在上海自由贸易区加快发展和在全国的推广应用。可以在上海自由贸易区内的企业经济交易以及该区域内企业在适当的跨区域经济活动中鼓励使用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机构可以选择并鼓励一些资信状况良好、产供销关系比较稳定的企业在商品交易中签发、承兑、转让商业承兑汇票,促进区域内企业商业信用票据化。建立纠纷解决机制和违约惩戒机制,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妥善解决商业承兑汇票业务纠纷。采取优惠政策在更广泛的区域以及不同行业和不同类型企业中推广使用商业承兑汇票,提高其市场占比,逐步改变当前银行承兑汇票独大的局面。

  其次,在上海自由贸易区内先行先试融资性票据业务并向全国推广应用。上海自由贸易区内的企业在发展中不仅存在交易性资金需求的同时,其融资性资金需求也将日趋增强,尤其是创新型和服务型企业在发展壮大中融资性需求显得尤为突出,开发票据满足企业融资性需求的业务可以为上海自由贸易区建设提供重要的金融支持。在解决区域内企业票据多元化融资需求的举措中,首先,应积极创造条件放开融资性票据,尝试使用银行本票、商业本票、无担保票据、公司票据等商业票据,尽快将大额存单、债券、保险单纳入票据范畴,并在企业经济活动中推广应用。上海自由贸易区在商业环境和信用环境建设方面均为融资性票据业务的发展提供了较好的市场选择,可以考虑选择上海自由贸易区作为开展融资性票据业务的试点,从而为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提供支持,也对我国票据市场创新发展拓展更大发展空间。

  4.顺应上海金融业转型方向,促进票据市场加快创新发展

  (1)培育多元化市场参与主体,集聚票据市场机构投资者。随着上海乃至全国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作用的日益提升,多元化市场主体将会更积极主动参与票据融资业务的创新发展。当前,加快金融业的创新发展已成为上海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领域。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将进一步增强大型机构投资者的聚集。

  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进程中,可以采取政策引导和稳健推进,逐步把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等投资类金融机构发展成为票据市场投资或交易主体。小微企业信贷资产证券化进一步推开,将吸引更多券商、信托、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参与。

  (2)以票据资产管理业务的创新为重点盘活票据市场存量资产。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进程中,利率市场化和金融脱媒化进程加快,金融资产管理业务成为金融机构实施混业经营的必然选择。上海金融机构可以充分运用自身金融服务优势,以票据资产为载体创新发展票据资产管理业务,有效盘活票据存量资产,可以为区域经济发展带来更多资源。

  当前,票据理财业务已成为银行拓宽票据资产业务发展空间的相对成熟的业务模式,监管压力日趋增强。今后,在大中型银行推行“大资管”发展架构的背景下,上海金融机构类型多元化发展有利于相对成熟票据理财业务模式的再创新。2013年8月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进一步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上海所处的长三角区域是中小企业票据业务的发达地区,上海银行业中小企业票据融资在信贷投放规模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票据资产证券化将能够进一步提升票据融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作用的发挥。

  (3)以票据资产托管业务创新发展为重点拓展市场发展新优势。从未来上海乃至全国票据市场生态发展看,中小金融机构票据业务集约化经营将明显增强。但由于中小金融机构票据从业人员相对偏少、专业技能欠缺和票据业务系统不成熟等原因,在纸质票据托管以及票据验证、托收等方面具有客观服务需求。

  同时,上海未来将吸引更多的大型企业集团公司总部聚集,相对于银行,企业集团财务对下属企业的票据即使能够实施集中管理,但出于管理效能和与银行增强业务合作的考虑,对票据托管服务也会有所需求。由于上海金融市场优势,资产托管业务的基础在国内居于领先地位,为票据资产托管业务开展提供了有利条件。

  (4)以票据资金化业务的创新发展为重点提升上海票据市场深度。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将推动上海金融机构率先加快转型发展。当前,上海金融机构票据业务转型发展主要表现在上海票据业务集约化经营模式更加成熟,不同类型的多家票据专营机构均设立于上海,为票据资金化业务创新发展提供了基础条件。

  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中,应加大政策引导商业银行在继续加强票据业务集约化经营的同时,在传统“持票生息”模式之外探索出新的票据业务经营模式,商业银行票据资金化业务的创新发展仍是有效途径。

  一是在票据融资规模受限的条件下积极开展票据回购业务;二是缩短转贴现票据持票期限,加快票据周转交易,以相对较少的票据融资规模获得更多盈利;三是更加重视运用再贴现业务,加快回笼票据资金,成为票据转卖资金的重要补充来源;加快与票据资产管理业务、票据衍生产品和电子票据业务创新发展向适应的资金化业务交易方式。随着上海金融机构票据资金化业务的创新发展,上海票据市场转贴现和回购交易量将会持续快速增长,票据周转流通效率大幅提升,票据市场深度有效提升。

  (5)以票据衍生产品的创新发展为重点提升上海票据市场广度。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将进一步完善金融市场功能,为金融机构创新发展金融衍生产品提供了广阔空间。今后,金融机构开展票据业务将面临利率市场化和金融脱媒化进程加快、金融监管更趋严格和票据业务竞争激烈、票据业务转型发展压力增大等宏观、微观环境的变化。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发展将进一步增强上海金融机构发展票据业务的避险需求和套利意识,从而为票据衍生产品创新发展提供了业务契机。

  今后,上海金融机构票据衍生产品的创新发展可以有以下三个方面的重点选择:一是发展票据远期交易。上海银行同业之间票据交易相对活跃,可以在银行同业之间创新发展票据远期交易,锁定资金交易成本,降低财务风险。二是票据期权交易。上海大型金融机构在未来票据贴现业务难以确定的情况下,可以创新发展票据期权交易方式,使得金融机构按照有利条件形势或放弃票据交易,从而增加票据业务办理的灵活性。三是票据互换交易。上海金融机构可以利用不同票据业务的比较优势创新票据互换业务,如两家银行基于纸票和电票分别具有融资利率比较优势的票据卖出回购业务互换交易。

  (作者单位:中国工商银行票据营业部)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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