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建议
加强对金融机构引导,增强创新力度
一是监管部门可以考虑探索在贷款规模控制上实行差异化管理,实行差别准备金率,提高对中小企业贷款不良率的容忍度,适当提高存贷比,对中小企业贷款规模单独考核。
二是引导、鼓励商业银行进一步加大信贷产品的创新力度和金融服务水平,灵活应用企业互保、联保、担保、贷款保险等多种形式,有效解决中小企业贷款中抵押难、担保难等问题。
强化监督管理,引导商业银行金融业务有序开展
金融监管部门之间应加强沟通协调,加大对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监测监督管理,充分发挥非现场监管和现场监管的作用,密切关注、跟踪金融机构票据等各类金融业务发展的新动向,有效防范各类金融风险,引导商业银行各项金融和服务业务的有序开展。
建立健全规范化票据市场,积极发展商业承兑汇票
进一步规范票据市场,逐步转变商业信用过度依赖于银行信用的现状,积极发展商业承兑汇票,促进票据市场向多元化方向发展。一是建议由金融监管部门牵头,组织辖内商业银行拟定本地区商业承兑汇票重点企业扶持名单,鼓励产业集群内以产业链为载体或购销关联度高的优质中小企业使用商业承兑汇票结算,拓展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扩大中小企业信贷资金空间。二是建立商业承兑汇票再贴现办理绿色通道,可优先办理已贴现的商业承兑汇票,实行有差别的再贴现利率,对商业承兑汇票再贴现给予优惠利率,以调动企业和银行开展商业承兑汇票的积极性。三是鼓励银行创新商业承兑汇票业务,采用以银行信用担保商业信用模式,促进商业承兑汇票业务的发展。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调查统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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