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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为经济社会保驾护航

发布时间:2012-09-14 20:42:25  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
新闻导读:10年来,我国保险业保持了持续健康较快发展的良好势头,成为国民经济发展最快的行业之一,实现了速度、规模和效益的有机统一,整体实力迈上新台阶。数据显示,2007年到2011年期间,我国农业保险年均增速达85%,累计保费收入超过600亿元,向7000多万农户支付保险赔款超过400亿元,户均赔款近600元。

  10年来,我国保险业保持了持续健康较快发展的良好势头,成为国民经济发展最快的行业之一,实现了速度、规模和效益的有机统一,整体实力迈上新台阶。我国成为全球最重要的新兴保险大国,2011年实现保费收入1.43万亿元,比2002年增长3倍多。

  过去的10年,是我国保险行业实现跨越式发展、整体实力明显增强的10年。截至今年7月,我国保险业资产总额已达6.6万亿元,较2002年同期的0.56万亿元,增长10余倍。

  这10年,是保险监管体系日益健全、监管能力逐步提升的10年,是服务功能更加强大、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10年。数据显示,截至今年7月,保险业赔款支出2622.45亿元,较2002年同期的402.05亿元,增长了552.27%。

  保险业务:农业保险快速发展

  已有22家保险公司经营农业保险业务,基本实现了每个粮食生产大省都有2家以上农业保险经营机构,初步满足了农业保险发展的需要

  今年7月21日,北京特大暴雨,不少近郊农户遭受巨大损失,房山区的刘汉贵就是其中之一。暴雨中,刘汉贵家的房屋塌了、猪圈垮了,可没几天,中国人保财险北京市分公司就送来了理赔款。刘汉贵说,保险公司理赔在意料之中,但速度这么快却在意料之外。

  快速的理赔缘于中国人保财险在大灾时启动的绿色理赔通道。此次暴雨灾害,人保财险北京分公司的农险赔付金额预计超过3000万元。

  数据显示,2007年到2011年期间,我国农业保险年均增速达85%,累计保费收入超过600亿元,向7000多万农户支付保险赔款超过400亿元,户均赔款近600元。

  “中央要求进一步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巩固和发展农业农村好形势,这意味着农业保险开始进入一个前所未有的战略机遇期。”保监会农险处处长刘昇说。

  今年,中国保监会特别召开了首次全国性农业保险专业会议,并发出了《关于做好2012年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要求大力发展“粮食主产区”农业保险,进一步发挥农业保险在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等领域的作用,引导保险公司加大投入,建立有效的农业保险服务网络,真正将农业保险服务关口前移到涉农第一线,帮

  助农民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

  如今,保险机构已经在农村为广大农户筑起一道道生活和生产保障,从涉及人身安全的意外保险、重大疾病保险,到保障农业生产正常进行的种、养殖保险,农险产品已覆盖农、林、牧、副、渔业各个方面。

  保险资金:运用渠道逐渐放宽

  保险资金运用改革不断走向深入,集中化、专业化、规范化的资产管理体制更加健全,保险资金运用渠道逐渐放宽

  “这几年来,我感受最深的一点就是保险资金投资空间逐渐放大,市场化改革力度加大。”一位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负责人不无感慨地说。

  10年来,我国保险资金的投资运用渠道不断拓宽。2004年保监会允许保险资金境外运用和直接入市,并允许保险资金投资银行次级债务、次级债券和可转换公司债券;2006年,允许保险资金以债权、股权及其他可行方式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并批准了中国人寿投资渤海产业基金,保险机构在实体经济领域崭露头角;2007年保险资金投资基础设施和境外市场取得突破;2009年进一步拓宽新的投资渠道;2011年保监会再次整合债券、股票和基金投资政策,提高了基础设施投资比例,开放了无担保债投资品种,增加了境外投资范围,允许保险资金投资股权和不动产;今年,保监会连续打开三个政策窗口,进一步放宽了保险资金投资债券的范围,允许保险资金委托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进行投资管理,并适度降低了保险资金投资股权和不动产的门槛。

  “以拓宽投资渠道为主要内容的资金运用改革不断突破,提升了保险资产管理水平,促进了承保和资金运用两个轮子协调运转。”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还透露,保监会将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继续稳步推动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未上市股权,不断拓宽保险资金运用的渠道和范围。

  保险市场:对外开放稳步扩大

  10年来,我国保险业对外开放稳步扩大,国内发展与对外开放统筹协调,开放的深度、广度和质量不断提高

  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承诺中,保险业在金融行业里最先全面开放。数据显示,全面开放的保险业逐步融入国际保险市场发展进程,截至2010年底,共有来自16个国家和地区的52家外资保险公司在华设立了营业性机构,外资保险公司占我国保险市场的份额为4.37%;我国在海外设立了37个保险机构。

  “经过10年的发展,外资保险公司在提高自身本土化程度的同时,利用国际股东背景发挥在资产管理、风险控制、产品研发等方面的优势,近年来实现较快增长。”中国保监会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保监会已放开对外资保险公司经营的地域限制,各家外资保险公司可根据自身发展战略在各地开设分支机构,部分外资保险公司已逐步进入中西部地区寻求发展。他表示:“我们会继续鼓励外资保险公司向中西部地区发展,加大对农村保险市场的服务力度。”

  在外资保险公司“走进来”的同时,我国保险业加快了“走出去”的步伐。自2003年以来,中国人寿、中国人保、中国平安、中国太保、新华保险5家公司先后在纽约和香港的证交所上市,建立了补充资本金的长效机制,在公司治理、信息披露、财务管理、风险管控等方面与国际准则接轨。

  保险监管:风险防范能力提升

  基本建立了偿付能力、公司治理和市场行为“三支柱”监管框架,监管的规范化、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监管的科学性、有效性得到进一步加强

  近10年,是我国现代保险监管体系初步确立,全面推进科学监管、依法监管和有效监管的10年。最明显的变化是,保险监管摒弃了“就保险论保险”的思维定势,将监管视野扩大到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在市场主体由少到多、市场机制作用由弱到强的过程中,适时将保险监管的重点从培育市场向规范市场转变,使监管与行业发展相适应,在守住风险底线的前提下实现了保险业的快速发展。

  从我国目前保险业监管体系看,已初步建立起既符合我国实际又与国际标准趋同的现代监管体系,即构筑了偿付能力、公司治理和市场行为监管“三支柱”,形成了以公司内控为基础、以偿付能力监管为核心、以现场检查为重要手段、以资金运用监管为关键环节、以保险保障基金为屏障的五道风险防线。

  今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也是保险业应对严峻复杂形势的关键之年。正如前不久保监会主席项俊波所说,当前,保险业发展和监管进入了新的时期,外部环境和行业自身都发生了深刻变化,总体上看,保险业仍处在发展的黄金时期。从现在到“十二五”期末,保险监管将与国际保险监管制度体系接轨,形成一种现场监管与非现场监管相结合、门类齐全和科学适用的保险监管标准和行业评价指标体系,同时培养出一支业务精通、具有国际视野的高素质保险监管人才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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