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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灾风险管理三方合作亟待“破冰”

发布时间:2012-10-26 22:16:02  来源:一财网  作者:
新闻导读:“保监会正在致力于建立一个有国家财政支持的商业化运作机制,巨灾保险的制度建立已势在必行。近年来,因频发的自然灾害,巨灾保险受重视程度倍增,金融业“十二五”规划已将分散巨灾风险提上日程,保监会主席项俊波亦在2012年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上将推进巨灾保险发展作为重点任务之一。

  “保监会正在致力于建立一个有国家财政支持的商业化运作机制,巨灾保险的制度建立已势在必行。”保监会副主席李克穆在昨日举办的国际巨灾风险管理研讨会上表达了对巨灾保险发展的期待。

  近年来,因频发的自然灾害,巨灾保险受重视程度倍增,金融业“十二五”规划已将分散巨灾风险提上日程,保监会主席项俊波亦在2012年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上将推进巨灾保险发展作为重点任务之一。

  “根据慕尼黑再保险统计的自然灾害数量,亚洲的增长趋势明显。新兴市场国家目前所面临的不仅仅是风险数量的增加,还有经济高速发展的风险暴露持续增长。中国的上升曲度则更为明显。”慕尼黑再保险北京分公司总经理常青分析。

  资料显示,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灾害种类多、发生频率高、分布地域广。近15年来,平均每年有3亿人次受灾,直接经济损失每年超过2000亿元。目前,我国的灾害救助制度主要存在风险分散渠道不足、财政压力较大等问题。

  常青认为,“中国目前面临的最严峻的形势是保险损失和总经济损失之比与国际的巨大差距,保险损失和总经济损失的对应性非常不匹配,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及真实的社会需求差距明显。”以2008年雪灾为例,保险损失12亿~15亿美元,总经济损失则达到200亿~250亿美元,保险损失与总经济损失之比约为6%,其他自然灾害大多在3%左右。而国际数据一般在30%以上,针对目前中国保险损失和总经济损失在某个单一风险事件的比例非常低的现状,常青建议:“最终走向三方合作,达到政府、消费者及商业险的均衡是必行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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