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正式发布了 《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条件及评价》(GB/T28566-2012)(以下简称 《标准》),将于2012年11月1日正式实施。《标准》的发布实施,将极大促进涉网发电设备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规范安全管理机制,提高并网发电机组安全运行水平,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推动电力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新国标促企业夯实安全生产
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是在综合了我国电力行业以往安全生产方面的经验教训,学习借鉴国外安全生产先进技术和成熟经验的基础上开展起来的一项工作。实践证明,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工作的开展对于提高并网发电机组安全运行水平、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方面发挥了积极和主要作用,在防范涉网安全事故方面起到的效果已被电力行业所认可。
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是对生产安全风险的一种科学管理,属于风险管理范畴,是预防和控制电力企业事故行之有效的方法。安全评价是以实现工程、系统安全为目的,应用安全系统工程原理和方法,对工程、系统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辩识与分析,判断工程、系统发生事故和职业危害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从而为制定防范措施和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安全性评价属于风险管理范畴,是预防和控制电力企业事故行之有效的方法。
针对特大、重大设备损坏事故,频发性事故、恶性事故及人身伤亡事故隐患,以及安全基础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能够从生产设备、劳动安全作业环境、安全管理三个方面进行查评、诊断,为企业领导和工程技术人员提供一种生产管理、技术管理和安全管理的指导方法。将这一方法融入电网、电厂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之中,实施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相结合的基于风险辩识、风险分析、风险评估、风险控制的闭环过程管理,对于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具有积极的作用。
近年来,电力安全生产形势逐年改善,人为事故和设备重大事故逐年下降,可靠性水平不断提高,十分可喜。其中执行安全性评价标准发挥了十分积极的作用。可以说安全性评价和发电厂并网安全性评价综合了我国电力行业多年来,几代人在搞好安全生产方面的经验教训,借鉴了国外开展星级评价的经验。集中体现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立足于防,实现本质安全,体现了任何风险都可以应对,任何事故都可以避免的安全理念,是搞好安全生产的基本工程之一。
随着我国大容量、高参数发电机组的不断投产和更多的高新技术的大量应用,以及新形势下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工作的新要求,原参照的有关安全性评价规范越来越难以满足实际工作的要求。
电监会审时度势,组织编制了《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条件及评价》,这是我国电力安全发展的需要。
标准制定的四个原则
《标准》编写时集中了各方面的力量,发挥各方面专家的聪明才智,编写遵循了四个原则。
第一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是电网安全和发电设备安全二者兼顾的原则。既不能牺牲电网的安全,牺牲用户的用电,保发电厂的安全,也不能牺牲发电厂的安全,保电网的安全。特殊情况下,为了保证特殊用户的供电,需履行专门的程序。
在计划经济条件下,电力生产是由多部门负责,即水电部、能源部、电力部负责,而且那时电力供不应求,一个电厂停用,甚至一台2.5万千瓦机组停用,都要影响一大批,限制一大批用户的用电。因此,为了保持向用户正常供电,保持供电的可靠性,即使发电厂发生了诸如四管爆漏的情况,也要能不停先不停,先安排好负荷,再停用,结果增加了修复的工作量和难度,也增加了检修的费用,牺牲发电厂的局部利益,保向用户供电的大局。从保整体利益上来看,是合理的,也是符合当时的条件的。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特别是在电力体制改革不断深入推进的条件下,电网企业、发电企业都是独立的经济实体,都有自身的经济利益。同时,供电形式也发生了极大的变化,由供不应求转变为基本平衡,电网企业已有了必要的旋转备用和检修备用容量,在发电机组事故条件下,基本已可以做到不影响对用户的供电,即具备了不以牺牲发电厂的利益来保证对用户供电的物质基础。
但我们也必须认识到,保证向用户可靠供电是所有并网发供电企业共同的责任,保证电网安全更是全体并网单位的共同责任。而向用户供电是通过电网企业实现的,即发电企业,电网企业的共同责任是必须通过电网企业的行为来实现的,因此,保证电网安全水平不因发电厂并网的不安全因素而有所降低,对所有发电机组并网提出安全要求,进行安全性评价就显得十分必要,应当成为共识。
第三是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标准和发电厂安全性评价标准的内容统一的原则。在电监会的领导下,修编的“火力发电厂安全性评价及查评依据”已于2009年出版,内容也符合现实的情况。
建设发电厂的目的就是并网向电网供电,所以无论是一次系统,还是二次系统,并网和不并网的安全要求原则上是一致的。关键是并网发电厂受到大电网安全条件的约束更严格。
第四是科学合理、普遍适用、长期可用和便于使用的原则。发布的《标准》分为必备项目和评价项目两部分内容。必备项目是发电机组并网运行的最基本要求,主要包含对电网和并网发电机组安全运行可能造成严重影响的技术和管理内容。发电机组满足了必备项目既具备了并网运行的基本条件。
除必备项目之外,发电机组并网运行应当满足的安全要求,主要用于评价并网发电机组及直接相关的设备、系统、安全管理工作中影响电网和并网发电机组安全稳定运行的危险因素的严重程度。评价项目中,条款内容和具体技术指标原则上采用国家标准,不宜采用行标或企标中那些过于严厉的词语或技术指标,目的是使《标准》适应范围更大,另外也给相应的行标、企标或各电力公司制定的管理办法、安全措施等留有余量。
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是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全面诊断和评价并网发电机组安全稳定运行能力、确保电网和并网发电厂的安全稳定运行非常重要。《标准》为电力监管部门的政策决策和监督检查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撑,为指导企业开展涉网安全隐患的识别与消除工作将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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