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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行江西新余分行五项措施加强商品融资风险管理

发布时间:2012-10-23 21:34:52  来源:中国金融网  作者:李波
新闻导读:该行严格物流监管企业的准入管理,对签约满一年的物流监管企业,须重新评估其监管能力、违约赔付能力和与其对应的商品名录。该行指定专人监控商品价格,严格按照《商品融资合同》等合同文本中设置的警戒线和处置线管理商品/存货价格风险。
  近年来,工行江西新余分行商品融资业务发展较快,为进一步树立全方位信贷风险管理理念,该行通过加强商品融资业务的审查、审批、监督、监测、预警等措施,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实现信贷业务的精细化管理目标。   一、加大商品融资业务学习和培训。一是学习和提升信贷人员商品专业知识,确保熟悉并掌握商品的理化性能、价格特点、检验方式、保管条件、市场容量等特点。二是学习和熟悉商品融资操作流程和各环节风险点防范,熟悉质押物品规格、成色、检验及监管流程,切实防范质物调换风险;熟悉如何选择能够有效监控的合适的保管场所和关注商品价格波动应对价值保障措施。   二、加强对出质商品的品质检验和权属认定。商品融资业务核心是在对商品的控制和商品的价值保障,物流监管公司承担质押商品监管责任,而不是对该笔融资的担保责任。因此,工行江西新余分行在办理该类业务时,在核押环节须严格按照总行相关文件要求办理,检验环节要落实到位,谨防出质人以次充好、对检验样品掉包等问题。   三、加强对物流监管企业的监测。该行严格物流监管企业的准入管理,对签约满一年的物流监管企业,须重新评估其监管能力、违约赔付能力和与其对应的商品名录。对存在违规放货、监管不力等不能有效履行其责任并直接导致该行融资出现不良的物流监管企业,原则上不得与其继续合作,确需合作的应落实有效风险防控措施,确保该行融资安全。   四、加强质物监控。该行指定专人负责定期检查质押商品/存货的管理和变化情况,及时评估商品/存货的总市值与融资的比率,督促借款人和监管企业按照合同及相关协议约定履行各项义务,及时正确处理业务中出现的各种预警信息。   五、对质押商品/存货价值进行跟踪监测。该行指定专人监控商品价格,严格按照《商品融资合同》等合同文本中设置的警戒线和处置线管理商品/存货价格风险。当质物价值与未偿融资本息的比率达警戒线时,书面通知借款人在5个工作日内追加保证金或与合同约定一致的商品/存货,保证质押率恢复至约定水平;当质物价值与未偿融资本息的比率达处置线水平时,按照合同约定立即宣布融资到期,并处置质物优先偿付该行贷款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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