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徽县检察院通过采取有力措施,强化了计划财务工作,保障了办公办案业务正常有序开展。
健全工作制度。新一届党组陆续修订完善了《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车辆使用管理制度》、《枪支管理制度》、《赃款赃物管理实施细则》、《机关安全管理制度》、《机关卫生管理制度》等,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物,规范了管理手段,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强化日常管理。对各项收支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做到手续齐全,账账相符,账物相符;严格执行赃款赃物扣押、保管、上缴的有关规定,对渉案款物、上缴省院专户管理,按照规定该上缴的上缴,该返还的返还,做到不截留挪用;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建账立卡,确保资产不流失浪费;认真做好服装发放、车辆使用、枪支安全等管理工作;通过安装监控设施,配备消防器材和防盗设备,保证了机关安全正常运行。
加大监督力度。凡重大建设项目由检察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并实行公开招投标;重大项目开支实行审计,严把决算关;大宗物品采购坚持政府集中采购,做到阳光操作,健康运行。
主动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院党组主动向县委政府汇报检察工作阶段性开展情况、检察业务客观需求以及经费困难等实际问题,争取县财政足额拨付公用经费。同时按照“收支两条线”规定,及时上缴渉案款并争取全额返还,弥补了办案经费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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