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专员办以开展中央政府公共投资预算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为契机,首次尝试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部门联动开展检查,在签发通知、抽调人员、组织培训、编组检查、成果利用等各环节加强协作,努力发挥各自优势,扩大检查成效,为建立中央兵团支出联动监管机制探索经验、夯实基础。
一、联合签发通知。新疆专员办与兵团财务局联合签发了对兵团三个师的《关于开展兵团中央政府公共投资预算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财驻新监〔2012〕49号),第一次以正式文件形式明确了专项检查的“联动性”。
二、联合抽调人员。由兵团财务局从兵、师两级财务部门推荐、筛选思想正、业务精、身体棒的财政财务管理人员加入到专项检查队伍,与新疆专员办检查人员“并肩作战”,兵团参检人员占参检总人数一半。
三、联合组织培训。由新疆专员办和兵团财务局共同组织开展查前培训工作。专员办主要就相关政策法规、检查工作流程、方法及具体检查工作要求等内容进行培训讲解;兵团财务局侧重对兵团现行财务管理体制、部分重点项目资金管理等方面进行情况介绍。联合培训旨在为参与联动检查人员“快速充电、补齐短板”,做好查前“热身”准备。
四、混合编组检查。在检查人员调配编组和检查组长的安排上充分体现“联动性”,即将所有参检人员混合编入三个检查组,保证每个检查组里既有专员办的同志,也有兵团的同志。并且尝试将其中一个检查组交由兵团财务局的同志任组长带队检查,与另外两个检查组分赴兵团三个师同时开展实地检查。
五、检查成果共享。通过联动检查,一方面,新疆专员办能够利用兵团参检人员熟悉兵团财务管理特色的优势开展工作,在检查过程中更加贴近实际、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避免因对兵团体制特殊性不了解而出现理解上的偏差,从而使检查结论和情况反映更加全面、客观、准确,为财政部提供有价值的第一手资料和建议。另一方面,兵团财务局能够依托新疆专员办的检查法律主体地位、专业的检查手段及对政策法规的全面把握,及时掌握了解自身在财政财务管理体制改革过程中存在的现实问题及困难,从而针对发现的各种情况从体制设计、制度修正、行为规范等层面不断跟进、完善,达到有效推动财政财务体制改革顺畅进行的目的。此外,参加联动检查的兵团工作人员同时也都是在兵团财务局及各师财务局任职的财政财务管理骨干力量,通过查前培训及对其他师局的实地检查,大大提高了参检人员对国家相关法规政策的执行力,将正确的、好的经验做法带回各自师局,充分发挥联动检查工作的“蝴蝶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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