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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自贸区列负面清单 金融开放有重大突破

发布时间:2013-10-14 10:35:30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谢卫群
新闻导读:对照国际标杆,上海自贸区有望实现贸易业态模式创新和离岸型功能创新,并联动推进国际航运服务功能创新升级。国际贸易近年来呈现出一个重要特征:服务贸易和离岸贸易加快发展,并且出现总部高度集聚的特征。

  贸易便利化成最大吸引力

  货物进出自由、投资自由、金融自由,且有法律法规保障

  10月8日,是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9月29日挂牌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当天,前来咨询办理业务的人“爆棚”。事实上,自贸区没有挂牌前,已有一大批企业迫不及待地申请在上海自贸区辖区内注册。

  记者随机致电一家专业注册公司,询问是否可以在自贸区内注册公司,得到的答复是:当然可以,每天都有申请者,最多时有五六家。

  不仅是新注册的公司,上市公司也在快速进入自贸区。资料显示,中储股份、上海百联集团、阳光城、新宁物流、上海绿新、时代出版等上市公司都已宣布将在自贸区内注册子公司。“在上海自贸区能享受如香港、新加坡那样的贸易便利,这意味着成本降低,竞争力提升,我们当然要提前抢滩!”一家上市公司高管感慨。

  根据上海自贸区方案,贸易便利化是其中的重要内容。上海发展改革研究院院长肖林分析,对照国际成熟贸易区,具有国际水准的自由贸易区的核心制度可概括为:“三自由、一保障”,即货物进出自由、投资自由、金融自由,且有法律法规保障。在这样的制度安排下,货物进出自由,不存在关税壁垒和非关税壁垒,免于海关惯常监管。同时,投资自由、雇工自由、经营自由、经营人员出入境自由。而在资金方面,企业所需外汇可自由兑换,资金出入和转移自由。“这些制度,可以让企业享受到非自贸区所没有的种种便利,这是企业向往自贸区的原因之一。”

  根据上海的安排,9月底自贸区已率先启动货物“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试点,10月9日,先入关再报关已实施,货物能够直接进入自贸区、进出区货物无纸放行、区内货物便捷流转。海关总署和质检总局已分别起草针对自贸区的指导意见和部市合作备忘录,建立统一监管机构的工作也在积极推进。

  上海自贸区不仅可以使贸易便利化,而且可以使贸易转型升级进程加快。对照国际标杆,上海自贸区有望实现贸易业态模式创新和离岸型功能创新,并联动推进国际航运服务功能创新升级。

  国际贸易近年来呈现出一个重要特征:服务贸易和离岸贸易加快发展,并且出现总部高度集聚的特征。数据显示,20世纪90年代,全球服务贸易额年均增长率只有6.5%,而2005年至2011年上升为8.8%,而自由贸易园区正是国际服务贸易的重要载体。

  以香港为例,依托高度发达的专业服务以及外包市场,香港不断拓展贸易信息资讯、展示、与国际贸易相关的研发设计和打样、代理、融资、结算和保险服务,以及国际物流、采购、电子商务等服务。近年来,其服务贸易平均增速超过10%,远超货物贸易的增速;而服务贸易的进出口额达到1850亿美元,占其GDP比重高达70.3%。

  离岸贸易发达,也是国际自贸区的一个重要特征。因为实行“境内关外”的监管方式,以及高度便利化,自贸区具备开展离岸贸易等离岸业务的先天优势。以新加坡为例,自1989年和1990年起,新加坡开始实施“特许石油贸易商(AOT)”和“特许国际贸易商(AIT)”计划,鼓励各家公司将新加坡作为开展离岸贸易的活动基地。在过去20年间,新加坡离岸贸易以15%的年均增速快速发展。

  服务贸易和离岸贸易的快速增长,带动了跨国公司的集聚和航运业的快速发展。截至2012年6月,跨国公司在香港设立的地区总部达2412家,而新加坡有超过4000家的跨国公司设立了地区总部。新加坡、香港因此集聚了航运交易、船舶经纪、航运咨询、海事培训与研发等航运服务产业链,为成为亚洲物流枢纽和世界国际航运中心奠定了基础。“国际自贸区的今天,正是上海追求的明天。”肖林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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