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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允许基金专项资管计划投资实物资产

发布时间:2012-09-27 22:08:28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陈康亮
新闻导读:中国证监会召开新闻通气会,证监会发布《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以下简称《试点办法》)及其配套规则的修订情况。据悉,截止今年6月底,已经成立的73家基金公司中,共有72家取得特定资产管理业务的资格,48家已经正式开展业务,管理账户554个,管理资产1047亿元。

  中国证监会召开新闻通气会,证监会发布《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以下简称《试点办法》)及其配套规则的修订情况。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修订后,基金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可以投资于未通过证券交易所转让的股权、债券及其他财产权利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资产,并允许基金管理公司通过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开展资产管理业务

  该负责人指出,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可以吧社会资本集中起来,投资于实体经济的不同领域和不同企业,投资于实物资产,成为对接企业融资和民间资本投资的投融资平台,既能更好地进行资源配置,为实体经济服务,又能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

  据悉,截止今年6月底,已经成立的73家基金公司中,共有72家取得特定资产管理业务的资格,48家已经正式开展业务,管理账户554个,管理资产1047亿元。

  该负责人表示,原《试点办法》规定的,资管计划投资单只股票不得超过计划资产净值的20%以及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政策的10%等条款被取消。此外,此次修订也取消了关于费率管制的规定,以给予特定资产管理业务较为宽松的监管环境。

  该负责人表示,允许委托人通过交易所平台向符合条件的特定客户转让其持有的资产管理计划份额。同时,为进一步简化备案程序,专户产品将由事前备案改为事后备案。

  该负责人表示,为将专项资产管理业务的风险从公募风险中剥离出来,基金管理公司必须成立子公司才能开展专项资产管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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