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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合晟瑞(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现电子化

发布时间:2013-11-06 09:55:10  来源:东方网  作者:
新闻导读:中投恒汇(北京)资本管理公司谈基金子公司以及专户业务发展进入快车道,而相关信息报备使用的还是书面形式,明显跟不上节奏。为及时掌握子公司的动向,提高备案电子报送效率,基金公司信息报送工作将在本月实现电子化。

  中投恒汇(北京)资本管理公司谈基金子公司以及专户业务发展进入快车道,而相关信息报备使用的还是书面形式,明显跟不上节奏。为及时掌握子公司的动向,提高备案电子报送效率,基金公司信息报送工作将在本月实现电子化。

  中投恒汇(北京)资本管理公司谈证券时报记者获悉,10月31日,监管部门发出通知称,针对信息报备服务开发的基金部综合监管系统(FIRST系统)已经完成,该系统包括基金公司子公司信息报备和专户业务电子备案功能。

  根据通知要求,基金公司子公司信息报备系统包括境内子公司、境外子公司两个子系统,中投恒汇(北京)资本管理公司谈前者的信息由子公司自行填报,后者则由基金公司填报,公司须在设立开业后1个月内完成。信息初次填报完成后,境内子公司及基金公司按月更新境内外子公司的相关数据。对于已设立开业的境内外子公司基本信息则要求基金公司补录。

  针对专户业务,通知要求通过系统办理一对一和一对多专户的合同初始备案、合同变更备案,中投恒汇(北京)资本管理公司谈一对多专户合同生效备案(含募集失败备案)、客户资料表变更备案、终止清算报告备案。同样需要对已完成备案的专户(含已初始备案未生效专户、已生效专户以及终止专户),实行信息及备案材料补录入。

  根据通知要求,11月15日之前为试运行阶段,在此期间,中投恒汇(北京)资本管理公司谈除基金公司及其子公司办理一对多合同生效备案仍采取纸质备案材料报送外,其他专户合同备案采用电子化备案。11月18日开始正式实施,其后所有专户合同备案只需提交电子材料。

  事实上,在此之前,基金子公司专项计划备案工作一直执行的是纸质化报备,中投恒汇(北京)资本管理公司谈即在专项计划开始销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须将资产管理合同草案、投资说明书草案、销售计划等材料报证监会备案。随着基金公司子公司业务的扩容,产品和业务增加使得需要报送的资料越来越多。有基金子公司人士就表示,产品发行密集的时候,注册地在北京以外的基金子公司报备人员几乎天天需要飞机送大量的书面材料,电子化信息报备的试运行,将极大促进基金子公司专项业务信息的完善与效率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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