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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贸易融资启示案情与分析

发布时间:2014-09-05 16:29:51  来源:保理中国  作者:
新闻导读:郭某利用上述7家公司签订虚假购销合同,骗取银行承兑汇票11次,数额共计3.91亿元,敞口部分数额为1.823亿元。郭某实际控制的前述7家企业,仅从名字就能看出一些端倪,“宏昌达”等字号相同的多家公司之前或存在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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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山东七公司贸易融资骗贷骗取近4亿汇票

  近日,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了一起骗取票据承兑案。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人郭某及妻子成立了包括淄博永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下称“永驰汽车”)、山东宏昌达汽车有限公司(下称“宏昌达汽车”)等在内的7家关联企业,通过关联企业之间的虚假购销合同,骗取工商银行、齐商银行、山东博兴农村合作银行、农业银行共计3.91亿元,敞口部分为1.8亿元。

  1、虚假购销合同骗取银行承兑汇票数额共计3.91亿元

  2013年末,博兴县人民法院审理了永驰汽车、宏昌达汽车、山东宏昌达物流有限公司、青岛银星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山东省博兴县宏昌达汽车有限公司、山东省博兴县香驰汇鑫物流有限公司、山东省博兴县宏昌达工贸有限公司及郭某等骗取票据承兑罪一案。

  郭某等被公诉后,博兴县人民法院于2013年判决上述7家公司及郭某犯骗取票据承兑罪,其中郭某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10万元。一审判决后,郭某不服上诉,其理由之一就是,金融机构对购销合同双方为关联公司、购销合同是否真实应当是明知的,他本人并未用欺骗手段取得票据承兑。2014年8月7日,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了原判。

  郭某利用上述7家公司签订虚假购销合同,骗取银行承兑汇票11次,数额共计3.91亿元,敞口部分数额为1.823亿元。其中工行滨州滨印支行承兑汇票两张,金额共计4000万元,敞口1600万元;齐商银行博兴支行,金额1500万元,敞口750万元;农合行庞家支行金额共计3600万元,敞口1080万元;农行滨城支行办理承兑汇票业务6次,金额共计3亿元,敞口1.46亿。

  其中后一笔承兑敞口到期后未能偿还,由担保企业代为偿还。而前面的3000万元敞口中,担保企业代偿了1000万元,农行垫付了2000万元后,对宏昌达汽车等提起诉讼追偿。截至2014年7月14日,农行已收回1551万元,另收到宏昌达汽车12台半挂油罐车,应不会造成实际损失。

  2、关联企业互倒

  郭某等所用的方式并不高明,就是关联企业之间“左手倒右手”,签订虚假买卖合同。以数额最大的农行为例,2012年3月20日,郭某以宏昌达汽车公司的名义,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伪造了该公司与永驰汽车公司的购销合同,以此为由向农行滨城支行申请办理了6000万元的承兑汇票,缴纳保证金3000万元,敞口数额3000万元,到期日2012年9月20日。仅隔一天,2012年3月21日,郭某再次以同样的手段,在滨城支行办理了8000万元承兑汇票,缴纳保证金4000万元,敞口数额4000万元。

  另外,郭某实际控制的前述7家企业,仅从名字就能看出一些端倪,“宏昌达”等字号相同的多家公司之前或存在关联。

  (二)小企业信用证套取贷款

  东莞某造纸厂在经营鼎盛期产品主要销往欧洲,但2008年金融危机开始,欧洲经济不景气,企业经营重点从出口转为内销。但银行因为造纸业风险较大,无法获得贷款。

  今年春节前后,该企业在香港找了一家造纸原料公司(简称公司A),并做了一份虚假的采购合同。合同约定,该造纸厂向公司A采购600万元人民币原料。随后,该造纸厂拿着合同到当地一家银行申请开立一笔90天的进口信用证,受益人为公司A。银行审核资料无误后,即向公司A付款(以港币结算)。公司A收到钱后,随即通过地下钱庄,将钱结汇成人民币输回给该造纸厂。

  所谓进口信用证,就是由银行在一定期限内,代表开证人(即进口商)向信用证受益人(即供应商)履行付款。开证人再在规定期限内向银行还款。

  90天的信用证,意味着该企业只要在90天内把钱还给银行就行了,相当于做了90天的短期融资。由于现在的形势下,小企业通过正常途径已经贷不到钱,因此这种以办理国际业务之名,行套取现金之实的现象非常普遍。很多企业前一天刚还款,第二天又拿着新的合同来开信用证。尽管银行知道企业在钻空子,但由于业务合法合规,银行又能从中赚取手续费、保证金等费用,所以银行做起这项业务来也有积极性。

  【案件分析】虚假购销合同骗取银行

  其实,虚假贸易骗取银行承兑汇票的情况非常常见。因为很多银行在开具承兑汇票时,只看重保证金和担保企业的资质,对于真实的交易背景和实际的贷款用途审查并不严格。因此,基于贸易融资的骗贷风波愈演愈烈的趋势,我们建议银行对真实贸易背景严格审查杜绝骗贷形式的贸易融资。

  (一)加强对贸易背景真实性的审核。一是通过审核相关交易单据、关联交易情况、交易过程等,审查交易的真实性。二是加强同海关、外管、税务、同业及媒体的沟通,全面了解企业资信状况。三是监测贸易融资资金流向以及还款资金流入,并对供应链上优质客户进行系统开发,加强贸易企业的流程全链条控制。

  (二)加强贸易融资业务的期限管理。对销售端的贸易融资产品,企业要在银行开立应收账款回款专户,确保应收账款提前回笼。对采购端贸易融资产品,业务期限须根据企业生产和贸易周期合理匡算。对订单融资业务,销货方要在申请授信银行开立订单项下货款回款专户。对企业在到货和完成生产后办理的贸易融资产品,要控制融资期限,严防质押商品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

  (三)强化贷款“三查”。一是加强贷前调查。银行营销单位或客户经理要做到了解你的客户(KYC),要熟知客户的集团情况、关联企业情况及集团内是否有从事房地产、证券、担保类的企业等。二是要做好贷中审查。严格审查企业提供的各项资料及单据,充分利用可控的贸易融资产品,促使银行融资运用于贸易项目中,并对必要的客户或业务要实施封闭管理,以确保对贸易融资资金流的监控。

  做实贷后检查。各行要开展有针对性的企业检查,定期核查企业报表,定期开展质押物检查,加强日常资金往来的检查。

   转载自:保理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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