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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民间融资的监管

发布时间:2013-12-30 10:20:59  来源:金融时报  作者:宋洋
新闻导读:央行全国抽样调查显示,目前我国民间融资规模约在3万亿-4万亿元之间,占各项贷款余额的7%左右。近年来,基层金融监管部门一直在探索对民间融资的有效监管方式。2012年底, 温州市金融办首发民间融资综合利率指数,目的是及时、准确反映民间融资市场资金价格趋势和波动情况,预警民间金融风险,这一指数将成为全国民间融资利率水平设定的指向标。

  央行全国抽样调查显示,目前我国民间融资规模约在3万亿-4万亿元之间,占各项贷款余额的7%左右。民间融资一般期限较短,大部分在一年期以下;利率较为灵活,一般期限越短,利率越高;资金来源主要是个人及中介机构;担保方式一般为信用。民间融资的这些特点,一方面保证了它便捷灵活的优势,另一方面也如影随形地带来了一些风险。具体有以下问题:

  (一)信息不对称,融资风险大。在民间融资发生过程中,资金融出方对融入方的资信了解有限,仅限于一对一的了解。银行可以登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对于贷款企业和个人的整体债务了解得比较全面,从而对于潜在的各种风险有较为清晰的认知。但民间融资中的资金融出方,无论是个人还是中介机构,都缺乏有效的征信平台与渠道深入了解融入方的整体债务情况,仅凭乡缘、血缘、工作伙伴关系及自己掌握的对方历史资信情况产生信用评价,信息收集不全面,信用评价易产生偏差,无法切实有效地认识与控制风险。

  (二)手续不完备,易引发纠纷。在民间融资发生过程中,很大一部分融资行为无抵押担保,仅凭信用。部分发生在个人之间的借贷行为仅有简单的借据,无正式合同文本,只对借款的金额等有简单的记载,对于利率、还款方式、期限、风险责任等无明确界定。在这种情况下,一旦债务人因为意外、经营不善等原因导致还款困难甚至欠债不还,债权人无法有效保护自身权益,极易引起纠纷,影响社会稳定。

  (三)法规不完善,责任不明晰。民间融资属于民间活动,自成体系循环,其资金的流动绕过了金融机构,难以对其进行金融监管。我国目前还没有一个明确的针对民间融资进行监管的法律、法规或者管理办法,对于正常民间借贷与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问题虽有界定,但争议颇多。从整体看,各地对于民间融资的监管普遍缺乏规范、有效的管理办法。

  近年来,基层金融监管部门一直在探索对民间融资的有效监管方式。在当前形势下,应着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健全规章制度,规范民间融资。2013年9月26日,全国首部民间融资管理条例——《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提交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条例草案》主要规范了三大类民间融资行为:民间借贷、定向债券融资以及定向集合资金。在风险控制上,条例草案推出了一系列新规定,在法律上填补了民间金融监管空白。这是民间融资规范监管的一个良好开始。建议政府未来在《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草案)》的基础上,加大各地试点,最终目标是通过适用于全国的民间融资管理条例,并在全国范围内明确统一金融管理部门,全方位监测民间融资各项指标,带领民间融资逐步从灰色地带步入阳光下,促进民间融资健康发展。

  (二)明确监管责任,强化监管职能。建议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民间融资中介机构的监管,明确落实一个部门统筹负责民间融资中介机构的监管,进一步加强对民间融资中介机构的资金来源、资金流向、利率、不良资产等情况的监测。一方面促进其对中小企业资金扶持的作用,另一方面规范其经营。如《条例草案》将金融办定位为地方金融管理部门,实际操作中,可以联合金融办、央行分支机构、银监会分支机构监管力量,共享报表资源,由金融办牵头对中介机构进行现场及非现场监管。

  (三)加快信用建设,实现征信信息共享。政府部门应着力加强信用环境建设,尤其是在中小企业、农村地区中加大征信宣传力度,开展信用评级工作,完善征信系统,提高信用意识,树立良好的诚信理念,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建设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稳步推进民间融资中介机构接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目前已有部分省市将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等民间融资中介机构接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成效明显,建议在全国范围内稳步推进这项工作。一方面通过民间融资中介机构报送中小企业及自然贷款人的征信记录,进一步补充完善央行征信系统数据库,加强征信系统数据库建设,另一方面有利于民间融资中介机构自身风险控制,大胆发展业务,稳健经营。在实际操作中,可以借鉴已接入地区经验,“集中报数,一口接入,实时查询”,科学管理,明确权责,促进民间融资有序健康发展。

  (四)建立监测体系,实现利率市场化。目前央行已启动对民间融资的专项监测,按季度进行抽样调查,推算出全国范围内的民间融资规模,向社会发布。建议进一步完善民间融资专项监测工作,除央行调查之外,地方政府监管部门可建立备案登记制度,一方面维护民间融资各主体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借助备案登记的证明效力实现信息采集,合理把握民间融资情况,实现规模、利率等指标的公开化、市场化,起到风向标作用,引导民间融资市场规范发展。2012年底, 温州市金融办首发民间融资综合利率指数,目的是及时、准确反映民间融资市场资金价格趋势和波动情况,预警民间金融风险,这一指数将成为全国民间融资利率水平设定的指向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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