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10日,由财政部、工商总局、商务部、外汇局、证监会联合发布的《中外合作会计师事务所本土化转制方案》正式实施,这意味着昔日以中外合资方式进入中国市场的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四大”)将向本土化事务所转制。
1992年为了满足改革开放的需求,我国批准外国会计师事务所进入中国,但由于没有合适的本土会计师,无法与国际惯例一样采用合伙人制,破例允许根据《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设立中外合作会计师事务所。
如今20年的合作期限将满,中国的会计师行业也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在方案出台前外界就对“四大”事务所将何去何从充满猜测,按照《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的规定,合作到期后可以解散,可以清盘,也可以通过转制继续经营、规范发展。最终财务部选择要求“四大”在合作期满后进行特殊普通合伙事务所的转制基本符合了业界的预测。
“四大”并不是第一个被要求转制的会计师事务所。2010年以来,根据国办56号文件要求,我国本土大型事务所和证券资格事务所便开始由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形式向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转型,意图在加大执业责任约束的同时完善内部治理和质量控制能力。此时要求“四大”事务所像本土大型事务所一样依法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也并非是一种“特殊待遇”。
而且实际上,尽管“四大”合作所在法律形式上采用合作形式,但在内部管理上均采取合伙制的治理模式。安永大中华区审计部首席运营官张耀介绍,大陆地区和香港地区的事务所都是一起经营的,管理上具有统一性,不会因为大陆地区采取中外合作制而设立不同的经营模式。
方案中真正明确体现了本土化意图并会带来一系列影响的是对合伙人资格条件的限制。方案要求,不具备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但具备其他国家或地区注册会计师专业资格的境外合伙人占事务所合伙人总数的比例及其在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中的比例不得超过40%;至五年过渡期结束,上述比例不得超过20%。有数据统计,截至目前“四大”合作所内部这类境外合伙人占合伙人总数的比例总体约为50%,其中绝大部分为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
方案还要求,首席合伙人必须具有中国国籍且具备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而目前“四大”的现任合伙人均不符合规定条件。财政部表示,首席合伙人是“四大”内部履行最高管理决策职权的合伙人,首席合伙人本土化是“四大”真正实现本土化的核心标志之一。
风口浪尖的转制
方案甫出,来自外界的质疑一时甚嚣尘上。
路透社于5月11日称,“中国和‘四大’可能因此遭遇信任危机。”人们一方面担心如果转制导致合伙人变更频繁或管理层成批更换本土合伙人,事务所的审计工作质量将受到影响。另一方面担心则认为此举会加大中国对公司信息的保密力度,对投资者不利。《华尔街日报》称新举措会加大投资者对中国公司会计造假的猜忌。在方案发布的前一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指控德勤上海分公司拒绝提供其客户中国东南融通可能存在财务欺诈的资料。《洛杉矶时报》在5月11日引述德勤的回应说,中国法律禁止该事务所公开客户信息。文章认为,“新的合伙人规定将进一步削减‘四大’协助美国调查的能力。”
也有专家认为,“四大”要满足中国的新规很难,寻找资格老练的中国合伙人是一个挑战。
有观点认为,本来转制肯定要在中国按部就班的发生,但中国政府此次出台指令,是要试图加快这一进程,也许有些操之过急。
与上述观点相比,大部分是持肯定观点的声音。大部分西方媒体认为,中国此规定宣告“四大”在中国长期享受的“特殊待遇”结束,符合国际惯例。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在5月11日称,这是中国审计行业重大变革的一部分,旨在实现外国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大陆业务的本地化。实际上为减少变革产生的争议,此次规定也留出了较长的过渡期。
《洛杉矶时报》称,与外国公司在中国银行业只占极小份额不同,“四大”占据中国会计师行业约1/3的市场份额,2010年营业收入达到13亿美元。中国于5月10日发布的新规已经经过了10多年的商讨,中国在2001年加入世贸组织的谈判中曾提到,会计师必须要获得中国执业资格,“但中国为‘四大’的合资企业开了11年的例外。”
对此ICAEW大中华区总监黎日忠也认为财政部的规定对“四大”而言比较合理,“在别的国家,他们也需要合伙人具备当地监管部门认可的资格,中国之所以特殊有着当时的历史发展因素。”而且他认为这将对中国会计行业的发展有很大帮助。
与外界纷纷攘攘的热议形成鲜明反差的是“四大”的冷静对待。来自“四大”的观点认为,转制方案的实质并不是对“四大”的约束,而是帮助“四大”进行缓冲。张耀表示,如果没有这个方案,到期后的“四大”无论是清盘重组还是直接转制,都会遇到比现在更多的问题。“财政部非常积极地与‘四大’联系,大方向维持业务运作不变,改成国际公认的模式。财政部充分研究了‘四大’的现状,照顾了多方面的立场以保证过渡,所要求的事项都在能力范围内,既达到了本土化的目的,又保证了顺利过渡,对安永而言是非常好的方案。”
据张耀介绍,“事实上,我们与财务部从去年就开启了沟通。这个方案是财政部与‘四大’一起经过多个月的沟通得出的结果,在商谈过程中也曾提出过不同的方案,但结合‘四大’的现状,我们认为这个方案最为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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