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利业务模式待突破
金融租赁公司的业务与银行信贷类似,商业银行运行金融租赁公司较容易也成为众多城商行青睐金融租赁公司的原因之一。有观点认为,城商行设立金融租赁公司之所以退潮,与监管层认为商业银行应有可持续的盈利模式且与商业银行整体发展战略相契合相关。盈利模式是监管层对于审批金融租赁有限公司采取审慎的态度之一。
目前大多数金融租赁公司的业务以售后回租等融资性租赁为主,经营性租赁这种国际上主流融资租赁业务模式所占比例偏低。金融租赁公司确实也一直希望探索出令人满意的业务模式。金融租赁专业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工银租赁有限公司总裁丛林认为,经营性租赁更能体现租赁的特色。他分析认为,金融租赁公司之所以出现“类信贷”业务占据主导地位,原因是由于经营性租赁涉及资产价值管理和交易等多个层面问题,需要配套完善的金融资产、实物资产交易市场的建立,同时相对融资性租赁,目前的税收规定使经营性租赁和直接租赁的交易成本过高,出租人和承租人很多时候被动选择售后回租。民生金融租赁股份公司总裁周巍也多次表示,简单的用银行信贷模式开展“类银行”的信贷业务,并不是租赁公司的出路。应当根据市场需求开发具有租赁特色的产品,做真正的租赁业务,这样才能使金融租赁公司的产品在市场中更有吸引力,才能实现行业的健康发展。
“尽管发展较快,但是目前金融租赁的产品结构设计较为简单,与银行存在一定程度的同质化竞争。”银监会前副主席蔡鄂生就曾经表示,如何走专业化、特色化之路是金融租赁公司需要思考的战略性问题。在最近召开的中国第四届金融租赁年会上,银监会主席助理杨家才表示,金融租赁业要把握金融功能的特点,特别是不同于其他金融机构的功能特点,持之以恒地做实、做专、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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