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網海口11月24日電 記者 邢東偉 通訊員 劉英杰 海口一男子郭某某被海南中谷物業有限公司聘任為出納員,並兼任另外一地產公司出納員。他利用職務之便侵佔兩公司庫存現金、備用金以及收取管理費、鋪面租金等共計48.5萬元,購買彩票等潛逃兩年落網,僅剩1640元。今天記者獲悉,海口市美蘭區法院以職務侵佔罪對其判處6年10個月。
經查,2007年至2011年8月,郭某某被海南中谷物業有限公司聘任為出納員,並兼任海南第一房地產交易中心有限責任公司出納員,主要職責是管理公司銀行賬、現金賬、支票和收取客戶、房東的鋪面租金、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等工作。他在擔任公司出納員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將海南中谷公司賬存現金251446.19元和海南第一房地產交易有限公司現金75752.11元以及收取的租金、管理費157689.72元共計484888.02元非法佔為己有,用於購買彩票后潛逃。
2013年5月11日,郭某某被陵水縣公安局民警抓獲,當場從郭某某處扣押現金人民幣1640元。
(來源:法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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