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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行人员在项目承做过程中需注意的事项

发布时间:2014-04-08 09:54:26  来源:IPO头条  作者:
新闻导读:二次上会的企业要申报前次发审委反馈意见回复说明,需保荐机构、保代、项目协办人签字盖章;18. 领取批文、材料申报;同时需要提交券商、发行人的介绍信;并提供领取、申报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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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文为一实战经验丰富保代的年终总结稿,对于项目运作的细节把握很有帮助。

  1. 辅导验收:需提前和当地的证监局沟通,个别地方证监局会要求企业在申报材料前先向其申报,待证监局意见回复且解决之后才能申报到证监会;目前会里的掌握是只有证监局的监管意见收到后才受理材料;辅导报备及IPO持续督导时证监局要求召开保代、发行人的见面会,个别证监局要求提供持续督导的工作底稿;

  2. IPO企业申报时子公司相关文件要同时申报,税收证明、税收优惠(国税、地税),纳税申报表均是申报材料之一,发行人含有境外子公司可不申报;

  3. 原始财务报表需主管税务局盖章确认;

  4. 外商投资企业上市申报文件需提供最后一次股权变更批复文件;

  5. 二次上会的企业要申报前次发审委反馈意见回复说明,需保荐机构、保代、项目协办人签字盖章;

  6. 业务模式:发行人的业务模式比较特殊或没有重大合同的,需披露并申报标准的采购、销售合同或框架合同的主要条款;

  7. 财政补贴:不用全部申报,可提供一定金额以上的财政补贴证明文件;

  8. 税收优惠:可提供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代替网上文件;

  9. 申报时的发行人基本情况表提前做好,申报时同时提供;创业板发行人基本情况表:需要实际控制人签字、公司盖章;

  10. 涉及国有股转持:必须获得转持批复才能申报,申请豁免的也需要批复,如果法人股东不涉及国有股,券商要做说明、保代签字;

  11. IPO发行5000万股及以下在深交所上市,发行5000~8000万股,企业自主决定,发行在8000万股以上则在上交所上市,上市地点在材料申报后不得更改,要更改上市地点的需先撤材料并履行程序;

  12. 对IPO申报材料目前的要求是一正三副+三张光盘;

  13. 创业板口头反馈次数较多,时间要求比较紧,每次反馈回复均需采用“反馈意见补充回复”的方式,完成回复初稿后,可以先把电子稿发预审员征求意见,无意见后再申报正式文件。申报时要同时上报修改后的招股书、历史沿革确认意见、律师的签名鉴证意见,因此,建议招股说明书签署页、律师鉴证意见等签署页需提前多做准备;(反馈次数不确定,每次反馈均要报材料,所以签字盖章页要多准备几份)

  14. 反馈意见回复中券商的专项核查意见根据不同的预审员要求不同,在专项核查意见中内容应该完整,在反馈回复中不要采用“内容详见…….”这种表述;

  15. 首次反馈意见申报后,发行人、保代要及时和预审员当面沟通;

  16. 创业板部目前对有重大未决事项的发行人要求撤材料整改,整改完再申报;材料在审期间涉及股权转让的要先撤材料;其他原因撤材料的要提供书面文件并履行相应程序;反馈意见无法按时申报的,要提供红头文件的延期申请;

  17. 口头反馈后即可做上会相关问题的准备工作;目前上会时要求两个保代、企业负责人到场;上会问题的回答可以不按照问题的顺序,先易后难;全部问题回答完毕后由发行人董事长做最后陈述;上会时的问题全部由保代回答,发行人补充说明;上会前要做至少三场的演练,保代要做好内部分工;上会问题在会后建议做书面笔记发项目管理部存档;

  18. 领取批文、材料申报;同时需要提交券商、发行人的介绍信;并提供领取、申报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19. 封卷:要求两个保代必须全部到场;如果时间允许,建议项目组要准备封卷稿光盘,便于存档;封卷时要求发审委的反馈意见放在最前面;招股书封封卷稿、上会稿、申报稿;其他相关申报文件封最后一稿,发行保荐书、保荐工作报告有变动的要及时修订;

  20. 过会后即启动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需及时联系研究中心并提供相关资料,陪同去企业现场调查,研究报告要审慎、客观;发行备案材料在封卷后即可向综合处申报一套复印件,在领取批文当天务必提供原件;研究报告一定要客观、审慎;封卷后,项目组要及时配合资本市场部准备相关网上上传文件;领取批文的当天要填写发行时间安排表;发行价格的确定要考虑中位数、基金入围率、券商入围率、股数入围率、家数入围率综合确定。

  21. 持续督导,目前越来越重视,现场检查、募集资金的使用、定期培训等,项目上市后即制定持续督导计划,安排专人负责。

  22. 各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承做过程中如果有新的内部规定或好的操作建议,希望以书面形式发项目管理部或通过月刊形式发给项目人员学习。(作者:投行湾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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