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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贸区资本注册模式将推广 拟推五大点改革

发布时间:2013-11-08 15:38:13  来源:文汇报  作者:
新闻导读:运行良好的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工商注册资本登记试点将得到进一步推广。据新华社消息,近期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推进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引起社会普遍关注和热切期盼。

  运行良好的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工商注册资本登记试点将得到进一步推广。7日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张茅向外界介绍了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情况,预示着进一步简政放权的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将拉开序幕。

  从今年10月1日起,上海自贸区开始试点工商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实行了“一表申报、一口受理”的工作机制,企业数量明显上升,与去年同期相比,注册企业数量增长了近5倍,注册时间大大缩短。张茅对此做了肯定,“试点地区取得的经验为全面推进这项工作积累了经验,证明了这项改革有利于优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了市场机制作用;有利于激发市场主体发展的新活力,增强经济发展内在动力。”

  张茅表示,改革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调动社会资本力量,激发市场活力,促进小微企业特别是创新型企业成长,带动就业,推动新兴生产力发展。

  据悉,和自贸区试点类似,全国范围内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将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包括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企业年检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制度、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大力推进企业诚信制度建设以及推进注册资本由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降低开办公司成本。

  多年来,工商部门一直“重审批轻监管”,在放宽注册资本等准入条件的情况下,坚持“宽进严管”将成为重中之重。张茅透露,今后工商部门将在4方面实现“严管”,一是改变过去单纯依靠行政手段实施监管的方式,更加注重运用信息公示、信息共享、信息约束的手段,促进市场的诚信经营;二是构建统一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三是完善监管机制,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相应的信用激励惩戒制度;四是规范监管行为,严格依法履职,提高执法的公平性和效能。

  本报讯据新华社消息,近期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推进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引起社会普遍关注和热切期盼。

  改革后,居民住宅能否用来经商办企业?一元钱可不可开公司?取消年检制度如何确保企业诚信经营?

  在7日召开的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张茅围绕上述问题,对相关改革措施进行了详细解读。

  经营场所

  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由地方政府具体规定。那么,这一条件将放到多宽?

  张茅指出,住所是企业经营发展的一个重要条件。“这次改革对住所的要求是按照方便注册和规范有序的原则,既要放宽住所的条件管制;同时也要根据本地情况和社会管理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

  注册资本

  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推进注册资本由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有些人理解为“一块钱可以办公司”。

  张茅指出,所谓“一块钱可以办公司”只是一个形象的比喻。注册资本只是设立公司需要具备的基本条件之一,维持公司的基本运营也需要一定的资本。因此,完全不花钱办公司实际上是不可能的。

  企业年报

  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将企业年检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制度。这个制度会怎么操作?

  张茅认为,年检改年报后,很大程度上方便了企业,同时也使社会各方面便于了解企业情况,可以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力量。下一步,工商部门将加快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披露企业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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