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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贴现”和“票据组合”业务模式

发布时间:2018-03-15 23:06:11  来源:友佳互联  作者:
新闻导读:传统的银票业务已远远不能满足企业主的要求,银行需从电子票据、商票等维度入手,切实融入到企业的贸易过程之中。下面为您重点剖析“票据贴现”和“票据组合”这两种模式。

传统的银票业务已远远不能满足企业主的要求,银行需从电子票据、商票等维度入手,切实融入到企业的贸易过程之中。下面为您重点剖析“票据贴现”和“票据组合”这两种模式。

 

票据贴现

 

票据贴现是指资金的需求者,将自己手中未到期的商业票据、银行承兑票据或短期债券向银行或贴现公司要求变成现款,银行或贴现公司(融资公司)收进这些未到期的票据或短期债券,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日以后的利息后付给现款,到票据到期时再向出票人收款。

 

“协议付息票据贴现”运作模式

 

在商业交易中,买卖双方的交易地位随着商品的供求关系、双方实力变化而不断迁移,这也直接导致了票据贴现利息承担的讨价还价,银行夹杂在双方交易结算博弈中,作为执行者操作双方的利益分割。

 

①买方企业与卖方企业均在贴现银行开立存款账户,买方或者卖方向银行提出授信申请(如使用其他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则无需授信);

 

②贴现银行根据授信业务有关规定对申请人实施授信,确定协议付息贴现业务授信额度,签订协议付息补充协议,确定双方付息比例;

 

③买方企业签发票据,交付卖方企业;

 

④卖方持票及跟单资料向贴现银行提出协议付息贴现业务申请,提交相关材料;

 

⑤贴现行对卖方企业提供的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及跟单资料进行审查,确保票据、贸易背景真实、有效;

 

⑥贴现行按比例借记买方企业存款账户,确认贴现利息收妥后,将票面额扣除卖方应付利息后贷记卖方企业存款账户;

 

⑦票据到期,贴现银行向承兑人发出托收。

 

“卖方付息票据贴现”业务运作模式

 

卖方付息票据贴现是指商业汇票持票人将未到期的商业汇票转让给银行,银行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利息后,将余额付给持票人的一种票据业务操作模式。

 

①客户持商业汇票向银行提出贴现申请;

 

②银行会计部门再次审核商业汇票的真实性,并由信贷审批部门按照审批权限进行审批;

 

③银行审批同意后,客户当场背书转让汇票并办理相关手续;

 

④银行根据贴现金额将相应的资金划转到客户的存款账户;

 

⑤汇票到期,银行将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及委托收款凭证寄送给商业汇票付款人开户行(或承兑行);

 

⑥商业汇票付款人开户行(或承兑行)向贴现行划转汇票款项。

 

“买方付息票据贴现”运作模式

 

所谓买方付息贴现业务,是指卖方(贴现申请人)在商业汇票到期日前为取得资金,在由买方贴付利息或者由买方和卖方共同支付利息后,将票据权利转让给票据营业部的票据行为。

 

卖方付息票据贴现是指商业汇票持票人将未到期的商业汇票转让给银行,银行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利息后,将余额付给持票人的一种票据业务操作模式。

 

票据组合

 

所谓“票据系列多重产品组合服务方案”,就是指以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以及电子承兑汇票这三款金融工具为核心,将它们按照不同期限、不同额度进行交叉配比,进而形成“票据池”管理模式。在日趋纷杂的票据融资产品当中,“票据池”管理模式日益受到市场关注,由此衍生出多种产品组合设计模式,其中最为典型的包括:

 

(1)长银票→短银票→长银票;

 

(2)长银票→短银票→长商票;

 

(3)银行承兑汇票质押项下保理;

 

(4)商业承兑汇票质押项下保理;

 

(5)第三方票据质押项下保理。

 

上述几种服务形态在业界运用得较多,创新形式也是多种多样,值得银行业在创新中小企业融资产品时重点关注。

 

“信用证担保银票业务”运作模式

 

代理出口商取得国外进口商开具的信用证(保函)后,在信用证(保函)的额度内申请签发银行承兑汇票作为预付款支付给国内供应商,由国内供应商向银行申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取得资金用于采购原材料,进行生产备货,及时向代理出口商交货,代理出口商按时办理货物的出口,该业务是一项典型的贸易融资业务。

 

“银票质押贷款业务”运作模式

 

银行承兑汇票质押贷款是指客户以银行承兑汇票作为质押,银行提供短期流动资金贷款的一种授信业务方式。

 

“电子银票质押业务”运作模式

 

所谓电子商业汇票质押业务,是指电子商业汇票持票人为了给债权提供担保,在票据到期日前在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中进行登记,以该票据为债权人设立质权的票据行为。所有业务参与者(包括企业、银行、人民银行、财务公司、被代理行)均可发起质押申请和接受质押申请。

 

A.合同签订或供货指的是:出票人和持票人之间的贸易合同的签订和供货;

 

B.转发和转移电子票据指的是:出票人和持票人的开户行与人民银行的电子商业汇票系统(ECDS)之间票据转发和转移;

 

C.签发和签收电子商业汇票指的是:出票人和持票人与他们各自的开户行之间的电子票据的签发和签收。

 

“票据池业务”运作模式

 

这种运作模式是指银行对客户持有的并暂时没有贴现需求的商票提供鉴别、查询、保管、托收等“一揽子”服务,银行可以根据客户的需要,随时提供汇票贴现、质押开票等一种综合票据管理业务。通过这种汇聚成“池”的管理方式,主要可以实现两大功能:

 

功能之一:管家式服务;

 

功能之二:开发票据大户的利器,组合嵌套“长银票→短银票→长银票”、“长银票→短银票→长商票”等等。

 

综上所述,围绕着票据这一金融交易工具,衍生出来的创新服务模式多种多样,并没有统一的定式,需要产品经理和客户经理在实际运用中灵活设计。

 

与此同时,上述介绍的细分模式也没有先后顺序之分,应当按照客户经营状况、从属行业状况、资金周转周期等等综合评定。

 

来源:友佳互联、云图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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