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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通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业务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4-09-30 15:10:23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新闻导读: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2014年9月11日正式生效。场外认购/申购的新华环保份额只有在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成功后方能申请场内赎回或申请分拆为NCF环保A份额与NCF环保B份额。

  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2014年9月11日正式生效。为了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经本基金管理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将自2014年10月9日开通办理本基金份额(基金代码:164304,场内简称:新华环保)的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投资人自2014年10月9日起可以通过认购/申购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份额跨系统转托管业务。跨系统转托管的具体业务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

  场外认购/申购的新华环保份额只有在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成功后方能申请场内赎回或申请分拆为NCF环保A份额与NCF环保B份额。分拆后的NCF环保A份额与NCF环保B份额方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在确定上市交易时间后,本基金管理人将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NCF环保A份额与NCF环保B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敬请认购/申购本基金的投资人根据自身情况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如有疑问,投资人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ncfund.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19-8866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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