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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两天六项新政 险资投资有望松绑

发布时间:2012-10-24 21:21:24  来源:财经网  作者:魏枫凌
新闻导读:保监会发布《保险资金参与金融衍生产品交易暂行办法》以及《保险资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规定》。中信证券(600030,股吧)(600030.SH,6030.HK)分析师潘洪文认为,该业务将显著利好资产管理公司拓展第三方业务,便利发行资产管理产品,进行专业化分工。

  保监会发布《保险资金参与金融衍生产品交易暂行办法》以及《保险资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规定》。最近两日内,保监会接连发布了6项新政,均指向保险资金运用,时间和进度都超出市场预期。

  《保险资金参与金融衍生产品交易暂行办法》允许险资参与境内金融衍生产品交易,而保险公司董事会须知晓衍生品交易相关风险,并承担参与衍生品交易的最终责任,而且需在每个月、季度以及年度结束后的规定时间内汇报情况。

  《保险资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规定》则指出,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自行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应配足相应人员,且投资交易、风险控制和清算岗位人员不得相互兼任。保险机构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与股票及股票型基金资产的账面价值,合计不得超过规定的投资比例上限。保险机构参与股指期货交易,所选期货公司应须成立5年以上,上季末净资本达到人民币三亿元(含)以上,且不低于客户权益总额的8%。

  10月22日,保监会还表示,保险资金可以投资境内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产支持证券、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证券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不动产投资计划和项目资产支持计划等金融产品。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除受托管理保险资金外,还可受托管理养老金、企业年金、住房公积金等机构的资金和能够识别并承担相应风险的合格投资者的资金。

  中信证券(600030,股吧)(600030.SH,6030.HK)分析师潘洪文认为,该业务将显著利好资产管理公司拓展第三方业务,便利发行资产管理产品,进行专业化分工。

  申银万国保险业分析师孙婷指出,银行理财、集合信托计划、基础设施债权计划等金融产品的投资收益率大多高于保险长期投资收益率假设的5.5%,这些投资产品的放开进一步实质性的提高保险资金的投资收益率。

  某险企资管的投资经理也印证了这一观点。他并指出,基础设施债权计划通常期限长、收益率高,恰好符合保险资金的偏好。而目前市场上长期限债券的配置机构中,险资就是主力。

  不过,保监会同时也对理财产品的发行银行和证券公司的净资产和评级做出了要求。

  而对于投资金融产品的保险公司,则要求上季度末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20%,投资新兴市场余额占总资产比例由5%上调至10%。前述险资投资经理表示,这一规定的实际意义有限,因为出于风险控制和投资便利的考量,险资投资新兴市场的动力本身并不高,原来5%的额度也往往不能用足。

  潘洪文也表示,目前国内险资投资境外失败的案例明显多于成功;即便从国外的经验看,保险资金投资境外的比例也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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