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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迟到” 缺乏操作依据 券商创新陷入务虚尴尬?

发布时间:2012-09-27 22:12:26  来源:《机构投资》  作者:
新闻导读:有人称,新政策的推行是证券公司非常重大的历史机遇;也有人感慨,“创新业务一说,只是看上去很美,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没有具体的政策,券商创新就很难开展.举个例子,开展一项新业务,所谓的创新事物和违规操作,批准了就是创新,不批准就是违规操作。

  2012年被称为证券行业创新的新元年。

  有人称,新政策的推行是证券公司非常重大的历史机遇;也有人感慨,“创新业务一说,只是看上去很美,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无论如何,在2012年,“创新”这个词对证券公司而言注定意味深长。

  8月初,《机构投资》调查了沪上多家券商公司的创新业务,力图客观呈现创新业务的推进现状。

  一边是券商创新的美好憧憬,一边又是创新路上的种种障碍。券商的出路在哪里?真正的创新在哪里?券商的创新大业是否能够凭借证监会连发创新政策的这股东风力,扶摇直上青云端?

  政策“迟到” 创新缺乏操作依据

  “创新业务只是说得热闹而已,”德邦证券的一名内部人士告诉《机构投资》,创新业务只是在开完创新大会后一时的热门话题,实际上没有发挥多大功效。

  “大会之后,没有正式下文件。由于政策的缺失,许多操作没有法定保障。比如销售各类理财产品,只有几家大的券商有试点,中小券商还不能做。而且,创新业务在整个券商行业盈利占比重极小,而且基本上市大型券商在台上唱戏,许多中小券商都没有去得融资融券、股指期货的资格。如此一来,创新业务根本无从谈起。”上述人士表示。

  “券商创新大会召开之后,对于创新推动有作用,但是总体来说还是有一些限制。”海通证券(600837)一名内部人士告诉记者,“虽然监管层提出创新思路,但是券商实际操作起来并不容易,管制还是没有放松,这其中当然也有历史的原因。2004年的券商危机之后,业内花了三年的时间才恢复元气,所以监管层一直对券商的管理也比较严格。券商创新需要政策上的一些扶持,如果监管过于严格的话,很难出成绩,现在的监管还是偏严格。”

  “没有具体的政策,券商创新就很难开展.举个例子,开展一项新业务,所谓的创新事物和违规操作,批准了就是创新,不批准就是违规操作。这个太冒险了,没有具体的政策,谁也说不准。”上述人士表示。

  “业内普遍反应创新业务雷声大、雨点小,落实慢,事实的确如此。”沪上一名券商行业分析师告诉记者。该分析师认为,创新大会的很多东西并没有很多实施方面的细则(最近才出了一些),同时在短时间里面还不能成为利润的来源,因此券商的风控和合规部门对此都持有比较谨慎的态度,同时也是从严监管。如果做出了问题是风控合规的责任,做出了业绩和利润的话,风控合规部门也不会直接收益,因此管的比较严。

  “例如,股指期货方面的期现套利,目前为止中金所还没有明文放开可以做,现在是只允许做套保,但是也有几家大的券商在做,因为套利和套保的界限比较模糊,还有几家券商想做,但是合规部门不允许。同时,很多创新的步伐比较慢,股指期货等了3年多才出来;转融通去年就开始说,现在还没有正式推出;股指期权、第二个股指期货、个股期权等更是遥遥无期;国债期货也是。”他抱怨道。

  “总而言之,券商盈利模式与从前相比还没有根本的改变,券商创新业务短期没有多大盈利。证券行业如果继续依靠传统业务,将走入行业发展的死胡同。如果不创新,整个行业将面临巨大风险。”谈到此处,上述人士显得忧心忡忡。

  “五道金牌”释放创新信号

  8月下旬,证监会连发“五道金牌”——多项支持券商创新的政策出台,释放出了证券行业春天即将到来的信号。

  证监会22日发布消息称,拟对《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及其配套实施细则进行修改,拟明确券商资管业务从审批制改为事前备案;同时,针对不同风险层级和客户群的资管产品,相应放开投资范围,其中定向资管业务将允许客户和证券公司自愿协商,以合同约定投资范围。对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的审核方法、投资范围、监管方法等方面进行了调整,松绑券商资管姿态明显;

  23日,证监会公布《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管理规定(草案)》,这项新政策意味着证券公司代销的金融产品将从公募基金和其他券商集合理财产品,扩大到证券公司理财产品、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信托公司信托计划、保险产品等等有关监管部门批准或认可的金融产品;

  24日,证监会又修订《外资参股证券公司设立规则》《证券公司设立子公司试行规定》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主要的修改是将外资在合资券商中的持股比例上限从三分之一提高到49%。拟降低外资参股证券公司门槛;

  27日,转融通“掀起盖头”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深沪交易所《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实施办法(试行)》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另据媒体报道,证监会近日向证券公司下发《关于推进证券公司改革开放、创新发展的思路与措施》(简称《措施》),新增鼓励券商开展资产托管、结算业务,自主决定分公司组织架构及产品在柜台市场流通转让等相关政策。

  监管层如此密集地发布券商创新政策,似乎宣告着一个解禁潮的来临。不少业内人士高呼,“券商即将踏入一个全面放松管制和鼓励创新的时代。”

  但创新业务能否为目前低迷的证券市场注入一丝活力?创新业务的开展又能给证券业创造多大的利润呢?有分析师表示,券商创新业务对净利润的增量影响更为明显,目前,我国券商成本收入比平均为65%,国外同行的这一数据则在30%~60%之间。分析师对券商创新业务究竟能够贡献多大利润进行了测算,认为在乐观的情况下,按照2011年行业收入计算,创新业务增量收入对券商未来5~8年收入的影响可以达到270%以上,即使在极度悲观情况下,该增量贡献也在40%以上。方正证券(601901)甚至对转融通业务给券商带来的收入增长潜力作了测算,预计2012全年整个行业融资融券业务收入有望突破100亿元。

  “近期创新业务、创新产品落实及相关政策的扶持对行业的推动无疑是积极的。”一名业内人士表示,之前5月发布的11项措施是征求意见稿,最近正式发文了,虽然跟上次的文件内容差距不大,但毕竟是正式文件了,监管层能够顶着那么大的压力出台这些政策,也算是够有魄力了。同时券商心头仍有迟疑, “券商又要掀起新一轮的学习会,但是创新的实践呢?容许试错吗?”

  券商高层频谈创新

  与此同时,券商高层开始频繁露面谈创新。

  广发证券(000776)总裁林治海在接受媒体专访时表示券商创新需顶层推动。“在券商具体实施创新战略的过程当中,……我们面临的挑战,除了刚才我提到的关于创新的路径、监管环境推动创新的进程,我所说的创新的路径究竟是顶层设计自上而下还是自下而上的问题,这一点我相信监管部门他的取向是希望能够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结合起来推动,如果这种路径的选择进程把握不好,也是制约券商创新的一个非常大的因素。”

  中信证券(600030)董事总经理吕哲权则声称创新要允许试错。“首先,创新是以前我们没有干过的事情,一定要给予宽容的态度。其次,中国券商的创新不是人类历史上的创新,这些事情国外的投行几十年前就已经做过了。我们的创新是在学习国外的经验,在学习的过程中要错位对标。我们不是学习现在的高盛、摩根,而是学三四十年前他们的做法,学习学美国上世纪二三十年代做的制度建设,吸取的也是他们几十年前的教训。”

  方正证券副总裁何亚刚认为,券商转型要回归金融中介服务本质。证券行业要寻找行业创新的突破口,可以选择以券商力量为主体,推动区域OTC市场建设这一课题。信建投投资银行部董事总经理徐涛评价推动创新业务是金融深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我们从来没有感受到这么大力度的创新推动,我们也在积极地按照证监会要求和券商创新论坛的会议精神在部署我们投行业务,落实创新工作。”“从整个行业的大环境角度来讲,可以看到管制不断地放松,然后在一个法规框架容许的范围内,由市场参与的主体自发性地、创造性地开展业务,无疑这会是一个实现市场资源配置的一个很好的方式。”

  华龙证券董事长李晓安认为证券业发展到今天,如何创新已经不仅是行业自身的问题,券商创新应为实体经济服务。

  尽管众多券商高层表示对创新业务跃跃欲试,胸有成足,而各个证券股公司开展创新业务最后的成败与否,还要等时间才能给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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