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初,由英国巴克莱银行为出口商品爱尔兰农场出产的芝士和黄油和进口商离岸群岛塞舌尔贸易商Seychelles,提供10万美元的全球第一笔区块链信用证业务,结算仅4小时。
9月27日,在瑞士日内瓦SWIFT组织的Sibos会议上,微软和美银美林、巴克莱银行和以色列初创公司等宣布,为提高贸易交易速度、降低成本、提升安全和透明度而使用区块链贸易金融项目,同时加拿大CGI集团宣布成立区块链实验室。
10月17日,美国著名信用管理公司邓白氏发布贸易融资合伙人审核和交易服务方案:利用以太坊区块链开源平台,快速确认贸易融资交易服务。
11月7日,苏格兰皇家银行宣布为解决跨国支付拼凑系统的低效率问题,建立了基于以太坊的分布式清算和结算机制RBS Emerald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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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无疑问,区块链技术的应用越来越近了,那为什么是金融业呢?
今年5月3日,人民银行决定在上海等自贸区、苏州工业园区、昆山等地,以及27家全国主要银行关于跨境融资方面的创新试点。目前公司可通过银行境外分支机构借入外债,在货币掉期组合产品设计之后,将资金结汇成同期限的人民币,筹资成本为人民币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缓解了企业境内融资之困且还本付息锁定在确定的人民币计价本息而规避利汇率风险。从申请到放款的跨境融资需10个工作日。在开展改革试点之际,面对区块链语境下的贸易融资创新,外债宏观审慎管理却显得力不从心,笔者认为作为一名金融从业者,研究区块链刻不容缓。
最近,在国内比特币交易平台发布会上,贸易商认为银行换汇的程序繁琐,而比特币换汇的便利性正受到关注。比特币交易平台可通过“结算币”方式,实现人民币资金的出入境自由。平台通过P2P共识机制将“结算币”从一个交易平台汇到他国的交易平台而卖出“结算币”获取外汇。与传统银行的多信任协议制度比较,“结算币”机制显得便利许多。
目前,国内比特币交易平台能提供“结算币”服务:贸易商向平台提交“结算币”申请,进口商确认后10分钟至1-2小时内,即可完成“结算币”的转移,无须监管和审核而获得美元、欧元等资金。出口商通过区块链账户和境外平台,明确进口商区块链地址并实现比特币的转移。目前,境外所有比特币平台均用美元和欧元等国际主要货币的汇兑。通过“结算币”服务方式,出口商可在境内平台用人民币资金充值购买比特币,然后在境外兑现。针对海淘等需求,平台设有额度限制,每日30个币至1000-2000个币不等,但贸易商可申请提高限额且上不封顶。国内以人民币计价与国际以美元计价的机制,贸易商即可按现价开展“人民币资金-比特币-外币资金”的转换。
2013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门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认为,比特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而非货币。因此,贸易商借助比特币实现贸易换汇将面临金融监管的盲区。由于比特币的商品属性形成了商品交易的行为,而外汇管制的对象是货币转换。在客户身份识别和可疑交易方面,平台承担《通知》提出法定的反洗钱义务,通过实名认证对大额资金用途,进行视频对话的二级验证,若频繁流转平台则进一步了解贸易背景和收入来源,防止贸易商利用比特币平台套汇和洗钱,通过系统计分判定与否启动反洗钱程序。
目前来看,价格波动和黑客风险是制约贸易商涉足的关键。在波动性方面,如11月1日,比特币价格突破5000元/币,与10月的1550元/币相比,涨幅超过200%。虽然“结算币”到账速度在10分钟左右,但期间的比特币价格或会出现断崖式下跌。当时《通知》下发后1小时之内,人民币计价的“结算币”最大跌幅高达35%,以美元计价的比特币最大跌幅16%,且规定金融和支付机构不得以比特币为产品或服务进行定价,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提供其他与比特币相关的服务,包括发行相关金融产品、将比特币作为信托和基金等投资的标的。由于比特币市场是一个没有锚定标准的分散市场,与黄金和原油现货背后的期货定价大相径庭。另外,境外平台受外汇管制的限制和反洗钱法律的约束,大额提现会被“锁住”而“滞留”,从而被动承担价格波动风险,若不符合国内外汇管理条例或会被拒兑。在运营方面,如the DAO和香港比特币交易平台被黑客光顾而损失。
在我国,区块链贸易金融发展主要受制于传统思维和监管模式的影响,针对应用层面基本架构和传统业务痛点及监管模式,开展创新研究势在必行。
从区块链信用证业务来看,进口商在区块链平台通过智能合约填写开证申请书,银行收到申请审核并决定同意或拒绝,信息自动递送至出口银行并通知出口商。出口商根据信用证条款安排装运,并通过智能合约形成电子单据并传递至出口银行,审核无误传至进口银行,单证一致则全额按时付款,若有不符点则根据进口商意见支付款项等区块链信用证业务流程。拘泥于中介的服务,在借用“结算币”概念时,进出口商将跳过中介机构,通过P2P模式直接开展贸易金融。对此,银行需要简化操作流程、降低服务成本。
从外汇交易来看,金融机构进行外汇交易要通过许多中间商,由此产生交易费用。因此,传统外汇交易的成本高、速度低,已经成为传统业务发展的痛点。9月8日美国专利和商标办公室公布了高盛的区块链外汇交易应用专利。11月4日,美国金融创新企业R3宣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CFETS)成为区块链联盟会员。
从监管方式来看,10月26日,美国银行监管机构通货审计官办公室发布了联邦宪章的创新架构等政策纲要,形成对非银行金融技术公司授予专用目的的国家银行章程。与此同时,瑞士联邦委员会宣布放松监管政策, 11月3日,瑞士联邦委员会召开会议,指示瑞士联邦财政部起草咨询文件,为希望进入本国的互联网金融企业降低监管门槛。而澳大利亚政府机构竞争与消费委员会近期决定,未来银行收购区块链等互联网金融初创企业需要获得监管审批。
展望未来,以全球领先的互联网金融监管方案为目标,纳入初创公司的监管制度是金融行业转型发展的核心,是促进区块链贸易金融发展的制度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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