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网站地图 电子杂志
2013-07-11 星期四 农历六月初四 繁体版

中国财资管理网

您所在的位置:中国财资管理网 >> 贸易融资 >> 正文

中关村: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地位确立

发布时间:2012-10-09 12:05:31  来源:《国际融资》  作者:
新闻导读:中关村科技信贷创新不断深化,企业融资难题得到切实缓解,担保融资、信用贷款、信用保险和贸易融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股权质押贷款、并购贷款、小额贷款等各项信贷创新试点成效显著。下一阶段中关村建设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的工作将主要围绕十方面展开:  第一,促进金融资源聚集,形成科技金融资源聚集效应。

 

  中关村:

  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地位确立

  ■国际融资杂志 石洋 综述报道

  重大政策出台:奠定中关村国家级科技金融创新中心地位

  发布背景:科技金融创新势在必行

  2012年8月,国家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外汇管理局与北京市人民政府联合发布《关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的意见》(京政发[2012]23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是国家层面第一个关于科技金融的指导性文件,以金融为出发点,落脚于科技创新,旨在引导建立符合科技创新需求的科技金融体系,确立中关村作为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的战略地位,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全国科技金融创新体系的形成。

  通过北京市金融局党组书记霍学文的介绍,《国际融资》杂志记者了解到了《意见》发布的背景。

  中关村是中国第一个国家级高新区,是中国科教智力资源最密集的地区和中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策源地。党中央、国务院和北京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中关村在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中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2009年,国务院做出建设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批复,提出要把中关村建设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2010年底开始,国务院出台了支持中关村的“1+6”系列先行先试政策,批复了示范区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并将“把北京中关村逐步建设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明确写入国家“十二五”规划,中关村的发展进一步上升为国家战略。

  2011年1月,国务院批复的《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提出将中关村建设成为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2012年7月6日至7日,全国科技创新大会在北京举行,胡锦涛总书记和温家宝总理在讲话中明确强调,要促进科技和金融的结合,鼓励金融创新,拓展金融为企业科技创新服务的方式和途径,特别要加强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要引导金融机构综合运用买方信贷、卖方信贷、融资租赁等方式,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充分发挥资本市场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创业的重要作用。大力发展创业风险投资基金,形成规范化、可持续的市场融资机制。

  在这种背景下,2012年8月6日,国家九部委与北京市人民政府联合发布《关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的意见》。《意见》的出台,正是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意见》的内容集中体现了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的精神。

  基础雄厚:中心地位由此确立

  对于为什么选择中关村作为国家级的科技金融创新中心,北京市金融局党组书记霍学文指出两条,第一,中关村建设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是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需要。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科技创新和产业化需要金融的支持,同时也为金融体系健康发展拓展了空间。就全球产业革命而言,每一次产业革命的兴起无不源于科技创新,成于金融创新。实践证明,科技创新和金融创新紧密结合是社会变革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重要引擎。当前,全球孕育新一轮创新竞争高潮,中国处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时期,加强引导金融资源向科技领域配置,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发展,是激发创新活力、增强创新动力的根本要求,是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举措,是深化科技体制和金融体制改革的必然选择,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需要。加快建设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对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第二,中关村有必要、有基础、有优势、有责任建设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中关村作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集聚了大量的高端创新要素和支持科技创新的金融资源,是中国最具特色和活力的科技创新中心,肩负着引领全国走创新发展道路的重任。作为中国的科技创新中心和高科技产业发展基地,中关村是中国创新创业资源最丰富的区域,培育了一大批新兴产业的领军企业和创新型企业。中关村拥有高新技术企业近两万家,每年新创办企业3000多家,2011年新创办企业超过4000家。高科技高成长的“瞪羚企业”3000多家,留学人员累计创办企业6000多家,总收入过亿元的企业1648家,德勤“中国大陆高科技高成长企业50强”和清科“中国大陆最具投资价值企业50强”中,三分之一左右来自中关村。创新创业企业有效融资需求的持续增加成为中关村科技金融工作最重要的基础和优势。

  中关村管委会主任郭洪也表示,之所以中关村能被选为建设国家级科技金融创新中心,缘于中关村是中国体制机制创新和政策先行先试的试验田,加快推进中关村建设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有利于充分发挥中关村科技与金融结合发展丰富经验的作用,有利于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全国科技金融创新体系的形成,为抢占全球科技创新和高技术产业发展新的战略制高点提供强有力的支撑。中关村具有良好的科技基础和金融基础,具有进行科技金融创新的巨大优势。针对科技企业多元化的有效融资需求,中关村探索形成了“一个基础、六项机制、十条渠道”的科技金融体系。

  目前,中关村金融机构和科技中介机构聚集效应显现,一大批银行、投资机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担保机构、小额贷款机构、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信用中介机构、知识产权中介机构、产权交易机构等金融机构和科技中介机构在中关村设立和发展。在北京初步形成了中资金融机构在金融街、外资金融机构在CBD、科技金融机构在中关村聚集的发展态势。“信用中关村”、“信贷创新中关村”“创业中关村”“走进中关村”等四大系列的中关村科技金融品牌活动持续开展,建立了示范区企业和各类金融机构之间的长效沟通机制。信用首善之区建设成效显著,区域融资环境不断优化,被国家发改委誉为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服务体系建设的示范“标间”。科技金融服务体系不断完善,科技金融创新实现持续引领。中关村成为中国创业投资最活跃的区域,不断引领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潮流。“十一五”以来,中关村地区发生的创业投资案例和投资金额均占全国的三分之一左右。中关村代办试点工作进展顺利,为建设统一监管下的全国场外交易市场积累了经验,奠定了基础。中关村科技信贷创新不断深化,企业融资难题得到切实缓解,担保融资、信用贷款、信用保险和贸易融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股权质押贷款、并购贷款、小额贷款等各项信贷创新试点成效显著。

  《意见》解读:九大领域推进科技与金融融合创新

  关于《意见》的内容,北京市金融局党组书记霍学文进行了解读,全篇共四十三条,分为十二部分:第一部分阐述了建设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的重大意义。建设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是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需要。中关村建设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有利于充分发挥中关村的创新资源密集优势和科技金融领先优势,更好地体现示范带动作用。第二部分明确了建设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的指导思想、原则与目标。提出了到2020年,实现科技创新和金融创新紧密结合,把中关村建设成为与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地位相适应的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第三到第十一部分围绕九个重点领域,阐述了中关村建设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的主要任务。第十二部分提出了建设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的组织保障、政策协调与监测评估机制和分阶段实施路径。

  其中,直接关系到中关村科技金融创新中心建设的实际内容和核心工作的是第三到第十一部分提到的九个重点领域:

  一是完善科技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信用首善之区。要整合工商、税务、海关等部门的基础信息,建立科技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推动统一、完备、全覆盖和一体化的征信平台建设。同时,加强信用制度建设和体制机制创新,实现以信用促融资、以融资促发展。

  二是完善知识产权投融资体系,促进科技成果市场转化。《意见》明确提出,要创新知识产权投融资方式。在符合现行规定的条件下,鼓励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设立知识产权融资服务专营机构。鼓励发展知识产权融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等直接融资产品。鼓励发展知识产权投资和经营公司。支持保险机构开发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险业务。引导创业投资、担保、银行、保险等机构为知识产权的孵化、经营、转让、许可等提供组合式的创新金融服务。同时,深化建设知识产权与技术交易市场,支持中国技术交易所发展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技术交易市场;完善知识产权投融资配套服务,引导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与创业投资、金融机构开展战略合作,组建知识产权投融资服务联盟。

  三是完善创业投资体系,促进科技创新创业。要大力培育天使投资人,引导鼓励境内外个人开展天使投资业务。大力支持创业投资集聚地发展。《意见》明确表示,要采取阶段参股、跟进投资、风险补偿等多种方式,鼓励创业投资企业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初创期科技企业。同时,在鼓励民间资本参与设立科技企业孵化器方面,可在资金、土地、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以降低其运营成本。

  四是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科技企业做强做大。包括积极参与建设统一监管下的全国场外股权交易市场,支持符合条件的优秀科技企业发行上市,支持科技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进行兼并重组,不断完善中小科技企业债务融资市场、推动股权投资基金发展、完善非上市科技企业股权交易市场,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孵化器信托投资基金试点等。《意见》明确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开具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手续,完善信用增进服务。

  五是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强化科技信贷支持。《意见》明确表示,鼓励银行在中关村建立为科技企业服务的科技金融事业部、特色支行等机构,增强对科技企业的服务功能。深化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鼓励以科技企业贷款为主要业务的小额贷款服务机构在中关村设立和发展,支持其在中关村范围内开展业务。深化开展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信用保险和贸易融资、股权质押贷款、产业链融资等各类科技信用创新试点。

  六是创新风险管理机制,培育发展科技保险市场。《意见》提出,要深入开展科技保险工作,鼓励保险公司在中关村设立为科技企业服务的科技保险专营机构。支持保险资金参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和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建设。完善创新信用保险服务,鼓励保险公司、商业银行与中关村企业联合开展信用保险及贸易融资等系列金融创新。

  七是创新科技项目管理机制,引导社会投资积极参与。

  八是完善配套服务体系,优化科技金融发展环境。

  九是深化金融支撑作用,激发科技创新活力。

  《意见》从多方面阐述了中关村建设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的主要任务,而“建设信用首善之区”被置于首位。对此,中关村管委会主任郭洪介绍说,目前中关村“信用首善之区”建设成效显著,信用产品使用范围不断扩大,中关村企业信用促进会会员3600多家,累计有8000多家次企业使用各类信用产品共计12980份。继续实施“企业信用培育双百工程”,“中关村最具影响力信用企业”达到203家、“中关村最具发展潜力信用企业”达到209家,继续开展中关村信用星级评定计划,信用激励机制不断完善。不断培育出一批信用等级高、创新能力强、带动效应明显、具有行业影响力的信用品牌企业,受到了社会各界特别是金融机构的广泛关注。

  《意见》强调要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科技企业做强做大。在这一方面,中关村管委会主任郭洪介绍说,中关村上市公司群体正加速壮大,“中关村板块”效应不断增强。中关村进一步完善了资本市场投资者互动平台功能,积极支持深交所在北京建设远程开市中心及路演中心。2012年新增上市公司20家,上市公司总数达到223家,包括境内144家,境外79家,IPO融资额1900亿元。其中创业板上市公司达61家,占全国创业板上市企业总数的七分之一,创业板中的“中关村板块”效应不断增强。目前在中国证监会等待审核和在北京证监局辅导的企业还有100多家,改制完成的非上市股份公司近500家,符合创业板财务指标要求的企业近千家。支持上市公司开展兼并重组,企业并购活动日趋活跃。加强了对上市公司的服务,在中关村上市公司联盟的基础上,推动设立了中关村上市公司协会。同时,整合多方资源,加大了对企业培育和挖掘工作力度。2012年新增挂牌企业33家,创历史新高,参与试点企业总数达到208家,已挂牌和通过备案企业达到136家。代办系统高效低成本按需融资的优势进一步增强,累计有44家企业启动或完成了52次定向增资,融资总额达22亿元,平均市盈率22倍。挂牌企业中的8家企业已在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中关村不断加强和中国证监会等国家证券监管部门的沟通,推动全国场外交易市场管理机构落户北京。国务院副总理王岐山、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证监会主席郭树清调研和视察中关村代办试点工作,对中关村六年多的试点给予了充分肯定,明确试点工作为建立统一监管下的全国场外交易市场积累了宝贵的经验。5月份,全国场外交易市场筹备组已在北京成立。

  同时,中关村管委会主任郭洪介绍说,企业融资问题已得到切实缓解。目前已经累计有17家银行在中关村设立了为科技企业服务的信贷专营机构或特色支行,北京银行、建设银行专门设立了中关村分行,各项创新试点工作进展顺利,以中关村科技担保公司为平台,已累计为企业提供贷款担保610亿元。其中2012年新增担保88亿元。累计组织126家次中小企业发行直接融资产品,融资额共计24亿元。信用贷款试点工作成效显著,各银行累计为321家企业提供664笔信用贷款,实际发放133亿元,无一例违信行为;信用保险及贸易融资试点工作进展顺利,累计为60多家次企业提供近200亿元的信用保险和10亿元的贸易融资贷款;累计发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90亿元;中关村小额贷款公司累计发放贷款33亿元;杭州银行推出针对中关村代办挂牌企业的股权质押贷款,累计为32家企业发放贷款5.4亿元。而以海淀为核心,一批股权投资基金已经在中关村设立和发展,形成创业投资聚集效应。举办创业中关村融资路演活动四期,对近百家创投所投资的企业进行了访谈,创业导师对近30家企业进行了专门的创业辅导。不断完善对创业投资机构所投资企业的综合金融服务体系,中关村继续保持创业投资方面在全国的领先地位,2012年上半年,中关村发生的创业投资案例127个,占全国的31.7%,披露的投资金额49.8亿元,占全国的25%,中关村创业投资引导资金累计合作设立了19支子基金,总规模77.25亿元。

  特点突出,意义重大:强力推动中关村科技金融创新深入发展

  本次《意见》的出台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体现了中关村建设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的定位: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强化金融对科技发展的支撑作用,立足于科技创新创业企业的融资需求,重点围绕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支持创新创业和企业做强做大的战略目标,建立覆盖科技创新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不同阶段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实现科技创新和金融创新的紧密结合,把中关村建设成为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

  北京市金融局党组书记霍学文指出《意见》具有以下特点:

  “需求带动、风险控制”。创新创业企业有效融资需求的持续增加成为中关村科技金融工作最重要的基础和优势。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快速发展不断催生新的金融服务需求,形成新的金融业务增长点,为金融创新提供新的市场机遇。《意见》贯穿了坚持为企业尤其是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创新创业企业服务的理念,立足企业需求制定政策,开展工作。同时,《意见》集中体现了“有效控制风险”的思路和要求,本着“防范化解风险是金融业发展的永恒主题”的理念,明确所有的创新都建立在严格风险控制的基础上。

  “产业为本、金融为用”。《意见》明确金融为实体经济服务、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服务的宗旨,与中关村是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策源地,未来要建设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要求相契合,科技金融服务体系立足于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支持创新创业和企业做强做大的战略目标,不断提高金融向战略性新兴产业渗透的能力。

  “连续支持、综合服务”。创业企业的发展需要持续不断的创新,具有“高投入”、“高成长”、“高风险”、“高收益”的特点,支持创业企业的发展,更重要的是要建立一个支持企业从小到大的连续的金融服务机制,也就是要建立一个动态的机制。《意见》强调要着力建立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政府资金和社会资金、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有机结合的中关村科技金融体系,覆盖科技创新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不同阶段的融资需求。此外,战略性新兴产业对融资需求的多样化决定了其发展过程中需要多种融工具,而且各融工具之间相互配合,互为支撑。因此,《意见》体现了要构建支持企业发展的多种融资支持体系,包括产业投资基金体系、天使投资和创业投资服务体系、担保融资服务体系、科技信贷创新服务体系、小额贷款融资体系、融资租赁服务体系、科技保险服务体系等等。

  “创新融资、先行先试”。战略性新兴产业具有战略性、先导性、可持续性、动态性等特征,对融资渠道的选择与创新应用提出了新的要求。传统的融资模式不适合或者远不能满足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融资需求。《意见》突出了体制机制创新和政策先行先试。这也是中关村科技金融工作的特色和使命。“新产业”需要“新金融”体系的支持,要积极构建以资本市场为纽带、杠杆、导向,以中小型金融机构为载体、金融创新产品为工具的“新金融”体系,拓展新兴产业与金融创新资源多方位、多层次对接、融合的方式、手段和渠道。

  中关村发展集团总经理许强表示,本次《意见》的出台,标志着建设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的步伐将加快,而这也将大大加快中关村创新创业的速度。为支持中关村科技型企业的发展,中发展集团已经决定将扩大旗下担保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规模;同时,计划年内成立金融资产租赁公司,明年挂牌科技产品保险公司。中关村发展集团也将根据《意见》,做好以股权投资促进重大项目科技成果转化、推动中关村科技园区环境建设、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科技金融服务等工作。许强表示,根据《意见》,集团下一步的工作是筹划开发新的科技产品,例如为中小企业提供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咨询服务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公司。

  北京中关村科技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长段宏伟在谈及《意见》对科技担保工作的意义时说,为落实《意见》,北京中关村科技担保有限公司将在下一步配合“中关村瞪羚重点培育计划”做好工作,优中选优,进一步加大担保支持力度;同时,围绕小微企业开展“债权+股权”投资担保工作;另外,针对知识产权质押担保会开发一些产品。

  中关村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基金副会长曾军在谈及《意见》对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的意义时表示,《意见》特别提出要加强对早期创业企业的支持,比如提到大力培育天使投资人、鼓励创投企业投向初创期的科技企业,这是一个新的亮点。目前的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资金大多是投向成长期的企业,关注于IPO项目等中后期,大约只有不超过10%的资金是投入到了早期创业阶段,对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发挥的作用是极其有限的。《意见》及时把握住了行业中的问题,对早期创业具有直接的推动作用,对于科技成果的转化也起到了一个好的引领作用。

  招商银行小企业信贷中心北京区域总部总经理丁原仁在谈及《意见》对银行信贷的意义时认为,《意见》是对中关村二十余年来所有金融服务政策的一个系统梳理,对于政企关系、政银关系、银企关系、金融同业关系等关系都梳理出了一个清晰的脉络,这有助于银行配合政府做好金融服务,有助于银行寻找到更好地服务于科技金融的方法,这种政策上的先行先试,为金融机构如何把金融资源合理配置到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提供很好的思路和依据。

  循序渐进,多维创新:引领全国科技金融深度融合

  根据《意见》提出的要求,结合以往已经取得的成就,中关村将分阶段推进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建设,在自身探索的同时带动全国的科技金融创新。中关村管委会主任郭洪表示,接下来中关村会全面贯彻落实《意见》,大力实施中关村科技金融创新工程,进一步优化区域信用环境和投融资环境,聚集金融服务资源、完善技术和资本高效对接的机制,开展先行先试的科技金融创新试点,拓宽企业融资渠道,不断完善政府资金和社会资金、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金融资本和产业资本有机结合的中关村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重点企业群体的综合融资支持,切实缓解企业融资难题,培育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领军企业。

  根据《意见》,到2013年,中关村科技金融工作基础得到夯实提升,部市联动的各项先行先试政策得到推进落实,形成科技金融机构和中介服务组织汇聚发展态势。到2015年,中关村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总数将达到300家左右,继续保持在境内创业板中的“中关村板块”;深化中关村代办股份转让试点,积极参与统一监管下的全国场外交易市场建设,大力提高企业直接融资比重;支持天使投资发展,壮大天使投资人队伍,推动创业投资机构聚集,继续保持中关村创业投资在全国的领先地位;加大科技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进一步扩大科技企业担保规模和贷款规模,大力推动为科技企业服务的担保机构、信贷专营机构、融资租赁机构、小额贷款机构等在中关村的设立和发展;建立科技保险保障机制,增强企业风险管理能力。鼓励组合金融创新,加强投保贷联动,构建市场化的风险分担机制。到2020年,初步形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中关村科技金融服务体系,辐射带动全国科技金融创新发展。

  下一阶段中关村建设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的工作将主要围绕十方面展开:

  第一,促进金融资源聚集,形成科技金融资源聚集效应。发挥中关村创新平台的作用,加强资源整合力度,完善科技金融工作体系;转变财政资金的投入方式,促进财政资金和金融资本的联动;发挥中关村发展集团等投融资平台的作用,凝聚整合为科技企业服务的各类金融服务资源。以中关村核心区为重点,建设国家科技金融功能区,增强中关村“一区多园”的科技金融服务功能,形成科技金融机构聚集效应。不断完善中关村企业和各类金融机构之间的沟通机制, 增强企业融资能力。

  第二,完善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信用首善之区。建设中关村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强化信用信息的采集、更新和共享机制;加强信用制度建设和体制机制创新,发挥信用自律组织作用,推动信用产品的市场化应用;继续实施“中关村企业信用星级评定计划”和“中关村信用培育双百工程”,完善信用激励机制,提高企业信用意识,实现以信用促融资、以融资促发展。

  第三,支持企业改制上市和并购。继续完善“培育一批、改制一批、辅导一批、报审一批、上市一批”的企业改制上市培育工作体系和协同工作机制。整合各类资源,大力推动中关村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做强做大“中关村板块”。实施中关村企业并购重组计划,支持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进行兼并重组,实现跨越式发展。支持中关村上市公司协会依法独立开展工作,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

  第四,积极参与统一监管下的全国场外交易市场建设。进一步深化中关村代办股份转让试点,大力培育企业资源,增加挂牌企业数量。进一步发挥资本市场作用,拓宽科技企业直接融资渠道,扩大直接融资规模。为全国场外交易市场管理机构做好政策支持和服务工作。积极推动区域股权交易市场在中关村设立和发展。

  第五,支持股权投资发展。支持境内外个人在中关村开展天使投资业务,培育天使投资者队伍;扩大中关村创业投资引导资金的规模,实施对创业投资机构的风险补贴政策;支持由社保基金、保险资金,大型企业及其他投资机构出资的产业投资基金在中关村的设立和发展。建立从注册登记、办公场所、人才激励到项目对接的一条龙服务体系,引导创业投资和产业投资基金向中关村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重点企业进行投资。

  第六,深化科技信贷创新试点。统筹建立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完善信用担保支持体系,发挥担保融资服务平台作用,强化“瞪羚计划”等公共政策的引导,缓解企业首次融资难题;进一步完善银行信贷创新体系,继续鼓励银行信贷专营机构发展,并在核心区试点的基础上向其它园区推广;大力推动信贷产品和服务创新,继续做好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信用保险和贸易融资、股权质押贷款等试点工作,扩大融资规模;完善小额贷款服务体系;支持企业发行信托计划、企业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集合票据及其它新型债务融资工具。

  第七,推动科技保险试点。深化科技保险试点,完善科技保险保费补贴机制,支持企业购买科技企业产品研发责任保险、关键研发设备保险、出口信用保险、员工忠诚险等科技保险产品和服务。做好中关村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试验和示范项目保险试点。研究发展科技再保险。研究推动保险资金参与中关村基础设施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和重大科技项目投资。完善创新信用保险服务,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推动在中关村开展个人税延性养老保险试点。对此,中关村发展集团总经理许强表示,为配合中关村科技保险的推动,他们正在筹划成立一家专门的保险公司,准备与一些金融机构共同发起设立,目前方案还在研究,将争取在明年报监管部门审批。

  第八,推进融资租赁发展。发挥公共政策的引导作用,支持融资租赁机构面向中关村企业开展融资租赁业务,鼓励科技企业通过融资租赁的方式取得为科技研发和创新创业服务的设备、器材等。鼓励有条件的科技企业通过申请设立融资租赁公司直接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实现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的联动。对此,中关村发展集团总经理许强表示,计划在年内成立金融资产租赁公司。

  第九,不断推出新的科技金融创新试点。一是争取权益类科技孵化器信托投资基金(REITs)在中关村先行试点,实现科技物业建设模式创新与金融创新的有效结合。二是全面开展知识产权投融资体系建设,构建从知识产权评估、金融服务、交易处置等一体的投融资服务体系;三是继续推动支持科技创新创业的外汇管理政策试点;四是落实人才特区政策,推动在中关村开展离岸公司返程投资的审批试点。

  第十,完善对重点企业的金融综合支持政策,培育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领军企业。深入实施 “中关村瞪羚重点培育计划”;支持企业投标承接重大工程,构建金融综合支持体系和政策;丰富和完善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的金融支持措施;根据企业发展需求,集中政策资源,培育一批拥有核心技术、未来成长性好、增长速度快、具有“专、特、精、新”特点、发展前景好的高成长企业。

上一篇:外贸企业融资路梦想如何... 下一篇:易纲:中国会一如既往地...
想快速阅读本站最新新闻资讯吗?点击右侧RSS订阅本站相关栏目新闻 打印 R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