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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偿性贸易融资业务实践探析

发布时间:2012-06-06 16:19:45  来源:《上海国资》  作者:
新闻导读:显而易见的优势,使自偿性贸易融资业务成为银行最适应中小型企业高风险特征的金融产品。
  显而易见的优势,使自偿性贸易融资业务成为银行最适应中小型企业高风险特征的金融产品。

  自偿性贸易融资业务是银行通过评判授信主体的上下游企业来决定是否提供融资,打破了传统的单纯注重动产、不动产抵押的做法。它不再片面强调授信主体的财务特征,而是注重结合真实贸易背景下的流程设计对风险控制功能以及对企业违约成本的评估,有效地降低了中小企业融资的系统性风险,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显而易见的优势——盘活贸易资源、切换授信门槛、保障回款来源,使自偿性贸易融资业务成为银行业务发展的重点产品之一。

  什么是自偿性贸易融资业务?

自偿性贸易融资业务,是指在充分考察、分析和把握企业的真实贸易背景、交易对手、产品及结算记录的基础上,实现对企业预付、存货或应收等资产及其产生收入的相当控制权,以企业销售收入或贸易所产生的未来现金流作为直接还款来源,而提供的一种短期融资业务。

  根据借款人在不同贸易环节融资需求的风险点差异,可将自偿性贸易融资分为3类:

  第一,预付账款类自偿性贸易融资,是指以卖方与买方签订真实贸易合同产生的预付账款为基础,银行为买方提供的,用于采购原材料、贸易商品等,并以合同项下的商品及其产生的收入作为第一还款来源的融资业务。

  第二,存货类自偿性贸易融资,是指借款人以其存货为抵押或质押,并以该存货及其产生的收入作为第一还款来源的融资业务。

  第三,应收账款类自偿性贸易融资,是指以卖方与买方签订真实贸易合同产生的应收账款为基础,银行为卖方提供的,并以合同项下的应收账款作为第一还款来源的融资业务。

  贸易环节与3类自偿性贸易融资的关系如下图所示:

  这类产品的操作模式可分为3种:

  一是未来货权模式(预付账款类)。它细分为先票后货模式和信用证项下未来货权模式。

  先票后货模式,即买方从银行取得授信,银行向卖方支付全额货款;卖方按照购销合同以及合作协议书的约定发运货物,货物到达后设定抵质押,作为银行授信担保。

  信用证项下未来货权模式,即银行根据进口商申请,为进口商开出信用证,并通过控制信用证项下单据所代表的货权来控制还款来源。

  二是现货质押模式(存货类)。

  出口商的营运资金主要是库存所占用的资金,一般保持一个存量,可利用存量设立银行质权进行短期融资。如库存是在经营者的自有仓库,可以采用动产质押模式操作,由银行指定的监管方进行监管或者银行自行监管。如果库存是在第三方仓库,可以采用动产质押模式或者权利质押(仓单质押)模式,两者的区别在于监管方是否具有开具出仓单的资格和能力。

  三是应收账款质押模式(应收账款类)。

  应收账款质押模式,是指以卖方与买方签订真实贸易合同产生的应收账款为基础,银行为卖方提供应收账款账户管理、应收账款融资、应收账款催收和承担应收账款坏账风险等一系列综合性金融服务,即目前推行的保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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