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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离岸金融业务试点方案出台 拟建三大中心

发布时间:2012-11-13 22:23:14  来源:南国都市报  作者:
新闻导读: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后,在国家赋予海南的一系列优惠政策中,“探索开展离岸金融业务试点”被誉为含金量非常高的政策之一。日前省金融办在答复两份省政协提案时表示,《海南离岸金融业务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完成。

  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后,在国家赋予海南的一系列优惠政策中,“探索开展离岸金融业务试点”被誉为含金量非常高的政策之一。日前省金融办在答复两份省政协提案时表示,《海南离岸金融业务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完成。

  近期计划建三大中心

  海南省政协常委王毅武介绍,“离岸金融业务”是指设在某国境内但与该国金融制度无直接关联,且不受该国金融法规约束与管制的金融机构所进行的资金融通活动。农工党海南省委员会在提案中也表示,海南开展离岸金融业务试点,可以吸引国际大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和跨国公司区域总部落户海南集群布局,为国际旅游岛的建设发展注入一剂强心针。

  2010年9月,海南就成立“海南国际离岸金融岛”课题研究领导小组。2011年底,《方案》正式完成。

  根据该《方案》,海南发展离岸金融业务,近期目标是建设涉旅企业区域性财务中心、洋浦保税港区和海口综合保税区企业(以下简称两区企业)结算中心、大型商业银行离岸业务中心三个中心,长期目标是建设国际旅游金融服务体系,迈向国际离岸金融岛。

  重点发展5大特色业务

  在总体思路上,《方案》提出在全岛范围内,不限定特别地理区域,以制度安排划定业务范围和构建风险管理;以大型商业银行设立离岸业务部(海南)为突破口,试点范围分步推开;业务范围以银行业务为主,适时再扩展至基金、保险、证券、信托等业务。

  《方案》提出海南将重点发展5大特色业务。一是涉旅企业国际化经营的离岸业务。国内外涉旅企业在海南设置分支机构、出入境接待中心,以及国内涉旅企业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需要离岸业务管理企业跨境资金。二是跨境贸易、物流产生的离岸业务。两区企业具有货物在境内关外进口、加工、仓储和再出口等“两头在外”的准离岸经营性质,企业需要离岸金融来便利其跨境贸易和物流。

  三是非居民的离岸业务。跨国公司参与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以及大量境外游客到海南观光休闲度假,需要便利离岸融服务。四是离岸融资租赁业务;洋浦石油化工产品储备和中转、国际游艇邮轮经济以及海航集团,存在相应船舶、游艇邮轮、飞机及其发动机等大型设备的离岸融资租赁业务。五是境外人民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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