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隆回县1005个行政村(居)委会的财务清理整顿工作圆满结束,村级财务资料、资金等都按规定移交乡镇财政所代管,全县村级财务管理工作迈入“正轨”。
村级财务管理一直是群众关注的热点,也是乡村财政资金监管的重点,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党在农村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关系到农村发展、稳定和新农村建设大局。今年来,隆回县把加强村级财务监管力度做为创新社会管理工作来抓,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村级财务清理整顿,全面推行村账乡代理工作。先后专门出台了《隆回县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规范化管理指导意见》、《隆回县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规范化管理实施细则》和《隆回县关于做好我县村级财务清理整顿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成立由县长任组长的村级财务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将村级财务管理指导职能由农经部门调整到财政部门,明确全县村级财务管理由乡镇财政所负责组织实施,并实施村账乡代理工作。
为强化村级财务监管工作力量。该县今年公开选聘了26名财务人员,专门从事村级财务管理和村账乡代理工作。同时,由县财政局牵头,从县农村部、农经局、公安局、检察院、监察局等单位抽调专业人员,组成村级财务清理整顿工作组,集中半年时间,对全县1005个行政村2008年以来村级财务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整顿,摸清村级财务家底,为村级财务移交乡代理工作奠定基础。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各乡镇财政所按照“一取消、二监督、三统一”的管理原则,依托乡财县管财务核算软件,采取电算化管理方式全面管理村级财务收支。“一取消、二监督、三统一”原则即为:以村为独立核算主体,在村级资金的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收益权不变的前提下,取消各村会计出纳和银行账户,每村设一名报账员,负责登记财务收支;各村选举产生3至5人的村级财务监督小组,民主监督本村财务计划、财务管理情况,乡镇财政所履行村级财务收支审核监督职责,及时制止不合理、不合法、不规范财务行为;全县各村统一使用财政部门监制的《湖南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收款收据》,统一村级财务支出标准和报账程序,村级会计资料档案统一由乡镇财政所整理归档。
目前,全县1005个行政村(居)委会的村级财务资料、资金等都已按规定移交乡镇财政所管理,并签订了委托代理记账协议,彻底扭转了村级财务多头报账、多账并存的混乱局面,确保全县村级组织正常运转和农村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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