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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县筹建中小微企业互助融资合作社

发布时间:2012-09-13 22:21:20  来源:宜宾日报  作者:王黎
新闻导读:12日,高县人民政府与宜宾市商业银行举行银政战略合作签约仪式。根据协议,宜宾市商业银行高县支行为中小微企业互助融资合作社授信业务主办行,承诺为合作社的授信业务建立绿色审批通道,并匹配不低于3000万元专项信贷规模。

  如何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问题?高县探索银政合作之路,筹建我市首个中小微企业互助融资合作社,打造 “银政合作示范县”。12日,高县人民政府与宜宾市商业银行举行银政战略合作签约仪式。

  据悉,今年5月开始,高县政府与商业银行就如何有效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问题进行磋商,双方一拍即合,在多次对接后,决定联合成立中小微企业互助融资合作社,以合作社的形式向中小微企业贷款,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三大难题。该模式也是宜宾市商业银行在全市进行的探索试点。

  根据协议,宜宾市商业银行高县支行为中小微企业互助融资合作社授信业务主办行,承诺为合作社的授信业务建立绿色审批通道,并匹配不低于3000万元专项信贷规模。高县政府承诺并全力支持合作社的组建和运行管理,并配合宜宾市商业银行对合作社授信业务的贷前调查、贷后管理及损失发生后的债务追偿行动。

  据悉,经审核后的中小微企业在一次性缴纳3万元定额担保基金后,可成为社员,在实际融资前,根据贷款金额缴纳一部分补充保证金,在缴纳贷款金额1%的风险准备金,可享受优惠利率的贷款,利率上浮最高不超过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30%,在此原则下还根据社员的销售收入回行率进一步确定优惠幅度。合作社对单个社员的担保限额度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单笔授信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我们作为地方商业银行,有责任在服务中小微企业方面探索出一条路子。本地的很多中小微企业都存在担保不足、财务状况不佳等融资难题。今年5月起,我们做了大量的市场调研,并结合实际学习借鉴外地经验,探索出这种模式,希望它能够真正发挥效益。”宜宾市商业银行行长郑军告诉记者。加入合作社的中小微企业,必须是正常经营,资金不足又确实有业务和生产的需求。政府、银行、合作社会共同管理,提前做好预案,加强贷款使用的管理,避免贷后管理失控,能最大限度规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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