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网站地图 电子杂志
2013-07-11 星期四 农历六月初四 繁体版

中国财资管理网

您所在的位置:中国财资管理网 >> 财务管理 >> 正文

12月1日起,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限额增至3万元

发布时间:2018-11-30 16:19:00  来源:  作者:
新闻导读:为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实施更加开放便利的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促进海南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对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部分内容进行了调整。现就调整事项公告如下: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关于进一步调整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58号


  为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实施更加开放便利的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促进海南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对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部分内容进行了调整。现就调整事项公告如下:


  一、将离岛旅客(包括岛内居民旅客)每人每年累计免税购物限额增加到30000元,不限次。


  二、增加部分家用医疗器械商品,在离岛免税商品清单中增加视力训练仪、助听器、矫形固定器械、家用呼吸支持设备(非生命支持),每人每次限购2件(详见附件)。


  三、本公告自2018年12月1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新增加的离岛免税商品清单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2018年11月27日



上一篇:漏填几个字,百万进项税... 下一篇:节假日的这6项支出,可以...
想快速阅读本站最新新闻资讯吗?点击右侧RSS订阅本站相关栏目新闻 打印 R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