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专户管理,健全相关制度。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财务管理规定,居保中心建立了居保基金财政专户和居保经办户,并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将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作为居保基金全部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各项养老金待遇从居保基金中列支,从而保障了基金的合理使用。财政部门将居保财政补贴资金纳入财政年度预算,并按时划拨到居保基金财政专户。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科学设置了居保财务管理帐目、科目。
规范业务流程,严格把好“三关”。成立基金财务、参保登记、待遇支付、综合管理等相关股室,业务股室分工明确,业务流程相互监督,工作中严把“三关”:一是资格审核关。按照乡镇劳保所初审,区经办机构复审,稽核认定的工作程序对60周岁以上居民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资格进行确认。二是人员公示关。对60周岁以上居民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资格人员,在各村(居委会)进行公示,做到了政策公开、信息公开、标准公开、待遇公开。三是发放程序关。要求居保中心工作人员必须把养老金存折发放到享受待遇人员手中,由本人签字领取,并进行跟踪检查,从而有效地杜绝冒领养老金现象的发生。
注重学习培训,提高管理水平。在积极组织参加全省财务管理培训的同时,又自行开展了内部人员业务培训工作,并进行相关知识考核。在财务管理岗位选用了具备上岗资格,工作责任心强、业务能力强的人员。认真组织学习金保工程系统工作流程和基金财务模块,对财务模块进行初始化设置,并进行财务电子记账,使财务基金管理达到了安全上线管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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