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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投外汇管理新规下月实施

发布时间:2012-11-30 21:51:35  来源:江苏经济报  作者:朱彬彬
新闻导读:昨日记者从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获悉,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前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调整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取消35项行政审核,简化合并14项行政审核,并将于今年12月17日起实施。

  昨日记者从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获悉,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前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调整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取消35项行政审核,简化合并14项行政审核,并将于今年12月17日起实施。

  据介绍,《通知》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取消部分直接投资项下管理环节。取消直接投资相关账户开立、入账、结汇以及购付汇核准;取消直接投资常规业务的境内外汇划转核准;取消外国投资者境内合法所得再投资核准;取消减资验资询证;取消外商投资性公司境内再投资的外汇登记及验资询证。二是进一步简化现有管理程序。简化直接投资项下外汇账户类型;简化资本金结汇管理程序;简化外商投资企业验资询证及转股收汇外资外汇登记程序;大幅简化审核材料、缩短办理时限。三是进一步放松直接投资项下资金运用的限制。放宽直接投资项下外汇账户开立个数及异地开户限制;放宽直接投资项下异地购付汇限制;放宽境外放款资金来源及放款主体资格限制,允许境内主体以国内外汇贷款对外放款,允许外商投资企业向其境外母公司放款。

  《通知》大大减少了直接投资项下行政许可事项,有利于降低社会成本,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为确保改革顺利开展,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苏省分局一方面积极与政府、银行、企业等沟通,向社会各界传达改革新政,提升政策实施效果;另一方面积极组织辖内外汇局工作人员和银行进行政策培训,并向辖内企业宣传改革内容,确保改革平稳过渡。此外,专门成立了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改革推进小组,并设立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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