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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理财:理需有方

发布时间:2013-07-16 11:34:09  来源:和讯网  作者:
新闻导读:在市场资金短缺的情况下,大量上市公司热衷于简单赚快钱的方式,如购买理财产品,甚至大手笔投资一些信托产品来获得高收益。为了跟上上市公司发展需要, 2012年末,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放宽了上市公司资金投向。

  在市场资金短缺的情况下,大量上市公司热衷于简单赚快钱的方式,如购买理财产品,甚至大手笔投资一些信托产品来获得高收益。上市公司应该做理财吗?应如何理财?

  企业上市募集资金或是增发股票是为投入到某些特定项目或领域,补充企业发展资金或收购某些项目及资产。用募集来的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显然违背了企业上市的初衷。然而,另一方面来讲,随着市场发展的日新月异,为了提高公司资金效益,上市企业做好现金管理却又是必要的。

  以零售企业为例,在销售旺季会有大量的闲置现金,等到下一个销售旺季到来时用于采购。所以用暂时的闲置资金来理财,也促进了公司发展,从而维护了股东的利益。

  上市公司理财资金的来源主要有三种:正常的阶段性闲置资金,暨自有资金;银行信贷资金;通过配股和增发新股募集来的资金。按照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委托理财运用的必须是自有资金,信贷资金和募集资金不得进入股市。但实际操作上,上市公司用于委托理财的闲置资金往往很难分辨。

  为了跟上上市公司发展需要, 2012年末,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放宽了上市公司资金投向。

  新的监管要求颁布至今,上市公司有300多项委托理财事项公告,且形式多样。然而,由于市场资金的短缺以及项目收益的走高,部分上市公司不务正业,将大量募集资金或生产经营资金用于理财,产生“挤出”效应,即挤占上市公司发展主业所需的投入,公司投资项目、核心业务发展必将受到制约,对公司主业的竞争力和发展后劲产生不利影响,削弱自身主业的竞争力。

  目前,上市公司认购的信托计划中,出现风险的均是单一类信托,这类信托不受所谓“刚性兑付”保护,上市公司找信托公司做一个通道。可以说是借信托虚名,行贷款之实。

  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信托产品的平均预期收益率是8.25%,地产类和地方融资平台项目的收益率持续走高,短期内流动性收紧对信托产品的收益率影响不大,若项目实际收益降低,则部分信托产品面临兑付或违约风险。

  本着对股东及投资者负责任的态度,上市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决策需要规范化,明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和披露要求,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明确的同意意见。在信息披露方面,要求董事会审议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投资额度、期限、收益分配方式、投资范围等信息,及时公告开立或注销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情况。通过各种公开、透明的方式防止上市公司高风险投资带来损失。

  为防控上市公司理财风险,建议从六个方面考量理财资金的去向:1、投资性质:该投资是否持有到期,是否属于固定收益类投资,是否是委托贷款等财务性投资,这些都需要提供单一针对性的投资研究分析报告,经投资决策确立。2、投资对象:投资对象是否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具备成长性,符合经济环境的预期。3、投资金额。4、投资收益:收益不低于行业投资基本标准。5、投资周期:持有到期投资建议不超过2年,固定收益类投资如银行理财产品不超过1年,房地产委托贷款、信托产品投资建议不超过1年。6、风控措施:项目是否存在抵押、担保、项目监管;项目退出的流程及成本,管理人,发行机构的信用及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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