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网站地图 电子杂志
2013-07-11 星期四 农历六月初四 繁体版

财资管理网

您所在的位置:财资管理网 >> 现金管理 >> 正文

投资标的模糊不清 信托资金池产品警惕“最后一棒”

发布时间:2012-10-13 19:09:51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刘振盛
新闻导读:新时代信托的恒新5号信托计划正在开放募集,这款信托成立于9月14日,之前募集的1.095亿元资金,已经用于受让外贸信托发起设立的,善水10期受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项下一定数量的信托受益权。

        新时代信托的恒新5号信托计划正在开放募集,这款信托成立于9月14日,之前募集的1.095亿元资金,已经用于受让外贸信托发起设立的,善水10期受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项下一定数量的信托受益权。

  记者从新时代信托财富中心处获悉,正在募集的资金目前并无明确投资标的,需在资金募集完成后,再投向金融股权质押。“比如有多个项目,我们会根据募集资金大小,再决定投向哪些项目,投资完成后会公布出来。”一位销售人员解释说。

  “这是一款典型的资金池信托产品。”某信托分析人士认为。

  信托资金池产品是指,信托公司在向投资者发行产品时,并没有明确的投资标的,而是将资金募集完成后先建立“资金池”,然后再由信托公司自主决定资金的投向分配等,美其名曰“资产管理类信托产品”。

  事实上,今年以来,资金池模式正成为众多信托公司产品创新的方向选择。较常见的方式,包括隶属现金管理产品线的开放式类基金产品和TOT模式的产品。

  东部某省一位银监部门人士建议,资金池产品的运行,很依赖信托公司的资产管理配置水平和风险管理能力,而近两年信托业近乎跨越式发展,投资者还是应谨慎流动性隐患和可能沦为最后一棒的风险。

  期限错配易发流动性风险

  效仿银行的资金池理财模式,开放式类基金化产品正成为信托公司在现金管理领域的标配产品。与银行普通理财产品相比,它在投资范围、方式上的灵活性,让其获得更高的收益。

  事实上,上海国际信托的现金丰利集合资金信托是这类产品的先行者。其成立于2006年1月底,属于开放式设计,投资人可随时加入或退出,门槛也降低至20万元。

  这款产品的运作模式是,信托计划独立发行多期,然后在各期信托计划之上成立一个“现金丰利运作信托计划”, 各期信托计划所募集的资金定向流入该运作计划的信托财产专户。

  它的投资范围较为广泛,包括同业存款、2年以内的固定利率债券、上市流通的浮动利率债券、期限1年以内的债券回购、货币基金、6个月以内的银行定期存款、协议存款或大额存单。不过,这些投资品种收益较为平凡,真正能贡献较好收益的是后三种:6个月以内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6个月以内的有银行回购承诺的资产包、3年以内的信托。

  另外,对后三种投资标的也做一定限制,投资总额不得超过其自身规模的30%;对于贷款以及信托计划,均不能超过自身规模的30%;对于银行的资产包,交易金额不得超过公司对该银行的授信额度。

  “规定的上限是30%,但在实际操作当中往往可能只在15%左右,其他的资金就投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等流动性较好的品种,最终收益可能不会特别高,但是产品足够稳健和安全。”某信托公司高管分析认为。

  当然,信托公司发行这类产品也是从自身利益着想。多位信托公司人士向记者表示,信托产品结束后,未必就能恰好可以提供新的产品给客户,于是客户的资金就会有一段空置期。如果不做这种现金管理类产品,那么资金就很可能转移到其他机构,所以这类产品最主要的作用是留住客户资金。

  从去年以来,各家信托公司纷纷在产品线中,补充这类资金池产品。譬如华宝信托成立于2012年4月的现金增利产品。不少产品在期限多元化方面进行创新。华润信托的聚金池1号集合资金信托的定期型则分为2周、1、2、3、6、9、12个月。

  中融信托发行的汇聚金1号货币基金集合资金信托的封闭期包括90天、120天、180天以及270天和360天。定期型持有期内不能提前赎回,每笔认购在持有期满后分配本金和利息。

  从收益方面看,确有吸引力。截至9月30日,现金丰利的总规模为98.41亿元,比8月末的116.51亿元减少了15.54%。上海国际信托表示,在3季度,规模最高时达130亿元,9月份的回落,主要是季末时点的原因。截至10月11日,其7日年化收益率达5.31745%。

  华宝信托的最新7日年化收益率为6.241%。华润信托的聚金池1号最新预期收益率从3.7%至5.5%不等。中融信托的汇聚金1号年化收益率从5%至6.4%不等。

  上述高管表示,这类产品的原理实际上就是利用期限错配的方式,通过短借长投的方式来实现。比如一款

  1年期的资产,可以分切成多个短期产品滚动发行对接,资金与负债并非一对一匹配。

  以上海国投产品为例,截至9月末的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为202.35天,大于180天,主要是由于季末大规模资金退出造成的,并且将在10月初得到恢复。在其组合期限中,180天以上的资产占比就达到50%。

  不过,期限错配就有可能带来流动性风险。事实上,要想控制这个风险,首先必须资金配置合理。记者获得一份投资策略分析报告中提到,债券、债券基金、货币基金等高流动性投资是保证产品流行性的主力,信托、贷款等收益性投资品种,则是产品收益的主要来源。为了保证流动性,起码应该配置20%左右债券等高流动性投资,10%左右银行理财产品。

  即使最后发生流动性危机,上述信托分析人士表示,还有三个办法可以考虑,首先是将信托计划里的资金变现;其次是将产品的预期收益率提高,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加入信托计划;最后则让信托公司或第三方机构拿出真金白银参与这一信托计划。

  TOT新池子

  除了上述产品,通过TOT产品的模式,在固定收益类信托领域正逐步形成更大的信托资金池。固定收益类信托的TOT通常是在母信托层面募集资金,投资于一个或多个子信托,间接通过子信托投资于具体项目,TOT产品规模一般在5000万元以下。

  传统的信托项目运作流程是先有需融资的项目,然后才设计发行信托产品,募集资金。而通过TOT模式,则可以先将资金募集储备,然后再分配给具体的信托项目。“储备起来的资金,实际上就形成了资金池。”上述信托高管表示。

  在这种模式的探索方面,不少信托公司颇为积极。譬如,中铁信托的汇利、同信以及金丰系列都有这类产品;中航信托的天富系列。另外,湖南信托推出的财信稳健系列产品,也是组合投资于湖南信托旗下管理的其他信托项目。

  当然,对于信托公司来说,这类产品的好处也是显而易见的。

  首先是,这类资金池有利于解决信托产品的流动性困境,从而破解刚性兑付的难题;不少信托业人士认为,比如融资类信托,单个信托计划只能投一个项目,容易出现流动性或兑付风险,所以要进行基金化改造,做成TOT模式,投若干个项目,从而有一定风险的分散。

  其次,手中掌握资金后,可以缩短信托产品成立的时间,提高融资方和信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并且信托公司还可赚取贷款成本与资金池资金的成本之差。

  “比如1亿元规模的信托,成立时有2000万元的缺口,那么就可以用早已储备好的资金池的资金补足。”上述信托分析人士表示。

  好买基金最近一份统计数据显示,在9月份,固定收益信托的平均募集时间为17.98天,而去年2月的平均募集时间则达到26.26天,其中信托公司纷纷建立资金池,缩短项目成立时间也是原因之一。

  差价也是不小的“诱惑”。 譬如中航信托发行的天富10号信托计划,募集资金规模为1773万元,用于购买中航信托·天启208号深圳盈德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项下信托单位,天富10号的预期年化收益率为9%,而天启208号预期年化收益率最高为11%。

  记者统计发现,两款产品收益率之间的差价从0.5%-3%不等。其中的原理是TOT产品门槛往往较低,多在30-50万元,因此可以支付较低收益,而其在购买其他信托产品时,由于规模大,往往能获得更高收益。

  再者上述信托高管表示,也有助于信托公司从以往依附银行的通道角色,向资产管理方向转型。

  不过,这类产品的争议也不小。记者发现,在资金投向上,绝大部分产品投向同一信托公司的其他项目,甚至有的仅投资于一两个信托项目,风险分散几成空谈。

  “TOT模式的本质在于分散风险,如果仅投1-2个信托项目,而事先又不了解项目的详细情况,实际上是增加了投资者的风险。”上述信托分析人士认为。

  变通监管限制

  对于上述资金池产品,也有绕开现行监管规定的嫌疑。

  按照《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规定,信托期限不少于一年;另外《银监会关于规范银信理财合作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信托公司信托产品均不得设计为开放式;对设计为开放式的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类、融资类或含融资类业务的信托产品要停止接受新的资金申购

  上述信托分析人士称,现金管理系列的资金池产品,实际上是通过变通的方法来满足监管的要求,比如将产品自身的期限存续时间延长,四川信托的天府聚鑫1号期限则不少于12个月,最长存续期限暂定10年。“至于产品中的具体某些投资者的持有、退出期限,监管方面并无明确要求。”该人士表示。

  另外,上述管理办法还要求,信托公司设立信托计划,应符合信托资金有明确的投资方向和投资策略的要求。同时,信托资金可以进行组合运用,组合运用应有明确的运用范围和投资比例。但是在众多的TOT产品发行时,投资的方向极为模糊,多数表述成“投资一个或多个信托产品”。

  “现在很多信托公司都在做类似资金池的产品,其实也说明监管部门现在也是默许这种业务创新的方式,也吻合监管部门提倡信托公司创新、转型主动管理的思路。”上述信托分析人士表示。

  但东部某省的银监部门人士还是表达了自己的担忧,“对于信托品来说,投资者最要弄明白的三个要素是:融资方是谁,收益和还本的来源;而在资金池品中,对于资金池类的产品,发行时资金与项目并非一对一关系,对于投资者来说,其中的风险隐患还是很大。”

  “这种做法很容易造成,投资者的资金被用于之前的融资项目借新还旧等接盘行为,因为是信托公司自主管理,投资者也无从监督。”他担忧道。

  “信托资金池属于新的业务模式,我们省里的几家信托公司做的都比较谨慎,目前还没过多涉及这类业务。”长三角地区一位银监局长说。他的建议是,资金池产品虽然还不属于主流,但已经广受信托公司追捧,所以应该提前思考如何对这类业务进行监管以及防范未来可能出现的风险。

上一篇:交易型货基“抢食”保证... 下一篇:货币版ETF开闸 股票账户...
想快速阅读本站最新新闻资讯吗?点击右侧RSS订阅本站相关栏目新闻 打印 R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