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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贷公司资金先天性贫血 六步输血

发布时间:2012-07-06 15:01:18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作者:
新闻导读:制度约束造成的小额贷款公司先天性“贫血”,是影响其茁壮成长的“硬伤”,严重制约着小额贷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制度约束造成的小额贷款公司先天性“贫血”,是影响其茁壮成长的“硬伤”,严重制约着小额贷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经过四年的曲折前进,现如今正如火如荼开展的温州金融改革,或许会为小额贷款公司带来新的机遇。

自2008年5月银监会颁布《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以来,全国各地小额贷款公司数量以每年1000多家的速度高速增长,截至今年一季度末,全国小额贷款公司数量达到了4878家,贷款余额达到了4447.25亿元。但总体数量的增长并不能掩盖单个小贷公司面对资金来源不足的尴尬。

《指导意见》中明确规定“小额贷款公司的主要资金来源为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以及来自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小额贷款公司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

狭窄的融资渠道,使得如何建立小贷公司可持续融资渠道受到各界的广泛关注和讨论。主要观点有:提高小贷公司资金杠杆率;将小贷公司作为转贷平台,将政府提供的批发资金或从银行、基金借入成本较低的批发资金,转贷给小微企业;明确小贷公司的法律主体地位;鼓励小贷公司发行股票、债券,通过直接融资解决资金问题;鼓励小贷公司开展信托资产回购业务等盘活资金等。

其中一些建议也得到了政府的回应,例如浙江省2011年11月发布《关于深入推进小额贷款公司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将小贷公司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融资的比例放宽到资本净额的100%,同时还提出鼓励小贷公司与其他金融机构合作,通过代理服务等提高中间业务收入。政策上的让步扩大了小贷公司伸展拳脚的空间,但笔者认为这还远远不够。

现阶段关于小贷公司可持续融资机制的探讨大部分仍停留于表面,没有深入探讨具体操作方案的可行性,缺乏系统性、整体性的改进方案,并且目光大多集中在融资阶段,较为狭窄。笔者认为,单方面考虑融资并不能解决小贷公司资金“缺血”的问题,可行的方案应是以建立小贷公司良好的声誉为出发点,从小贷公司设立、运行、监管、破产以及外部金融环境支持等全方位入手,提高小贷公司在市场经济环境下的自生能力和盈利能力。具体笔者的建议如下:

首先,健全公司治理,规范业务操作。建立现代公司治理架构是小贷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合理的制衡机制、创新的业务品种及操作方式以及强有力的执行团队是公司发展壮大的基础,也是持续不断吸引资金流入的根本所在。

其次,加强外部法律法规、税收、金融环境支持。国家应提供相应的优惠条件支持小贷公司的发展,比如税收减免;允许其进入金融机构同业拆借市场;适当放松相关监管指标;鼓励其进入资本市场,进行股权和债券融资;鼓励其与信托、私募、基金等其他金融机构合作;建立小贷公司贷款的担保保险机制等。

第三,小贷公司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私募债募集民间资金,扩大资金来源。

第四,贷款加直投,为小微企业提供多方面融资支持。小贷公司将贷款与股权投资相结合一方面可以加强对贷款对象的控制,降低贷款违约风险,另一方面可以通过直接投资提高收益率。小贷公司也可以与私募基金合作,以贷款和股权投资相结合的方式向小微企业提供贷款。

第五,建立最后救助机制。参照存款保险制度,对小贷公司的债权人提供小贷公司破产清偿时一定额度的偿还保证,有利于降低债权人的风险,使得小贷公司能够在比较合理的利率水平下吸引更多的资金流入。

第六,建立多渠道退出机制。现阶段大部分小贷公司都将改制成村镇银行作为发展方向。很多民间资本进入小贷公司的目的也是为了借道进入管制严格的银行业。但村镇银行准入限制严格,能成功转型的只有少数;其次,村镇银行也面临着吸收存款困难、业务范围受限、竞争激烈等问题,其生存环境并不像小贷公司想象的那么阳光明媚。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也认为,村镇银行不适宜成为小贷公司的主攻方向。对此,应该探索包括破产、兼并收购、重组等多种退出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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