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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信托低调推TOT产品 50万起步涉资金池违规

发布时间:2014-07-02 09:33:34  来源:理财周报  作者:王俊丹
新闻导读:据了解,其同时发行的TOT产品包括“金丰”、“睿智”、“聚利”、“聚金”等多个系列,由内部不同业务部门分管,在信托计划的推介材料中并不写明具体投向。有中铁信托内部人士向理财周报记者表示:“金丰系列自2010年成立,至今发行约300期,总规模在100亿左右,每期募资规模3000万-5000万元不等。

  50万起售,中铁信托的TOT系列产品已低调运行多年。

  据了解,其同时发行的TOT产品包括“金丰”、“睿智”、“聚利”、“聚金”等多个系列,由内部不同业务部门分管,在信托计划的推介材料中并不写明具体投向。

  中铁信托财富中心销售人员描述,这是一种资金池产品,只通过渠道卖,不上官网,最终投向仍为中铁信托的项目。其口中的渠道包括公司下设的财富中心及第三方理财机构。

  在多位业内人士看来,其在起投金额上已经违反信托业监管规定,而该类产品最终投向的其他信托计划,也可能因突破份数而涉及违规。

  低调的产品

  不久前,理财周报记者通过第三方理财渠道了解到,中铁信托最新发售的集合信托中包括一只小额产品,认购起点为50万元。但在其官网新推产品中并未找到相关信息。

  随后理财周报记者以投资者身份致电中铁信托财富管理中心询问,其销售人员表示:“50万元起的产品一直有售,最新的是"金丰1410期"集合资金信托。这个系列在官网上看不到产品信息,都是通过渠道发售,直销或者通过第三方卖,但是官网可查往期的成立和管理公告。”

  该销售人员介绍,“金丰1410期”募资规模3000万元,产品推介期间尚无资金具体投向。

  推介材料显示,该信托资金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债权、股权、权益等在内的一种或多种方式进行组合运用。投资标的主要涵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上市公司股权质押贷款、能源开发项目。

  根据上述销售人员的说法,金丰1410实际是TOT产品,资金最终将投入中铁信托其他产品中。在信托成立时会明确具体投向,并随成立公告一同公布。

  有中铁信托内部人士向理财周报记者表示:“金丰系列自2010年成立,至今发行约300期,总规模在100亿左右,每期募资规模3000万-5000万元不等。

  然而,在中铁信托产品信息披露中公示的金丰系列产品只有10个,其中仅对2个产品的资金投向进行披露。

  TOT即投向信托的信托,信托公司资金池产品设计成TOT形式的不在少数。但业内人士对于中铁信托金丰系列是否形成资金池,则看法不一。

  多位信托公司高层均认为,判断资金池产品关键在于是否有借短贷长产生的期限错配,也就是将短期资金投入长期限融资中。如果仅是投向不定,则并非完全意义上的资金池产品。金丰系列的续存期限都为24个月,这是大部分信托计划不会超过的。

  一位华北地区信托公司高层还补充道:“同时还需要看TOT项目运作情况,如果募资完成后资金立即投下去,两者的期限也相当,就不能算作资金池。”

  但实际上,在金丰系列产品中,仅“金丰1327期”成立之初即公布资金使用情况,即用信托资金中2891万元购买上海中房金谊广场装修项目C类信托收益权,463万元购买优债1343期A类收益权,136万元购买优债1349期信托收益权。这三个信托产品均为中铁信托产品,期限都在24个月。

  “未公布投向的产品占大多数,信息不透明会给违规操作创造条件,不排除用资金来应急等情况。”一位信托业分析师称,“但整体来看,TOT产品主要投向已有信托产品,相对于其他投资范围更宽泛的资金池来说风险较小。”

  上述内部人士对此解释,未公布投向的产品,资金有可能投入公司的单一资金信托,这部分没有详细披露。

  或涉两次违规

  “金丰”系列只是中铁信托同类产品的一个部分,类似的还包括“睿智”、“聚利”、“聚金”等。

  公开资料显示,不同系列根据所投项目类型差异由不同部门管理,分属投资银行部、证券投资部、房地产部、资产管理部,投资起点都是50万,续存期限均为24个月,项目的推介材料也基本一致。

  而其在起投金额,以及投向的其他信托计划参与者人数上或涉及违规。

  一位接近中铁信托的人士向理财周报记者坦言,公司有的项目规模太大,根据规定集合信托计划中300万元以下投资者不能超过50个,300万以上投资者又相对少,通过设“小信托”的方式,扩大小额投资者参与人数,能够更快募集资金。

  “这可能突破了监管层的份数规定。下设多个小规模信托投入到大规模信托中,如果小信托以300万元以下的小单居多,最后大信托实际募资中300万元以下的认购份数超过50个,相当于变相违规。”前述信托公司高层表示。

  “而对于50万起的认购金额,一定是违反监管的。”

  《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中》规定,信托投资者应满足,投资最低金额不少于100万元;认购时超过100万元,且能提供相关财产证明;个人收入最近三年年均超过20万元或夫妻双方合计收入最近三年均超过30万元,且能提供相关收入证明,三条中的一条。

  在实际信托产品认购中,极少有需要客户提供财产证明,以最低金额100万元早已是信托公司之间的心照不宣的规定。

  “中铁信托在产品设计时用监管规定打了擦边球,因为管理办法中描述三个条件满足条件之一即可,则不一定要以投资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为准,如果满足收入证明也是可以的。”前述分析师称。

  但在理财周报记者向销售人员询问金丰1410期的详细认购事宜时候,其只提及签约与打款,并未表示需要提供收入或财产证明。

  而金丰系列以前发行的产品中,50万元以下同样可以认购,资金递增单位为1万元,这就吸引了更多小额投资者参与。

  上述接近中铁信托人士还透露,2014年不少TOT产品都投向中铁系统内公司的融资项目,这部分产品主要通过内部员工募资,相当于为内部人员设置,极少数募资不足的情况下才会流入其他渠道销售。最近中铁二局、中铁五局都有类似融资。

  据了解,以信托形式内部融资在中铁系统内一直存在。中铁五局曾委托兴业信托设立3亿元规模的单一资金信托,定向内部员工募资,认购门槛仅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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