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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凯生澄清对中国银行业的误解之一:是否存在垄断

发布时间:2014-05-30 09:31:05  来源:成方三十二  作者:杨凯生
新闻导读:所谓垄断(无论是卖方垄断还是买方垄断),通常表现为一个或几个大企业凭借自己的优势,不断排挤或吞并其它中小型企业,并进而取得市场上不合理的定价权。形成垄断的原因主要是由于资源垄断或政府干预而带来了市场的进入障碍。那么,据此来看,关于中国银行业存在垄断现象的说法是否有道理?

  文/杨凯生全国政协委员、中国银监会特邀顾问、中国工商银行原行长

  所谓垄断(无论是卖方垄断还是买方垄断),通常表现为一个或几个大企业凭借自己的优势,不断排挤或吞并其它中小型企业,并进而取得市场上不合理的定价权。形成垄断的原因主要是由于资源垄断或政府干预而带来了市场的进入障碍。那么,据此来看,关于中国银行业存在垄断现象的说法是否有道理?

  首先,不得不说清楚的是,在任何一个国家,银行都是特许经营的行业,开办银行都必须具备一定的资质,都必须获得监管部门的许可。在一些人奉为自由市场经济圭臬的美国,开设银行的审批手续并不比中国简单。因此,不可以说因为无法随意办银行,办银行必须经过监管部门的严格审批就是国家垄断银行业的表现。

  其次,可以再进一步看看中国银行业目前的资本结构,目前工、农、中、建、交五大银行中非国有资本的占比超过了20%,民间资本在全国性的12家股份制商业银行中的占比约为41%,在145家城市商业银行中的占比约为54%,在农村金融机构(337家农商行,147家农村合作银行,1927家农信社)中民营资本占比超过了90%。因此,简单地说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银行业仍然还是由国有垄断的是不符合事实的。

  相信会有人进一步问,既然如此,那十八届三中全会为什么还要特别提出“在加强监管前提下,允许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呢?其实这并不矛盾。应该承认,过去中国法规上虽未禁止民间资本发起设立银行,但对这一点一直不够明确。除民生银行等少数实例外,其余的民营资本进入银行业主要是陆续通过改制、参股形成的,直接发起设立的不多。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民间资本可以“发起设立”银行等金融机构,是从顶层政策上进一步明晰这个问题,彰显了坚持市场化改革取向的决心。对于一个应该属于开放性的银行业来说,中国民营资本在其中的占比应该还有提升的空间,国有股份的占比也还有下降的余地,这不会影响到国家对银行业的管理。因而虽然中国的银行业目前已不能说是由国有资本垄断的,但对其实行更为开放的市场准入制度,为符合条件的各类投资主体提供更公平的投资机会既是应该的,也是可行的。

  说到这里,也许有人又会问,虽然从股本结构来看,不能说中国的银行业完全是国有垄断的,但工、农、中、建、交五大银行规模是如此之大,认定中国银行业存在大行垄断的结论应该是成立的吧?我们不妨再来作一点分析。

  世界上衡量一个国家大银行究竟大到了什么程度,往往是考察其银行业集中度,其中最主要的指标是资产CR5(Concentration Ratio 5),即一国前五大银行(TOP5)的总资产占该国银行业资产的比例。

  为了说明问题,我们可以将美国、日本、德国、法国、英国、意大利、加拿大、澳大利亚、西班牙、荷兰等经济体量排名居前的十个发达国家,以及巴西、俄罗斯、印度、南非等4个“金砖国家”的银行业集中度(资产CR5)与中国作一些对照和比较。笔者发现,尽管由于统计口径存在一些差异,依据不同方法得出的数据存在一些高低误差,但经过对近年来各国有关数据的分析,可以得出的结论方向是一致的。在这14个国家中,除了印度之外,其余各国前五大商业银行的资产占该国银行业资产的比例都高于50%,尤其是十个发达国家银行业CR5的比例相当高,最高的澳大利亚、荷兰超过了90%,德国、加拿大超过了80%,西班牙、法国、英国、意大利超过了70%,美国、日本也在50%到60%之间。值得注意的一个现象是,这些国家的银行业集中度,基本都是在上世纪80年代之后随着金融自由化进程的加快而明显提升的。看来事情并不像有的人所想象的那么简单,以为只要银行市场进一步开放了,中小银行将纷纷涌现,大银行的竞争优势将逐步削弱,它们的市场占比必然会随之下降。此外,更值得研究的是,在这些国家,银行业集中度的高低似乎与金融市场的稳定水平存在着一定正相关性。例如,银行业集中度最高的澳大利亚、加拿大、荷兰在这一轮金融危机中,银行业体系就表现得相对更稳健一些。在美国,在上世纪80年代末储蓄信贷机构危机爆发之前,银行业CR5一直低于15%,在那场危机之后,美国银行业的CR5快速上升。而在这一轮金融危机后,美国的CR5更是从2007年的44%,上升到了2010年的48%,2012年的61%,2013年的63.2%。我们曾与美国一些著名的银行家以及监管官员交换过意见,他们似乎无一例外地都认为这一现象还会继续下去,美国银行的数量将会继续减少,银行业集中度还会进一步提高。这些情况,尤其是每轮危机后银行业集中度就相应提升的趋势究竟说明了什么?这与人们现在常常挂在嘴边的所谓要警惕银行“大而不能倒”的理论又是一个什么样的内在逻辑?这些都需要我们认真进行研究和分析。简单的人云亦云并不有助于真正揭示经济金融生活的内在规律。

  在“金砖国家”中,巴西、南非、俄罗斯的银行业集中度近些年来也一直在持续上升。如巴西银行业CR5从1990年的50%提高到了目前的70%,南非从1990年的77%提高到了目前的90%以上,俄罗斯从1995年的39%提高到了目前的50%以上。惟有印度银行业集中度有所下降,从1995年的44%下降到目前的40%,但印度一家大银行的占比(CR1)相比其他国家要高。

  如果把这些年来世界上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新兴市场国家银行业集中度不断提升的趋势与中国的现象作一下比较,不难发现中国银行业的市场集中度走向与世界各主要经济体是相反的,中国的CR5这些年来是快速下降的。从1998年至2013年三季度,中国五大银行的资产占比从63%急剧下降到了44%,下降了近20个百分点,而且目前这一势头仍在增强。姑且不去讨论这一与全球市场走向不一致的现象究竟是对是错,其对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究竟是正面因素为多还是消极作用为多,但起码可以得出的结论是,那种认为中国银行业存在着大银行垄断的判断并没有多少道理。那种认为由于大银行市场占比高了就必然会影响金融市场活力的说法也不符合全球市场的实际。

  至于说到中国大银行的股本结构中,国有股权占比是否过高了,那就是另一个问题了。五大国有控股银行目前已全部是在境内外上市的公众公司。笔者认为,五大银行股权结构进一步调整的空间和渠道都是存在的。但从全球各国情况来看,股权结构与行业集中度关联似乎不大,实际情况已经清楚表明,在私有化体制下的那些国家银行业的集中度要明显高于中国。因此,中国五大银行目前的体量是否过大了,是否存在对市场的垄断,与这几大银行的股权结构有无可能作进一步调整并不是一个命题。在进一步深化中国金融体制改革的政策设计中,政府有关部门和监管机构有必要认真思考这些问题,有志于设立和兴办银行的民间资本持有者在投资决策时也需要认真想明白这些问题。

  (本文来自《财新网》,未经本人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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