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上午11点,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发布了《关于印发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外汇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这意味着我国的外汇管理制度有了突破性进展。这也是11天之内,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召开的第5场金融支持自贸区政策发布会。
上海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屠光绍,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自贸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戴海波、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副主任、上海分行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局长张新出席。
这份外汇管理的的细则足足有60页,是我国外汇管理制度上最详细的一份细则。主要有以下新措施:
简化经常项目收结汇、购付汇单证审核。
简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手续,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及变更登记下放至银行办理,实行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意愿结汇。
放宽对外债权债务管理。取消对外担保和向境外支付担保费行政审批,放宽区内企业境外外汇放款金额上限,取消境外融资租赁债权审批,允许境内融资租赁业务收取外币租金。
改进跨国公司总部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外币资金池及国际贸易结算中心外汇管理试点政策,放宽试点企业条件,简化审批流程及账户管理。
完善结售汇管理,便利银行开展面向区内客户的大宗商品衍生品的柜台交易。
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局长张新表示:这份细则也体现了金融监管新的思路,即事后监管思路。代表了金融改革的方向。
所属频道:风险管理
所属频道:财税管理
所属频道:投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