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2月18日在上海自贸试验区举行支付机构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启动仪式,并出台《关于上海市支付机构开展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的实施意见》,这是上海自贸区成立以来首个金融业务细则,标志着自贸区金融创新业务迈出实质性一步。
同日,央行上海总部宣布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启动支付机构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但并未公开细则,而是下发至各个机构。对此,业内人士点评,该细则总体来说符合预期,仍比较宽泛,后续预计会有规则补丁出台。值得一提的是,该细则十分强调跨境人民币支付的“贸易真实性”,并且禁止用于资本项下的支付,但尚未对跨境人民币支付限额有规定,快钱相关人士对此预计近期将出台。据悉,除中行等5家中资行上海分行成为首批启动第三方跨境人民币支付试点的金融机构,东亚银行等外资行也将获准作为备付金银行。
对于支付额度,某国有大行上海分行人士表示,预计只会对单笔有限额,累计支付金额不会设定上限。“应该与去年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支付额度管理办法相似”。但该人士指出,人民币在海外的使用率不高,主要为港澳台和东南亚地区,第三方支付公司如何拓展商户使用人民币将成为一大问题。
2013年9月,首批17家第三方支付公司获得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支付业务试点资格。在外管局正式批复的试点办法中,第三方支付公司对货物贸易类支付所能办理的单笔交易金额上限为1万美元,留学教育、航空机票和酒店项下单笔交易金额上限为5万美元。
根据18日下发的《实施意见》,上海市注册成立的支付机构以及外地支付机构在自贸区设立的分公司,凡取得互联网支付业务许可的,均可从事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总部在外地的支付宝和财付通暂未获得资格。
2月18日,上海总部在自贸区举行支付机构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启动仪式,银联支付等5家支付企业和合作银行对接签约,启动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试点。这意味着,以后通过第三方支付机构,消费者就能直接用人民币“海淘”,国内企业也能直接用人民币开展跨境业务。
当日,中国银行[-0.77% 资金 研报]与快钱支付签署《跨境电子商务人民币支付业务合作协议》成为快钱的备付金银行,在现场配合支付机构发起首笔支持台湾关贸网路股份有限公司出口业务的实时交易。“但这仅仅是现场演示,具体操作实施还需等待进一步细则。”上述国有大行人士对表示。
依据《实施意见》,央行上海总部将对支付机构开展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实行事后备案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支付机构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包括落实客户实名制、风险准备管理、风险准备金、交易赔付和交易信息安全管理。作为“央行30条”操作细则之一,《关于上海市支付机构开展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的发布成为上海自贸区正式成立以来,公布的首项自贸区金融业务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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