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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1日起,100万以上商票原则上全部通过电票办理

发布时间:2018-01-04 17:26:59  来源:西藏商报  
新闻导读:2016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下发了《关于规范和促进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发展的通知》。

2016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下发了《关于规范和促进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发展的通知》。

 

通知中强调:

 

各金融机构应严格落实电票业务各项制度规定,采取有效措施,规范有序开展电票业务,有效提升电票业务占比,确保办理的电票承兑业务在本机构办理的全部商业汇票承兑业务中金额占比逐年提高。

 

2017年1月1日起,单张出票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商业汇票应全部通过电票办理;

2018年1月1日起,原则上单张出票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商业汇票应全部通过电票办理。

 

据统计,2016年全国境内企业累计签发商业汇票18.1万亿元;商业汇票未到期金额9.5万亿元;年度金融机构累计贴现84.5万亿元,期末贴现余额5.5万亿元。从规模总量看,票据承兑已占当年全国GDP总量的24%,票据承兑的增长有效扩大了对实体经济,特别是对小微企业的融资支持。

 

但是,使用纸质票据在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提高融资便利的同时,也增加了企业票据管理的压力。如:纸票日常管理成本高、效率低;票据鉴别难度大,假票、克隆票、假章等票据诈骗案件时有发生;挂失止付、公示催告信息滞后,错失追索、退票时机等。为有效防范票据业务风险,中国人民银行一直致力于推动票据电子化的进程。

 

中国人民银行组织建设的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于2009年10月投入运行,为各银行客户签发的电子商业汇票实行集中登记存储,提供互联互通的流通转让平台,并可实现电子商业汇票贴现、转贴现、再贴现等融资交易和提示付款的即时转账结算,同步完成票据融资交易的交割,实现票款对付,有效控制和防范融资交易中的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去年,人民银行发布了《关于规范和促进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发展的通知》,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起,单张300万元以上必须使用电票;2018年1月1日起,单张100万元以上必须使用电票;电子票据贴现,无需向银行提供合同发票等贸易背景审查资料。

 

此外,由中国人民银行筹建的上海票据交易所于2016年12月8日正式运行,标志着我国票据业务进入规范统一、透明高效的电子交易时代。

 

来源:西藏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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