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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业“十二五”:鼓励保险业机构创新发展

发布时间:2012-09-17 22:56:15  来源:财新网  作者:马媛
新闻导读:9月17日,《金融业发展和改革“十二五”规划》(下称《规划》)发布。在保险业机构创新发展方面,《规划》中强调,鼓励发展养老、健康、责任、汽车和农业等专业保险公司,探索发展信用保险专业机构,初步形成专业性保险公司差异化竞争优势。

  9月17日,《金融业发展和改革“十二五”规划》(下称《规划》)发布。《规划》鼓励保险业机构创新发展,积极培育保险市场,建立完善存款保险制度及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机制。

  在保险业机构创新发展方面,《规划》中强调,鼓励发展养老、健康、责任、汽车和农业等专业保险公司,探索发展信用保险专业机构,初步形成专业性保险公司差异化竞争优势。

  《规划》称,支持中小保险公司创新发展,形成各有优势、各具特色的经营模式。规范发展相互保险组织,试点设立自保公司。规范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体制,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保险公司设立公司治理完善、股权结构合理、市场化运作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探索设立专业化保险资产管理机构。

  《规划》中鼓励保险中介机构专业化发展,积极推动专属保险代理机构和保险销售公司的建立和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国有资本、民间资本和境外资本投资保险公司。

  《规划》还提出,要更好发挥保险服务功能,不断丰富保险产品,拓宽保险服务领域。大力发展个人寿险、健康保险、养老保险、企业年金业务,以及与住房、汽车消费有关的保险业务。搞好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总结推广商业保险参与社会保障、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的经验和做法。加快发展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环境污染、公众安全等责任保险。

  另外,逐步建立国家政策支持的巨灾保险体系,完善巨灾风险分散转移和补偿机制。大力提高保险服务水平,规范保险市场秩序,解决销售误导和理赔难等突出问题。鼓励开展资产管理产品创新,稳步开展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和未上市企业股权。支持保险资金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拓宽投资渠道,依规投资保险类企业、非保险类金融企业和与保险业务相关的养老、医疗、汽车服务等企业股权。

  《规划》称,现代保险企业制度基本建立,形成了原保险、再保险、保险中介、保险资产管理协调发展的现代保险组织体系。保险市场快速发展,2010 年保费收入达到1.45 万亿元,比2005 年增长170%。

  2010年末,银行、证券、保险业金融机构总资产达到101.36 万亿元,较2005 年末累计增长158%。其中保险业机构总资产达到5.05 万亿元,比2005 年末增长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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