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来,青海银监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发挥银行监管引领服务职能,深化银行业改革创新,完善金融服务体系,强化金融风险防控,奋力闯出了一条既符合银行监管政策要求又符合欠发达地区实际的银行业改革发展之路,青海银行业在服务实体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中实现了自身的跨越式发展。
集中精力推改革
推进城市商业银行机制创新。督促指导青海银行顺利完成第三次增资扩股,使该行资本实力显著增强,公司治理进一步完善,贷款集中度达标,抗风险能力显著提升。支持青海银行跨区域发展,批准其在省内格尔木、共和、玉树设立了分行,鼓励其发起设立了首家省外村镇银行—宁夏中宁青银村镇银行,迈出了跨省区发展的第一步。
推进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按照以股份制为主导的改革方向,推动符合条件的农村信用社向现代金融企业迈进,共和农村合作银行、西宁农村商业银行相继挂牌运营。加快推进农村信用社股权改造,全省农村信用社股权结构日趋合理,为进一步深化产权制度改革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推进青海银行业改革开放。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开辟市场准入绿色通道,重点解决青海银行业竞争不充分、服务水平较低的问题,交通、浦发、招商等全国性股份制银行和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先后入驻青海,为青海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目前,青海已形成由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等多类型机构构成的基本能够满足青海经济多元化发展需要的银行业组织体系。青海银行业机构网点已达1018个,从业人员1.42万人,机构类型、数量、规模都发生了历史性变化。
一心一意谋发展
加快推进发展方式转变。引导银行业机构将落实宏观调控政策和区域产业政策相结合,坚持区别对待、有保有压,不断调整和优化信贷结构,大力推行绿色信贷,增强对节能减排、清洁能源和环保项目等领域的信贷支持,严格限制对“两高一剩”行业的信贷投入,实现信贷管理由粗放向集约转化。2011年末,青海银行业对青海十大优势产业的贷款余额达466.07亿元,同比增长37.19%,为主导产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金融支撑。生态环保、节能减排、清洁能源等领域的贷款余额达635亿元,占贷款总额的26%。与此同时,各银行业机构对过剩和落后产能项目进行了合理的市场退出,仅2011年就退出19户过剩和落后产能行业客户,收回贷款14.36亿元,促进了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
着力强化小微企业融资。为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题,青海银监局组成课题组深入10家省级银行业机构和150户小微企业进行调研,向有贷款权限的100户基层银行业机构和950户小微企业发放问卷,详细掌握了企业发展、融资成本及信贷投放等情况,在此基础上,督导银行业机构以完善“六项机制”和专营机构建设为重点,大力创新小微企业贷款授信审批、抵押担保方式和金融产品,助推小微企业发展。目前,青海银行业机构已设立40家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培养专业队伍600多人,开发各类金融产品100余种,小微企业贷款余额372亿元,是2009年末的2.67倍。各银行业机构在加大信贷支持力度的同时,对小微企业实行优惠利率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仅2011年就为企业减负14.91亿元,以实际行动支持了小微企业发展。
大力改善“三农”金融服务。为解决青海省“三农”信贷投入不足问题,青海银监局对各银行业机构提出每年涉农贷款投放增速高于全部贷款增速,增量高于上年水平的监管要求,创新支农服务抵押担保方式,增加涉农贷款的份额和比重,延伸服务链条。目前青海银行业机构涉农贷款余额814亿元,是2009年末的1.78倍。为有效解决青海省藏区、农牧区金融服务缺失问题,2011年青海省大通、民和、天峻等县的10家行(社)在16个金融服务空白乡镇设置了金融服务网点,布放小额取现POS机具和小额取现点82个,为广大农牧民群众提供了优质便捷的金融服务。引导银行业机构履行社会责任,加大对玉树灾后恢复重建的信贷支持力度,目前对灾区投放贷款23.74亿元,有力地支持了灾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受灾企业及群众恢复生产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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