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网站地图 电子杂志
2013-07-11 星期四 农历六月初四 繁体版

中国财资管理网

您所在的位置:中国财资管理网 >> 企业新闻 >> 正文

鲸亿金服:金融监管日趋完善的同时也为网贷平台指明了方向

发布时间:2017-11-21 17:24:00  来源:  作者:
新闻导读:从2016年开始,互金市场似乎进入了一场监管风暴 ,仅8月份,监管部门出台的法规文件就多达十几份。P2P网贷行业也随着监管的不断趋严,“野...

 从2016年开始,互金市场似乎进入了一场监管风暴 ,仅8月份,监管部门出台的法规文件就多达十几份。P2P网贷行业也随着监管的不断趋严,“野蛮式增长”逐渐远去,“合法合规化”“理性投资”成为主流态势。

数据显示,在监管趋严的背景下,经过十年高速扩张的网贷行业,目前已剩下不到三成,不少平台无缘合规,甚至已经退出行业的历史舞台,同时也有另一部分类如鲸亿金服等新兴优质合规平台迎风而上,走在普惠金融的道路上,担起更多助力实体经济、服务大众的责任。这表明了我国金融监管的日趋成熟和完善已收到一定成效,当然也为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早期因为没有明确监管政策,网贷行业存在诸多体制缺失、业务边界模糊、经营规则不健全等问题。而如今随着“一个办法三个指引“等诸多监管细则的出台,以上的诸多问题都给出了一定的指导性意见。以下整理出三点重要的方向:

首先,明确了经营定位

过去一段时间,网贷平台由于定位不清,一直将自己当成信用中介的“准金融机构”,而本身却缺乏正规金融机构的风险控制机制和能力,经营行为发生错位,变成了追求高风险、高投资回报的逐利商业机构,与之相伴的问题便逐渐增多、日益暴露。

而《暂行办法》将其准确定位于信息中介机构,不得从事自身或变相融资、直接或间接接受和归集出借人的资金、不得直接提供担保或承诺保本保息、不得发放贷款等等,严格将其业务限制在信息中介范围。

《暂行办法》还规定网络借贷金额以小额为主,将网贷严格控制在小而精的普惠金融业务范围内,防范因信贷风险集中而诱发的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

有了政策的指导,各大网贷平台也开始借势监管层的支持力度与不断完善的金融服务体系,做好未来布局,将重点将投放在“小而美”的业务上。以鲸亿金服为例,上线以来,就始终坚持小额、分散、变现快等特点的安全借贷业务,并依托互联网技术,合法合规的牵线投融资双方,促进分散的资本积聚,便捷稳定投资,全面保障资金安全,实现融资者与投资者的双赢。

其次,明确了资管模式

过去,由于没有完全将网贷纳入监管视野,一些网贷机构向外吸收的资金大都流入了自设的资金池,进行高风险资本运作。因为无法隔离自有资金与吸收资金。

《暂行办法》颁布实施,明确规定了网贷机构应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第三方资金存管机构,对客户资金进行管理和监督,实现客户资金和网贷机构自身资金分账管理。该规定将有效防范网贷机构设立资金池和欺诈、侵占、挪用客户资金风险,有利于资金的安全与隔离,对于规范行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017年2月22日,银监会又正式发布了《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明确一个P2P平台只指定一家存管银行。明确了存管银行的披露义务。“存管人应按照存管合同的约定,定期向委托人和合同约定的对象提供资金存管报告,披露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的保管及使用情况,报告内容应至少包括以下信息:委托人的交易规模、借贷余额、存管余额、借款人及出借人数量等。”这无疑对约束网贷行为和优化网贷生态将起到重要作用。

再有,制定网贷信批标准

《暂行办法》规定,所有网贷机构均应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向注册地金融监管部门备案登记,备案不设置条件,不构成对网贷机构经营能力、合规程度、资信状况的认可和评价。同时,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对备案后的网贷机构进行分类管理,并充分信息披露。

银监会发布的《信披指引》,对网贷平台的信息披露进行了非常全面的规范,显示了监管层规范互联网金融发展,打造透明网贷的决心。从内容看,涵盖机构,交易,及借款人信息披露等几大方面,全面性专业度极高,对于维护用户权益,保障用户知情权,监督平台健康发展具有良性引导作用。披露指引尤其强调平台的风险评估,对于可能产生的风险结果做出信息披露要求,这不仅有助于提升用户信任度,更有助于平台合规发展及行业正本清源。

总体来讲,随着金融监管政策的不断升级,合规发展将成为优秀平台经营的主旋律,未来也会给鲸亿金服这类互金平台带来更多机遇,且有能力为市场呈现出更好的业态环境。


上一篇:兴业银行:改革创新激发... 下一篇:最后一页
想快速阅读本站最新新闻资讯吗?点击右侧RSS订阅本站相关栏目新闻 打印 R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