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一词来源于英文单词“brand”或“trademark”,原本是指中世纪烙在马、牛、羊身上的烙印,用以区分属于不同的饲养者。到了今天,品牌的内涵早已超出了这个含义。纵览目前关于品牌的定义,可谓林林总总,归纳起来有以下四类。
(一)符号说
这类定义着眼于品牌的识别功能,它从最直观、最外在的表现出发,将品牌看做是一个标榜个性、具有区别功能的特殊符号。消费者对一个品牌的认识无疑是先通过视觉来感知。因此,一个品牌的设计、包装等个性要素,作为一种能激发视觉印象的符号,如果能够给消费者带来较强的视觉冲击,那它就能产生很大的威力。旭东世界名牌的标志,如麦当劳的M型招牌、耐克的钩型标志等,一直以来带给消费者强烈的视觉冲击,因此已经潜移默化为其品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甚至在一些消费者眼中,标志符号就是品牌的全部。一个完整的品牌所具有的符号或标志的属性,有着重要的识别、区分功能,但这只是作为品牌应具有的一个基本而必要的条件,而不是品牌的全部。识别一个品牌依据的不仅是它的名称或标志,更重要的是具体体现出来的理念、文化等核心价值。所以,符号说只将品牌看成单纯的用以区别的标志或名称,而没有揭示品牌的完整内涵,不免失之片面。
干洗店品牌
(二)综合说
这一类定义从品牌的信息整合功能上入手,将品牌至于营销乃至这个社会的大环境中加以分析。他们认为品牌不仅包括了品牌名、包装、标志等有形的东西,而且还将品牌放入历史时空,作横向和纵向的分析,指出和品牌相关的要素,如历史、声誉问题、法律意义、市场经济意义、社会文化心理意义等,这些东西都是无形的,且很容易被人忽略,但它们又是客观存在的,是构成品牌的必要部分,只有将这些要素最大限度地加以整合,品牌才是一个完整的概念。就像大卫-爱格在《品牌经营法则》中说的那样:“除了品牌就是产品外,品牌认同的基础概念还必须包括‘品牌就是企业’、‘品牌就是人’、‘品牌就是符号’的概念,品牌实际上是有其本身整合诸多品牌信息而构成的。”
这类定义虽然对品牌做了较完整的概括,但他们只是注重从品牌的产出方或品牌本身来说,而对品牌的接受方、评价方——消费者却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事实上,“真正的品牌存在于关系利益人的想法和内心中”。
(三)关系说
这类定义从品牌与消费者沟通功能的角度来阐述,强调品牌的最后实现由消费者来决定。这种界定强调品牌是一种便见,是消费者或某些权威机构认定的一种价值倾向,是社会评论的结果,而不是自我加冕的。
(四)资源说
“资源说”的定义着眼于品牌具有的价值,它站在经济学的立场上,从品牌的外延如品牌资产方面进行阐述,突出品牌作为一种无形资产给企业带来的财富和利润,给社会带来的文化及时尚价值意义。它认为品牌是一种价值,在一定程度上脱离产品而存在,可以买卖,具有一种获利能力。这种说法主要侧重于品牌在市场营运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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