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卫生建设,针对医疗卫生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长沙希美
整形正医风,严格执行“九不准”。
一、长沙希美整形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医疗卫生
机构应当结合深化医改建立科学的医疗绩效评价机制和内部分配激励机制。严禁向科室或个
人下达创收指标,严禁将医疗卫生人员奖金、工资等收入与药品、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
。
二、长沙希美整形不准开单提成:医疗卫生机构应当通过综合目标考核,提高医疗服务
质量和效率。严禁医疗卫生机构在药品处方、医学检查等医疗服务中实行开单提成的做法,
严禁医疗卫生人员通过介绍顾客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医药产品等收取提成。
三、长沙希美整形不准违规收费: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和医疗
服务项目价格,公开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和常用药品价格。严禁在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之外自立项目、分解项目收费或擅自提高标准加收费用,严禁重复收费。
四、长沙希美整形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医疗卫生机构及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
组织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关于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管理有关规定,接受社会捐赠资助必须以法人
名义进行,捐赠资助财物必须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格按照捐赠协议约定开展公益非
营利性业务活动。严禁医疗卫生机构内设部门和个人直接接受捐赠资助,严禁接受附有影响
公平竞争条件的捐赠资助,严禁将接受捐赠资助与采购商品(服务)挂钩,严禁将捐赠资助资
金用于发放职工福利,严禁接受企业捐赠资助出国(境)旅游或者变相旅游。
五、长沙希美整形、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卫生
人员应当注意维护行业形象。严禁违反规定发布医疗广告,严禁参与医药产品、食品、保健
品等商品推销活动,严禁违反规定泄露顾客等服务对象的个人资料和医学信息。
六、长沙希美整形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加强本单位信息系统中药品
、医用耗材用量统计功能的管理,严格统计权限和审批程序。严禁医疗卫生人员利用任何途
径和方式为商业目的统计医师个人及临床科室有关药品、医用耗材的用量信息,或为医药营
销人员统计提供便利。
七、长沙希美整形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严格遵守药品采
购、验收、保管、供应等各项制度。严禁医疗卫生人员违反规定私自采购、销售、使用药品
、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
八、长沙希美整形不准收受回扣:医疗卫生人员应当遵纪守法、廉洁从业。严禁利用执
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接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
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严禁参加其安排、组织或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
乐场所的娱乐活动。
九、长沙希美整形不准收受顾客“红包”:医疗卫生人员应当恪守医德、严格自律。严
禁索取或收受顾客及其亲友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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