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网站地图 电子杂志
2013-07-11 星期四 农历六月初四 繁体版

中国财资管理网

您所在的位置:中国财资管理网 >> 离岸业务 >> 正文

人民币离岸市场应“两条腿走路”

发布时间:2014-11-14 17:12:30  来源:搜狐财经  作者:
新闻导读:香港金融管理局总裁陈德霖于11月12日宣布,11月17日起,香港居民个人兑换人民币现钞将不再受每人每日2万元的限制,以后可以无限额地进行港币和人民币之间的兑换。央行当年为香港居民个人兑换人民币设置限额,是为了开拓人民币跨境使用这个渠道,后来将限额从6000元提高到2万元,扩大了这个渠道。

  香港金融管理局总裁陈德霖于11月12日宣布,11月17日起,香港居民个人兑换人民币现钞将不再受每人每日2万元的限制,以后可以无限额地进行港币和人民币之间的兑换。11月17日恰好是“沪港通”的启动日期。取消香港居民兑换人民币的限额,可以为香港居民通过沪股通购买A股提供便利。

  对香港居民兑换人民币设置限额,始于2004年。那一年,中国人民银行开始为香港的银行提供指定范围内的清算安排,最初指定的范围为个人人民币存款、兑换、银行卡和汇款等四项业务。当时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香港人民币业务清算行(中银香港)可以为香港居民个人“每人每次不超过等值6000元人民币的现钞兑换”提供平盘服务。限额后来提高到了2万元人民币。

  在此之前,香港居民兑换人民币不受额度限制,在找换店和一些银行,客户可以想换多少就换多少。那时香港的人民币主要来源于旅客随身携带,然后就在香港市场流通。这是人民币的境外循环,央行无法管辖,也不给予支持。2004年后,央行为香港提供清算安排,支持香港人民币离岸市场的发展壮大。有支持就要有干预,接受清算行平盘服务的银行,在为香港居民兑换人民币时,必须受到额度限制。不需要清算行平盘服务的找换店和一些银行,仍然可以无限额地为客户兑换港币和人民币。

  央行提供清算安排,使香港人民币不再只是在境外循环,而是能够跨境使用,人民币通过清算行这条渠道,可以“出得去,回得来”。2010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与香港金融管理局、中银香港修订了《香港人民币业务清算协议》,在便利人民币跨境使用之后,又支持人民币的境外循环(新的清算安排促进了香港人民币计价的金融产品的发展)。

  通过这些步骤,香港的人民币既可境外循环,又可以跨境使用,这大大地推动了香港离岸人民币市场的发展。一个有力的证据是香港人民币存款的增长。2010年6月,香港人民币存款余额为897亿元,到2011年6月就增长到了5536亿元,同比增长了5倍。到2014年9月,香港人民币存款已达到近万亿,为9445亿元。

  香港离岸人民币市场的发展说明,人民币离岸市场需要靠境外循环和跨境使用“两条腿走路”。没有清算安排、跨境使用,人民币就缺乏合法渠道流出流入,非居民不敢持有。但中国仍然对资本项目进行一些管制,那就需要对清算安排指定范围、设置限额(否则,大量资金会通过这条渠道流出流入,使资本项目管制失去效力),这使跨境使用受到了限制,因此,离岸市场规模的壮大要靠境外循环。跨境使用为境外循环提供支持,境外循环则放大跨境使用的效果。

  央行当年为香港居民个人兑换人民币设置限额,是为了开拓人民币跨境使用这个渠道,后来将限额从6000元提高到2万元,扩大了这个渠道。现在,央行同意取消这个限额,当然不是说把这个渠道无限扩大—那样做会干扰现行资本项目管制。央行之所以实质上同意取消兑换限额,是因为清算行将不会再对兑换提供完全的平盘服务,大部分兑换将由香港的银行自行平衡。这是为了促进人民币的境外循环。实际上,目前香港人民币资金池已具有一定规模,在离岸市场平盘、满足不设限额的人民币兑换业务,应该没有大的问题。

  境外循环和跨境使用这两条途径之间,需要有一定的区隔。境外循环无须设限,但对跨境使用设限则是有必要的。取消兑换限制可促进境外循环,但应防止它扩大跨境使用。

上一篇:香港放宽2万人民币兑换上... 下一篇:香港离岸金融中心提升 ...
想快速阅读本站最新新闻资讯吗?点击右侧RSS订阅本站相关栏目新闻 打印 R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