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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行获准授权其上海自贸区分行办理离岸业务

发布时间:2014-02-12 10:04:53  来源:交通银行官网  作者:
新闻导读:日前,银监会正式批复同意包括交行在内的4家具备离岸业务资格的中资商业银行,可授权其上海自贸区分行办理离岸业务。交通银行副行长钱文挥曾表示,交行将通过“做大、做强、做专业、做特色”为上海自由贸易区建设做出贡献。

  日前,银监会正式批复同意包括交行在内的4家具备离岸业务资格的中资商业银行,可授权其上海自贸区分行办理离岸业务。目前交行、浦发、招商、平安四家商业银行获准从事离岸银行业务。

  此前,交通银行副行长钱文挥曾表示,交行将通过“做大、做强、做专业、做特色”为上海自由贸易区建设做出贡献。重点在五个方面取得突破,努力实现“五个领跑”:领跑跨境人民币业务、领跑离岸业务、领跑投资银行业务、领跑财富管理业务、领跑金融市场业务,以期打造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地位相适应的“金融旗舰”。截至2013年9月末,交行离岸资产规模为102.83亿美元,离岸资产规模、贷款余额、国际结算量均居中资离岸同业市场占比首位。

  离岸银行业务是指银行吸收非居民的资金,服务于非居民的金融活动,俗称“两头在外”的银行业务。其服务对象具体是指境外(含台、港、澳地区)的自然人、法人(含在境外注册的中国境外投资企业)、政府机构国际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包括中资金融机构的海外分支机构,但不包括境内机构的境外代表机构和办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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