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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改革:以“预算管理”之矛破“腐败”之盾

发布时间:2014-07-15 09:15:40  来源:成方三十二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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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要求新一轮财税改革2016年基本完成重点工作和任务,2020年基本建立现代财政制度。财税改革明确路线图和时间表,是中央释放加快推进改革的信号。但新一轮财税改革是综合改革,涉及众多方面,不可能胡子眉毛一把抓地全面推进,而应将财税改革置身于全面改革大局,把握好改革节奏,区分轻重缓急,分阶段分步骤实施,从而有利于打破利益藩篱、统筹协同推进。

  财税改革涉及面广、难度大、影响深远,大到理顺中央与地方的政府间事权和支出责任,具体到清理地方税收优惠政策,敏感如房地产税、环境税、营改增等重要税改,每一项改革都面临各种挑战和阻力,在推进中一定要把握好节奏,在平稳过渡中审时度势、不失时机争取阶段性重点突破。综合考虑如下:

  预算管理改革明确而具体,并且促进预算公开、提高财政透明度能较好地配合目前的反腐工作,应作为首批改革加快推进。其重点是: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强化预算约束、规范政府行为、实现有效监督,加快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

  税收制度改革是一个长期过程,下一步应根据改革成熟程度分步骤推进:密切跟踪分析营改增试点情况,并及时完善措施;深化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同时清理相关收费基金,研究推进其他资源品目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继续完善消费税改革方案,力争年内实施;配合做好房地产税立法相关工作;推动环境保护费改税。

  政府间财政关系的调整涉及政府职能和事权范围的界定、中央与地方事权与财权的划分等重大问题,短期内难以制定完备的方案,需要继续规划研究,待时机成熟后择机实施。

  同时,其他领域的各项改革要与财税体制改革相呼应,协同、配套推进。当前,财税改革已步入深水区,涉及一系列配套改革,“单兵突进”难以奏效。应结合行政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基础品价格机制改革、建立健全基础数据统计系统和加快立法进程等重点,通盘设计配套改革。同时,要与利率市场化、资本市场健全发展、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建设等改革事项相呼应,使生产要素配置实现合理化。

  中央审议通过改革总体方案后,有关部门目前正抓紧制定具体操作方案。在这一过程中,应特别注意通盘考虑:既从短期问题和一般运行问题的视角规划操作,又要有长期、基于根本层面的谋划,以便分阶段科学指导改革实践。改革的推进和实施要始终坚持全国“一盘棋”,切忌划分区域,将一项财税改革局限于部分地区局部实施。否则,将会影响到财税改革的全局性,并可能引发地区间的矛盾和不公平,不利于全国统一行动和区域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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