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网站地图 电子杂志
2013-07-11 星期四 农历六月初四 繁体版

中国财资管理网

您所在的位置:中国财资管理网 >> 金融数据 >> 正文

国务院:或将暂停多部法规文件在自贸区实施

发布时间:2013-12-31 13:57:30  来源:证券时报  作者:杨丽花
新闻导读:虽然一行三会分别出台了支持上海自由贸易区发展的规范性文件,但是金融政策如何落地、实施细则如何,自贸区企业发展空间如何仍然是企业关心的问题。据了解,这部基本法此前打算经过三至五年的发展,自贸区成熟以后推出,现在则压缩为一年,最晚2014年6月份出台。

  虽然一行三会分别出台了支持上海自由贸易区发展的规范性文件,但是金融政策如何落地、实施细则如何,自贸区企业发展空间如何仍然是企业关心的问题。据证券时报记者了解,针对最为关心的自由贸易区人民币可自由兑换问题,自贸区将坚持“一线打通,二线有限渗透”的原则,自贸区账户(FTA账户)相较香港开设账户更优越。不过,如何开设自贸区账户仍未确定,是当前较为急切的任务。

  为了解决自由贸易区人民币资本项目的可自由兑换,而特别允许企业和居民开设自贸区账户。同时坚持“一线打通,二线有限渗透”的原则。据了解,“一线打通”就是自由贸易账户和境外账户可以自由划转,自由贸易账户之间可以自由兑换,而自由贸易账户和现有账户按跨境处理。

  “二线有限渗透”就是自由贸易账户和普通账户之间不是完全隔离的。贸易项下、实业投资项目下、偿还贷款以及其它交易型项目可以自由划转。与香港的账户相比,向境内账户划转资金更方便,这也是自贸区账户的优越性。

  而在比较关注的外汇管理改革方面,自贸区重点建设单位面对国际的外汇管理制度,由注重事先的审批,转向事中的审核和事后的检测分析。据记者了解,具体的措施方面,除了跨国公司的国际贸易中心结算试点,解决贸易中出现的资金流和货物流的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还要着力跨国公司的外汇资金集中管理费用问题,具体办法上,就是将给跨国公司一定额度,在额度内不必逐笔申报,境内外两个资金池可以自由划转。

  此外,据证券时报记者了解,为解决有关法律规定在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内的实施问题,国务院可能将会暂停16部行政法规、4部国务院文件在自贸区实施。预计最快将于本周公布。暂停的法规包括国际海运条件等,但是并没有涉及任何金融法律和法规。此前,已有外资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文物保护法等4部法律相关规定在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内暂停实施。

  而在立法方面,上海市只出台了一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办法》以及7部主要是针对投资领域和对外开放领域的规范性文件;国家相关部委也出台了十余部的文件。在法律方面,对于上海市层面来说,最紧迫的是制定地方性行政法规则,这部法规将作为自贸区的基本法,且凝聚了自贸区可推广可复制的内容。据了解,这部基本法此前打算经过三至五年的发展,自贸区成熟以后推出,现在则压缩为一年,最晚2014年6月份出台。

上一篇:IMF评年度全球最佳经... 下一篇:把脉金融风险 银行家岁...
想快速阅读本站最新新闻资讯吗?点击右侧RSS订阅本站相关栏目新闻 打印 RSS